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记述了全国第二次知青工作会议以后,四川知青上山下乡政策从“大规模动员”到“小范围动员”、从“跨市地安置”到“市郊就近安置”、从“自愿下乡”到“不再下乡”的发展进程,并积极稳妥地结束知青上山下乡的演进轨迹。】
1978年12月10日结束的全国第二次知青工作会议确定:全面调整政策,改进传统做法,把动员安置城镇知青上山下乡转移到妥善安排知青回城就业的重点上来,“逐步做到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是需要创造良好条件的,且有一个时间的过程。这里,笔者对四川在这一转折时期如何顺应国家战略转移、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知青问题的情况,作一概述。
![]() 一、“少下多留”,是为了今后不再下 对知青留城政策、下乡范围作出重大调整,实行“少下多留”的原则,是全国第二次知青工作会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实施“逐步做到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的一个重要步骤。 全国知青工作会议对知青留城政策、下乡范围作出重大调整,主要内容有:一般的县城和小集镇非农业户口的中学毕业生不上山下乡;矿山、林区和分布在农村又有安置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的中学毕业生,不上山下乡;今后需要动员知青上山下乡的主要是城市。城市中学毕业生的分配,必须实行进学校、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城市安排“四个面向”的原则,留城面要逐步扩大。多子女的家庭,允许选留。有安置条件的城市,即毕业生人数和就业能力大体平衡的,也可以不动员上山下乡。 ![]() 对于这次扩大留城面、缩小下乡面的重大政策调整,中央领导人强调,这样解决尽管不彻底,但比过去的安排好得多。目前,在知青还不能完全在城市就业的情况下,只能采取这个办法。知青下与不下、下多与下少,都得从实际出发。全国189个城市的情况不一样,应该有区别,不能一刀切。要积极创造条件,多留少下,“逐步做到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 按照全国知青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四川国民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四川省委决定:为了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对留城政策和下乡范围,都要从实际出发,作出重大调整。具体内容主要有:从1979年起,渡口市和阿坝、凉山、甘孜三州,一般县城和小场镇的非农业户口的中学毕业生,以及矿山、林区、地质勘探和石油系统的职工子女,不再列入上山下乡范围。个别县城的知青安排就业有困难的,报经省革委批准,也可组织上山下乡,地区辖市原则上要继续组织知青上山下乡,但个别有条件能自行安排的,报经省革委批准,可以不动员知青上山下乡。成都、重庆、自贡市和需要继续动员上山下乡的地辖市、县城,对中学毕业生的安排,要实行进学校、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城市安排“四个面向”的原则。 ![]()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情况,今后除继续执行病残不能参加农业劳动的、独生子女、归侨学生、中国籍的外国人子女、父母双亡的群孤、高小毕业的青年和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不动员下乡外,多子女家庭允许选留,一户有两个子女在乡的,可再选留一人;对于大学、中专在校生和参军的子女,不算身边有子女;一户只有两个子女的,可以不动员下乡。 四川对留城政策和下乡范围作出这样的重大调整,除了遵循中央的指示精神外,还结合了四川的实际情况。省知青办在向省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的调研报告中提出,根据四川当前的情况和今后形势的发展,对知青上山下乡作出和新时期总任务相适应的妥善安排,必须注重考虑和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 一是政策的制定,既要注意它的连续性,又要注意它的现实可能性,更要注意它的发展趋势。因此,按“四个面向”的原则,对城市和在乡知青的安排要通盘考虑。在安排城市青年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安排在乡知青。截至1976年底,全省城市共有待业人员60万人,1977年安排了17万人,又留城12万余人,1978年上半年安排了7万人,仍约有50万人尚需安排,其中留城青年有26万余人。农村在乡知青包括支边知青共有近50万人,今后每年还会新增城镇中学毕业生20万人左右。初步打算是:1978年冬至1979年春安置60万人,其中在乡知青安置20万人;1979年底前再安置30万人,其中在乡知青安置10万人;1980年安置30万人;从1981年以后每年新增的20万左右的城镇中学毕业生,城市里完全可以全部安排,不再成批组织知青上山下乡。 二是鉴于目前城市待业人员有50万人,在乡知青有近50万人,需要两三年的时间才能逐步解决,且要措施可行抓紧实施才能完成,如稍有放松尚有落空的危险。因之,目前知青上山下乡的方针还要再坚持几年,同时要尽量按照“能不下的就不下,能少下的就少下”的精神,来处理“下与不下”的问题。按照这样的政策,省知青办通过典型调查匡算,预计1978年至1980年的3年间,城镇中学毕业生可动员下乡人数约10万人,约占毕业生数的15%。 ![]() 实践证明,无论是出台“多留少下”的政策也好,还是保持“部分动员”的政策也好,政策制定主导者所期待的基本目的,都是为了“逐步做到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大局而从根本上解决好知青上山下乡问题。同时,这样的政策也进一步唤起了社会各界的期盼和广大知青的迫切愿望,为全面解决知青问题增添了助推力。 二、“就近安置”,改变传统安置办法 改变传统安置办法,实行“就近安置”原则,主要是针对当时还要继续动员一部分城市知青上山下乡而提出来的。它既是继续做好稳定在乡知青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逐步做到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的必要条件。 ![]() 根据全国第二次知青工作会议的精神,四川对今后安置城市下乡知青作出了新的规定:在指导原则上,强调今后知青上山下乡必须同发展工农业生产结合起来,促进工农结合,城乡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有利于把知青培养成新长征的生力军,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 在安置布局上,要求成都、重庆、自贡3市的下乡知青,在本市郊县进行安置;省级机关的下乡知青,安置在灌县骆家河坝知青农场和改建为知青农场的省委“五七”干校;地区辖市的下乡知青,安置地点由地委决定。 ![]() 在安置形式上,强调主要安置在工矿企业、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自办的农工林牧渔场和改建为知青农场的“五七”干校;已办的独立核算而又有发展前途的知青场队,经过整顿后,继续安置下乡知青;有条件的“三集中一分散”知青点,要认真办好,还可继续安置知青,但要通过城市改组工业,扩散部分产品,逐步办成独立核算的知青场队;还可根据绿化城市的需要,兴办集体所有制的造林队,不下户口,吃商品粮。 四川省委强调,对按政策规定应下的中学毕业生,要做好思想工作。各地要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认真办好一批知青场队,从政策、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扶持,使之成为安排知青的基地。凡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地办农林牧副渔场,既解决本单位的副食品供应问题,又解决职工子女的安置问题等。 ![]() 随着传达贯彻全国和全省知青工作会议精神,1979年初,四川各地及时确定了本地是否继续动员知青下乡的大政方针。结果显示,全省仅有成都、重庆、自贡、万县、达县、南充、乐山、内江等8个城市和省直机关有继续动员知青下乡的任务。此后,这些动员城市对中学毕业生的安排,亦按照进学校、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城市安排“四个面向”的原则,开展了部分知青动员下乡的工作。 按省革委(1979)77号文件精神,成都、重庆、自贡3市的下乡知青在本市郊县区进行安置,不再跨地区进行安置;地辖市的下乡知青,安置地点由各地区决定。同时,还规定动员城市原来与地县对口地区,经双方协商同意,仍可继续对口安置一部分。 ![]() 在这期间,四川1979年的知青下乡,主要安置在相关动员城市的近郊知青场队,以及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农副业基地。 成都市决定安置在市郊两县三区农村,安置形式主要是新建和扩建独立核算集体所有制知青林场和园艺场,社队原办的集体所有制知青场队,动员单位自办的农副业生产基地和农场,以及大队或生产队办的“三集中一分散”的知青点。 ![]() 重庆市决定,对1979年的安置地区由过去川东北7个专区改为本市区县农村,安置方式由过去插队落户改为到城市农副业基地、社办农场和知青点集体落户。 重庆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区、县和许多企事业单位利用原“五七”干校和厂区等空地,先后办起了51个农副业和城市绿化场队。市机械、轻工、纺织、交通系统的许多企业,还积极支援巴县、长寿、江北、綦江、北碚等区县的一些公社,兴办了一批自负盈亏的知青农场和知青点。这些场队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农副工全面发展的道路,不仅为安置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且还吸引着下乡知青到来。 ![]() 九龙坡区在落实知青的安置去向中,采取了有农副业基地的市属工厂、单位,将知青安置到农副业基地;区属单位的知青安置到区绿化队,把绿化城市和安置知青结合起来;部分单位的知青到国营农场举办的集体所有制知青场劳动;以及在市郊各县的独立核算知青场或“三集中一分散”的知青队安置。这些场队都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评工记分、按劳分配的办法,知青和家长对这种安置形式较为满意。 改进安置做法,推进场队建设,向广大知青、家长及社会传递着一个重要信息,这就是要通过扶持知青场队发展,建立长期的知青安置基地,使在乡知青稳定情绪、适应回城安排进程,也使新动员下乡知青看到希望、满足心理预期,还为“今后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创造着良好条件。 ![]() 三、“自愿下乡”,结束既有下乡模式 从“大规模动员”到“小范围动员”,从“跨市地安置”到“市郊就近安置”,这一步步为推动实施知青工作重点的转移打下了重要基础,也为“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创造了良好条件。 ![]() 在这期间,从中央到省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对安置知青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多方扶持知青安置基地建设,以稳定解决知青就地就业和回城就业安排。 四川对独立核算的知青场队和安置知青为主的农工林牧副渔业基地确定的扶持政策,除重申中央制定的在1985年以前实行“三不”政策(即不交税、不上交利润、不担负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外,还有:对办得好的独立核算的知青场队,报经地市领导机关批准,在场队劳动和工作的人员,可承认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对知青场队各方面要大力支持,要把工副业生产发展起来,纳入工业支援农业、发展社队企业的规划中去等。农业部门要统一规划,加强领导,银行要准予开户贷款,农机部门要负责供应机械设备。安置经费重点用于扶持知青场队发展生产,使之尽快得到巩固和发展。 ![]() 南充东风知青二农场制订了一手抓粮、一手抓钱的发展规划,实行科学种田,夺得了粮食大丰收,1979年粮食亩产超过千斤,比1977年增产30%以上;用7500元扶持资金添置了机制干面设备,劳动日值也从1978年0.5元提高到1元,人平口粮650斤,人平现金收入150元。农场还办有图书室、业余夜校,购置有电视机等。按政策规定,这个场还有100多名知青回城参加了工作。 峨眉机械厂根据企业可以自办知青队的精神,1979年4月,在厂办农场里建立了知青队,把本厂应该下乡的42名知青,全部安排在农场劳动,单独进行经济核算。知青队的队长、保管、会计等工作人员,由工厂指派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知青以参加农业劳动锻炼为主;同时,由厂有关部门聘请教师帮他们补习中学阶段的文化科学知识,使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1979年以来,全队已有22人考取了大学和技校。由于吃、住在家和有专人负责管理劳动和学习,知青及其家长都较满意。 ![]() 根据安置知青和城市绿化的需要,一些城市还建立起了知青绿化队、造林队。如重庆市九龙坡区和南岸区在1979年下半年分别办起了绿化队,一批下乡知青被安置在这里从事栽花种树和其他工副业劳动。 成都铁路局、重庆铁路分局于1979年7月,委托綦江工务段在三江办起造林队,安置下乡知青70多人。他们在川黔线上的铁路两旁植造了护坡林105万株、灌木林25万株,还采集了8个品种的树种1500多斤。这个造林队1979年下半年人平月收入28元左右。 自1979年以来的一年间,重庆市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农副业基地办起了42个知青场队、14个知青绿化队,在国营农场内办集体所有制知青园艺场1个,在农村办独立核算的知青场队9个。这批新办起来的知青场队,都由主办单位直接领导,选派得力的带队干部或社队干部加强领导。知青和家长见到这些场队办得近、管得好,知青在那里既务农又做工,既劳动又学习,不但减轻了家长负担,还有一定经济收入,都愿意到那里去。 ![]() 据对万县地区9个知青场队的统计,1980年农工副业总产值30.85万元,比1979年增长1.2倍;除去成本和费用,总收入为16.15万元,比1979年增长3倍半;平均劳动日值为0.94元,人平年收入为317.5元。 从1979年到1981年9月底,全省在近两年多时间里,共新建和扩建261个知青场队和农工商联合公司,安置城市下乡知青1.8万多人。据省知青办1980年底对全省228个知青场队和公司的统计,共经营耕地3611亩、园林面积2351亩、养殖水面194亩,农工副业总产值718.6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74.8万元,知青人均年收入为286.3元。 ![]() 1980年9月15日,四川省委知青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经中央书记处讨论并原则同意的《关于当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地结合省委劳动就业会议确定的原则,一并认真贯彻执行。紧接着,全省10个有动员任务的城市,开始实行“愿下则下、不下亦可”的原则。 如南充市决定,对1980年不能升学的中学毕业生,凡能在城市安排就业的可以不下,无业可就又属下乡对象、自愿要求下乡的,可以下,他们在城市的户口、粮食关系性质不变。成都市委决定,从1980年秋季起,实行“自愿下乡”的原则。 ![]() 时至1981年12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当前知青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在新的形势下,知青工作已成为劳动就业工作的组成部分。“今后不再划分留城和下乡的界限,也不再划分动员城市和非动员城市的界限”。 从实行“自愿下乡”的原则,到提出“两个不再划分”的界限,前后仅一年时间。至此,按照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四川有动员任务的城市已经创造出能够自行安排中学毕业生的基本条件,“不搞现在这种形式的知青上山下乡”已经水到渠成。更为重要的是,全省在乡知青此时也已基本回城安排完毕。四川持续27年之久的城镇知青上山下乡在自然而然的氛围中宣告结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