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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信办通报多起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案例

时间:2016-12-06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网络 点击:
断章取义、夸大事实、无中生有、偷换概念...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多起网络媒体涉及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很多都是来自网易、搜狐、新浪、凤凰网等受关注度很高的网络媒体,影响恶劣。 案例一: 2016年4月28日,网易在转载新华网报道的《多地整治网约

“断章取义”、“夸大事实”、“无中生有”、“偷换概念”...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多起网络媒体涉及“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很多都是来自网易、搜狐、新浪、凤凰网等受关注度很高的网络媒体,影响恶劣。

案例一:2016年4月28日,网易在转载新华网报道的《多地整治网约车探索“规范路径”》时,将标题改为《官方:网约车属高端服务不应每人打得起》。改后标题与文章原意完全相反,激化社会矛盾,引发舆论一片谩骂和声讨。

案例二:4月21日,网易财经发布自行采编报道《上海冠生园董事长被猴子弄死》,以调侃甚至戏谑的口吻叙述这一悲惨的意外事故,消费了遇难者,同时也误导了受众对事实的认知。

在《网易新闻标题制作规范》中相关条款:网易作为重点商业门户网站,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标题党”,要做客观、真实、理性的新闻报道传播者。

案例三:2016年6月2日,搜狐网在转载法制晚报报道《西城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多名学生同天流鼻血请假》时,将标题改为《北京西城多名小学生同天流鼻血白细胞计数不正常》。原文中未提及白细胞的内容,编辑在推荐文章时擅自添加无中生有内容,引发读者误解的标题内容。

在《搜狐网编审制度》中相关条款:搜狐新闻标题规范部分规定:1、真实性为必要条件,要准确传播事实。

案例四:2016年7月28日,凤凰科技在转载新华网《我国公布建设网络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道时,将标题改为《中国将成为网络强国:2050年世界无敌》,以夸大的方式吸引眼球,无中生有。

在《凤凰新闻客户端内容编辑及审核制度》中相关条款:第二章内容发布标准,第三条新闻标题制作,3、禁止篡改标题,禁止标题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原标题,如需修改标题,以原文为主,不歪曲事实,不以偏概全。

案例五:2016年10月14日,新浪、搜狐、凤凰财经及网易新闻在转载澎湃新闻刊发的《全国密集严打楼市违规震惊开发商,住建部:为了逼出楼市泡沫》相关报道时,均对原标题进行了修改,在标题中关联炒作原文中的“中央领导下的批示”,将矛头指向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造成不良影响。

新浪财经:《住建部人士: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下的批示》

搜狐财经:《住建部人士: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下的批示》

网易新闻:《住建部: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批示为逼出泡沫》

凤凰财经:《住建部: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批示为逼出泡沫》

案例六:2016年2月21日,新浪新闻转载新京报报道《卫计委解决育龄夫妇想生不敢生的问题》,将标题改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药价虚高到了让人咋舌的地步》。原文内容主要是围绕人口老龄化和二胎政策展开讨论。新浪标题则突出政协对药价的指控,和文章主旨无太大关联,却引起网民对医药体制不满情绪的发泄。此类对时事热点进行“改造”的行为,通过夸大、扭曲、断章取义等处理方式来赚取眼球,易渲染、放大负面情绪。

在《新浪网内容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第一章内容管理部分第三节标题制作基本规范中规定:1、对于转载内容,标题要尊重原新闻内容。编辑制作新闻标题,必须尊重原文的含义,准确反映新闻的主要内容。不得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无中生有、虚假夸大、偷换概念、低俗血腥。

案例七:2016年7月25日,搜狐焦点在登载《海教园房价飙2W竟难抢低价学区房或将绝迹》报道时,将网站首页推荐位新闻标题改为《津500套房竟引千人暴乱》。文章标题使用“绝迹”,推荐位标题使用“引千人暴乱”等夸大、猎奇性字眼渲染炒作房价。

案例八:2016年4月24日,新浪娱乐自行编发题为《baby胸部丰满金钟国盛赞:中国最好女演员》的报道,故意制造出之所以被赞为“中国好演员”是因为“胸部丰满”这样的逻辑,标题用词露骨低俗。

在《新浪网内容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第一章内容管理部分第三节标题制作基本规范中规定:2、标题用语措辞要规范,新闻标题要语完整,用语严谨规范,不使用低俗、媚俗、庸俗、血腥、暴力、色情等用词用语。

北京网信办对这些已查实的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央视记者张伟泽邓煜洲)

编辑: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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