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国暗杀 真相永远在他处。1984年10月15日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远,那天早晨发生的“江南案”的真相也越来越模糊,随着当事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去,真相大白于天下的这一天,不知还会不会到来? 江南,是江苏靖江人刘宜良的笔名。少年时代,江南在故乡读书,国民党败退台湾后,他随之离开大陆,在蒋经国主持的政工干校受训。而后,他以《台湾日报》特派记者的身份,赴美留学。喋血家门时,他在美国干了三件事: 在旧金山一个华人喜欢光顾的渔人码头,开了一家贩卖中国工艺品的礼品店;在美国媒体上连载了煌煌28万字的《蒋经国传》;取得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 那天早晨九点来钟,江南在他位于旧金山附近的寓所里,用完了早餐。接下来,他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开始他一天的室外生活:下楼,开车,去渔人码头,张罗自己的礼品店。两个杀手中断了他的步骤。就在他打开车门的那一刻,一把左轮手枪瞄准了他的眉心。 “嘭”,枪响了,他倒了下去。“嘭嘭”,又是两枪,他的胸口,他的小腹,涌出汩汩的鲜血。 杀手眼见得手,立即骑上脚踏车,逃离现场。他们丢掉作案的手枪,冲入一辆等候他们的汽车,而后拔掉了假发、假胡须。 杀人是一件大事,在美国杀人是一件天大的事,在美国杀了美国人则是一件比天还大的事,联邦调查局快速介入调查,作案时戴着假发假胡须的凶手,很快露出庐山真面目:台湾黑帮竹联帮成员。 江南的遗孀说,丈夫与台湾黑社会素无冤仇,现在被竹联帮杀害,起因在于撰写《蒋经国传》,披露了蒋家丑闻,得罪了传主蒋经国。 舆论沸腾了,美国朝野一片愤慨,矛头直指国民党。国民党的形象跌到了谷底。台湾地区最高领导人蒋经国与幕僚们反复讨论:美国对台湾军售会不会因此而搁浅?结论还没得出,蒋经国就向黑帮发起了进攻。在一场史无前例的打黑行动中,台湾竹联帮老大被缉拿归案。 台湾“国防部“情报局长闻讯后觉得很不正常,竹联帮老大是他们情报局的人,抓捕这样的人物,事先怎么没有通知他。作为一个授中将军衔的情报局长,他意识到自己的麻烦来了。 很快,蒋经国召见了他,对话与情节,已随岁月的变迁日益模糊。可以肯定的是,这是蒋经国最后一次见他。他曾是蒋经国父亲的侍从,靠着忠诚和干练,父子两人相继提拔了他。从情理上说,把他送交军事法庭,蒋经国可能有些不忍,然而,身为政治家的蒋经国,不可能顾及这点儿私情。 半年过后,江南案宣判了: 在地方法院,竹联帮老大和他的下属被判无期徒刑;在军事法庭,情报局长被判无期徒刑,罪名和竹联帮老大一样,都是共同杀人,他的两名下属,也以帮助犯的身份获刑两年半。 二,奉旨刺杀?擅作主张? 案子判了,真相依然扑朔迷离,长期困扰人们的两个疑问并没有消除: 首先,情报局长派黑社会成员诛杀江南的原因是什么?情报局长和他的下属说,江南是他们情报局派往美国的间谍,却拿中国大陆谍报机关的钱,替中共做事,根据情报局“制裁叛徒”的惯例,诛杀了他。这个解释,显然与江南遗孀的解释不一致。信任江南遗孀的人认为,情报局不能接受诬蔑领袖的著作公然出版,在当局阻挠该书连载的努力失败后,露出了杀机。 其次,谁是江南案的幕后主谋?情报局长说,没有幕后主谋,驱使他下达诛杀令的,是情报局长的工作职责,而非其他任何人。这话,是他在法庭上说的,连他的老朋友都不肯相信。人们普遍怀疑他是替人背黑锅。至于他到底替谁背黑锅,说法不一,有人说,替蒋经国背黑锅;有人说,替蒋经国的儿子背黑锅。后面这个说法不是空穴来风,江南死后没几天,竹联帮老大的朋友在美国爆料,说蒋经国的儿子是幕后主谋。 这两个问题直接牵引出第三个问题:情报局长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政府行为? 台湾当局坚持认为,情报局长勾结黑社会诛杀江南,是个人行为,与政府无关。刘宜良的遗孀可不这么看,她说,情报局官员在美国的恐怖主义暴行,是在其公职范围内,代表“中华民国政府”安排执行的,不仅是个人行为,还是政府行为。所以,她在美国起诉“中华民国政府”,提出亿万美元的天价赔偿。一审,她败诉了。上诉后,她赢了。几经斡旋,“中华民国政府”以145万美元的“人道恩赐金”,与江南的遗孀达成了和解。 此时,蒋经国已经不在人世。所谓“人道恩赐金”是英美法中的专有名词,相当于中文的“抚慰金”。台湾当局以此名义,避免了台湾当局因为杀人而赔偿的尴尬。 然而,这样的文字游戏并不能挽回台湾当局一败涂地的政府形象。江南案发不久,岛内外舆论同声痛斥,且别说国际人权组织、美国国会、中国大陆,即使亲国民党的台湾媒体也无法装聋作哑,怒斥情报局丧失了底线。蒋经国苦心竖起的人权旗、自由旗、民主旗、宪政旗,瞬时间全部倒下。面对美国的外交压力,蒋经国痛苦地告诉部下,全怪他们自己“理不直”。 三,江南之后 世上无暗杀 时至今日,虽然那两个困扰我们的疑问还没有答案,真相还有待解密,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情报局长勾结黑社会,光天化日之下杀了人。就凭这一点,台湾当局已经颜面扫地。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恐怖主义行为!这种行为,是对法治政府的亵渎,是对行政法定原则的背叛。 行政法定原则,是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活动的“天条”,简单地说,行政机关的职权需要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合法。世界上,除了法西斯国家,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偷偷杀人的权力,上至行政首脑,下到普通公务员,任何吃公家饭的人,都必须守法,不能干法律所禁止的事。事实上实施了恐怖主义暴行的情报局官员们一直认为,他们问心无愧,他们是在替政府做事,他们是正义的。 这样的观点,是可悲的,也是可怕的。一个以打击黑社会为己任的政府,竟敢违背行政法定原则,勾结黑社会,搞恐怖主义活动,无论有多少理由,都是不能原谅的。明白这一点的蒋经国,不但将他欣赏的情报局长送进了监狱,还顺势将情报局永远地撤销了。据说,台湾当局秘密杀人的事从此没有再发生。 更重要的是,对蒋氏王朝而言,江南案的影响是灾难性的。美国人为其本国利益不愿赶尽杀绝,追究祸首,但亦雅不欲再见蒋家再传子接代。蒋经国在内外交困,以及美国强大的压力下,无可奈何花落去,宣称蒋家人不能也不会接班,并将蒋孝武“流放”到新加坡去当代表。孝武之流放就像当年王升之流放,权一放再难收矣。从孝武离台一刻起,蒋经国必然明白,不可能继续再走他父亲蒋介石走顺的路子了。自此,台湾民主化已经呼之欲出了…… (责任编辑:日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