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辰光

老辰光

当前位置: 首页 > 写作 > 著书 >

公益律师 ——从知青到儿童权益守护者

时间:2020-12-04来源: 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李瑾 韩冰 点击:
公益律师 从知青到儿童权益守护者 作者:王毅伟 书号:978-7-5130-7125-3 定价:49元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品简介 本书记录了作者从一名普通知青到保护儿童权益的公益律师的人生经历。知青生活磨炼了她的意志品质,锻炼了能力;回京后,以惊人的毅力补
公益律师
——从知青到儿童权益守护者
作者:王毅伟
书号:978-7-5130-7125-3
定价:49元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品简介
本书记录了作者从一名普通知青到保护儿童权益的公益律师的人生经历。知青生活磨炼了她的意志品质,锻炼了能力;回京后,以惊人的毅力补习文化知识,学习法律并考取律师资格证书,成为一名律师,后开始从事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作为一名教师进修学校的老师,提出“教育者应先受教育”,创新开展进修教师旁听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案件审判的实践课堂,为避免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伤害事件做出了有益贡献。书中收录了作者代理的典型案件和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中所讲的案例,每个案例都体现了作者作为法律人的正义之心、人文关怀和人间大爱,树立了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通过本书,希望能向社会传播正能量,让更多人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法律从业者以作者为榜样,让大众从作者身上汲取力量,乐观、坚毅、有所作为。
作者简介
王毅伟,女,1951年11月出生,1967年初中毕业于北京市第四女子中学,1968年11月起到山西省定襄县季庄公社季庄大队插队三年,1971年分配到定襄县委妇女联合会工作,1973年5月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定襄县工作期间,先后担任受禄公社妇联主任、公社党委副书记、定襄县百货公司副经理。1979年调回北京,曾担任关东店中学团总支书记兼任政治课教师,1981年调入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教务处工作。1981年至1994年先后取得北京教育学院中文大专、教育管理本科、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大专学历。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
1996年开始创新对朝阳区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并开创体验式教学模式,与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合作,每个学期组织教师到朝阳法院大法庭旁听与未成年人成长相关的典型案件,截至2019年的23年间,组织了44场,参加过旁听的教师大约有5000人次。不但提高了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朝阳区在校生犯罪数量也明显减少。1999年加入“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至今从事儿童保护公益事业已20年。2006年在全国律师协会的倡导下,在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创新成立了“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13年来,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全国范围内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展了这个项目,受助的未成年人有2000多人。
20多年来王毅伟律师代理了多起有社会影响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这期间王毅伟律师先后担任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作为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嘉宾、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组成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两纲(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督导专家组成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榜样专家评委、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副主任等,现担任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副理事长。曾获得北京市顺义区第六届道德模范、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局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优秀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朝阳律师公益大使、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首届北京市十佳女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益之星、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等称号。
序言:青萍之末有真音
佟丽华
佟丽华,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公益律师领军人物”。 
王毅伟大姐要出一本书,主要讲述她从一名下乡知青走上儿童保护公益之路的故事,希望我能写几句话,我欣然同意。1999年我开始从事儿童保护这项事业,到今年已有20年。因为儿童保护,在1999年我和王大姐就有缘相识,到今年也是20年。在过去20年中,我们是朋友、是同志,在并肩推动着中国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这项事业。
王大姐是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律师的优秀代表。2000年我在全国推动“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她那时就参加进来,是最早的一批。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2003年成立,她从该委员会成立伊始就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作为两届的副主任,她推动了委员会工作在全国的开展。她亲自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的办理,其中很多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她在朝阳区推动的中小学教师到法庭参加庭审的培训模式,坚持了20多年,影响了数千名教师。她在全国推动“小额爱心”项目的落实,帮助很多律师扩大了在当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影响。她在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每年举办的大会上发言,激励和鼓舞了很多律师参与这项事业的热情,推动了这项事业在全国的开展。
在王大姐身上体现着新中国发展的历程。她是老三届,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从北京到山西农村插队。农村插队生活是艰苦的,但也锤炼了她的毅力,培育了她的信念。在她回城以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随着她成为一名律师,随着她自身生活条件的改善,她开始更多关注那些处于困境中的弱势人群。王大姐多次和我们聊起她在山西插队的生活,每次谈起农村生活的艰苦,尤其是农村儿童受到伤害后的艰难,都很动感情。这种发自内心的淳朴的情感激励着她长期推动“小额爱心”项目。在书中她介绍了“小额爱心”项目的情况,她不仅推动建立了这个项目,影响和带动了像黄律师这样同样善良的人长期支持这个项目,还尽可能亲自参与项目的实施,把关爱直接传递给孩子们,直接向那些误入歧途或者受到伤害在迷茫或困境中的孩子们传递爱心。所以,在“小额爱心”这个项目的背后,反映的是王大姐那代人的品质、信念和追求,他们对苦难感同身受,他们坚定地向社会传递爱心与力量,他们努力把社会建设得更加美好。
我经常和她说,大姐,您是我们未成年人保护律师的“宝”。这个“宝”,不仅是一种精神和传承,更体现着她在这项事业中的价值。很多律师表示愿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愿意在业余时间做些好事。但很多人是说的多、做的少,有些夸夸其谈背后是虚荣和做作。王大姐是那种真正用心在做事的人,所以不仅给孩子们带去温暖和力量,也感染和带动了身边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各行各业的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树立了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所以,王大姐是这个群体的榜样,是这个时代的楷模,值得我们学习和敬重。我为能与她一起从事这样一项事业感到光荣。
我们所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很多事情看起来都很琐碎,如一次普法、一个案件、一个爱心行动,但正是这些看似琐碎的事情,在改变着很多孩子成长的轨迹,优化着中国孩子成长的环境。青萍之末有真音,正如青萍之末的微风,虽看似微不足道,但汇聚起来,就是力量,就是影响时代进步的“真音”。
衷心希望更多人尤其是律师同行能够多阅读这本书,从王大姐的故事中透视我们的灵魂、汲取我们成长的力量。



(责任编辑:晓歌)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