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陪诊混杂医托、推销产品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代表建议——
明确陪诊师行业标准,提升准入门槛 建议政府和协会应进行顶层设计和业务指导,完善责任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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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奕昊 老人就医难是当前养老服务领域一大痛点。目前市场出现各种陪诊服务,但由于缺乏行业规范和有效监管,市场存在从业门槛低、人员背景复杂、未受过专业培训等问题,价格欺诈、医托、推销产品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和协会进行顶层设计和业务指导,使陪诊行业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目前的陪诊服务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行业标准体系不健全。陪诊服务是一种新兴业态,目前在国家及本市层面均未针对陪诊服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今年7月11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在杨浦正式发布的两项团体标准,为陪诊服务标准化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但就效力位阶来看,具有更高效力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尚未出台。市场上存在专门陪诊机构、保险公司、家政公司、养老服务机构、自由职业者等多种服务供应主体,但缺乏统一行业规范和监管体系,导致各方在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争议解决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其次,联动治理体系未成型。老年陪诊服务涉及面广,覆盖市、区、街道等多层级,涉及民政、人社、卫健、医保、公安等多部门业务范围。目前,各层级各部门尚未就陪诊服务领域的综合治理明确职责、建立机制、形成合力。老年人行动不便、信息滞后,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陪诊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对市场秩序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不足,要防范“医托”“倒药贩子”等不法分子通过陪诊服务诱导老年人以骗取医保资金的风险,也要研判陪诊服务领域涉老诈骗行为的风险点。 再次,陪诊师尚未被纳入职业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我国尚未发布陪诊师这一职业的具体设置标准,因此无法开展强制性的职业准入和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因此,目前陪诊师从业门槛相对较低,多由以业余兼职为主的家政员、护工、志愿者等专业技能有限的群体构成,服务质量、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另外,扶持保障体系未出台。目前,陪护服务的风险分担机制未厘清,比如多元主体权责不清。陪诊服务参与主体可分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属、陪诊师、平台、医疗机构、政府。对各方应当享有何种权利、承担何种义务,尚无明确规定。如果在陪诊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责任方未明。相关保险工具也不完善,目前针对陪诊服务领域的责任保险产品尚不成熟,各方是否应当强制购买保险也不明确,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应该看到,发展养老陪诊服务,是培育壮大银发经济、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此,我建议: 一方面,探索顶层设计,研究市级政策。立足全市整体情况,加强老年陪诊服务领域的政策法规供给,适时推动地方立法和政策出台,实现规则统一。同时,加快陪诊行业标准制定,可在总结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两项团体标准实际运作情况的基础上,适时出台陪诊行业领域市级地方标准,实现标准统一。 另一方面,鼓励基层探索,出台区级政策,为制度建设探索路径。鼓励杨浦等陪诊服务率先开展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出台陪诊服务相关区级政策,通过先行先试、总结经验,为陪诊服务相关制度建设提供样本。 同时,要做实平台主体作用。以陪诊服务平台供应方为抓手,依托平台建立健全服务监管机制,实现行业有序发展。健全风险化解机制,从法律层面研判并化解风险,综合运用责任保险、调解机制等手段,确保“矛盾不上交”。可参考长护险模式,针对陪诊服务设立特殊类型保险,探索实现个人医保账户直接购买。 此外,推进陪诊师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支有专业、有爱心、有责任的陪诊师队伍,通过将人才用起来、资源盘起来、团队动起来,将陪诊师队伍建设融入共治、共享的新时代老龄社会治理中。 (作者系上海市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日升 (责任编辑:日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