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有一本新书的出版,迅速引爆了整个欧美世界。 它的火爆程度,堪比当年的《哈利·波特》。 它就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妻子、美国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Michelle Obama)的亲笔自传《成为》(Becoming)。 还在预售的时候,它就已经登上了美国亚马逊全榜第一名的宝座。 企鹅兰登出版社在北美首印 180 万册。 仅在正式开售的第一天,就卖出了 72.5 万册。 在英国、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丹麦和芬兰,《成为》都登上了非虚构类榜单的第一名。 根据出版社公布的数据,截至到目前,上市一个多月的时间,全球销量超过 500 万册。 包括中文在内,这本书已经确定会翻译成至少 28 种语言在各国陆续出版。 它刷新了 2018 年整个英文世界的图书销售纪录。 美联社评价说,《成为》是今年最受人们期待的政治类图书。 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逢人便夸这本新书: “书里有你想知道的一切,甚至还有一些你想象不到的东西” 作为米歇尔的好友,奥普拉丝毫不吝啬她的赞美之词: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能听到她的声音,想象到她的表情,感受到她的情绪。”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奥普拉没有错,但是美联社错了。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本政治类图书。 米歇尔在书里甚至直截了当地表示:我讨厌政治。 她在多年以前,就曾经多次跟奥巴马表示: 你能不能不去从政? 你能不能不去竞选美国总统? 这在今天的我们看来,都是无法理解,也是不可想象的。 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这本“无关政治”的政治类回忆录,到底讲了些什么? 为什么米歇尔·奥巴马恨特朗普,恨到了“咬牙切齿”的程度? 接下来你将看到的,是这本书在国内首发的中文精华解读。 我相信,当你读完了米歇尔的一生,你也就读懂了你自己。 接下来,我会尝试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带你走进米歇尔·奥巴马的传奇人生。 01.、“我觉得你不是上普林斯顿的料儿” 1964 年,我出生在芝加哥南城的一个黑人家庭里,我们一家四口人,我还有一个哥哥。 那时候的美国正处在震荡之中,肯尼迪遇刺,马丁·路德·金被人枪杀。 很多白人家庭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因为那里环境更好、学校更好、房子更大、犯罪更少。 城里的白人变得越来越少。 而我们家就是留在城里的黑人家庭,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跟亲戚住在一起。 爸爸是一个普通的蓝领工人。 而妈妈早早开始教我读书认字,她带我去图书馆,一泡就是大半天。 所以我对自己的阅读能力特别自信。 上幼儿园第一件事,老师教大家认读一组新单词,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这是一组颜色词: “red”“blue”“green”“black”“orange”“purple”和“white” 我很顺利地念出了前面 red、blue 这些单词,所以我念得很快。 但是念到 orange 的时候就卡了一下。 念到 white 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蒙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满脑子想的都是 white white white,我觉得自己特别丢人,我觉得自己好蠢。 其实我心里念念不忘的,是把所有单词全都念对的同学,老师奖给他们一人一颗金箔纸做的小星星,戴在了他们胸前。 我不甘心。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要求重新念一遍卡片。 老师不同意,说还有别的课要上,但我坚持要重念。 一气呵成。 念到 white 那个单词,我几乎是扯着嗓子喊出来的。 那天下午,我昂首挺胸地回到家,胸前别着一枚金色的小星星。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学习就像一场游戏。 在游戏中占了上风的时候,我是最高兴的。 很小的时候,大人问我:长大了你要做什么呀? 我骄傲地说:我要做一名儿科医生(pediatrician)。 大人都说:天哪,这丫头可真了不得! 我洋洋得意。 多年以后的我,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小学二年级,我跳级了,因为太简单,直接跳到了三年级。 到高中的时候,我考上了芝加哥还不错的一所学校,叫惠特尼·扬高中(Whitney Young High School)。 在那里,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头一次跟很多白人子弟一块儿上学。 因为我们那时候上学是有种族比例分配的,黑人要占到百分之多少。 一开始,我都不能确定,我是不是跟同学们一样聪明。 在食堂打饭,认识新朋友的时候,我一直在怀疑自己:我不够优秀,不够优秀。 所幸我后来发现,只要我多花一些时间,我就能迎头赶上。 我在高中几乎是全 A 的成绩。 哥哥考上了普林斯顿,所以我也想去那里。 我以排名前 10% 的优异成绩,从高中毕业。 我还进入了美国国家高中荣誉生会(National Honor Society)。 但是在我申请大学之前,学校给我安排了一个专业的升学顾问做咨询, 了解了我的情况以后,她兜头就泼了一盆冷水: “我觉得你不是上普林斯顿的料儿。” 我心里又犯起了嘀咕:这么说我还不够优秀。 那天离开那个顾问的办公室以后,我胸口憋着一股气,我惟一的想法就是:我要证明给你看! 我没有显赫的背景、过硬的推荐,努力——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6 个月后,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寄到了我家里。 在普林斯顿,我发现两个特点:白人多,男生多。 男生的数量是女生的 2 倍。 而黑人才不到学生总数的 9%。 我是一个扎眼的少数派。 大学的时候,我每时每刻都在学习。 我默默地、坚定地达成一个个目标,下定决心,在每一个框框里打勾“√”。 每一次证明自己之后,还有下一次挑战等着我。 我问自己:“我是不是足够优秀了?” 我在意别人的眼光,我希望获得人们的肯定。 从普林斯顿毕业以后,我又去哈佛大学的法学院,攻读博士。 这就是我一环扣一环的童年时光和教育生涯。 我以为人生就应该都是这样,按部就班,稳扎稳打。 直到他的出现,打翻了我人生的调色盘。 02.、一个实习生,改变了我的一生 毕业以后,我顺利进入了盛德律师事务所工作。 每天,我踩着高跟鞋,穿着阿玛尼套装,到芝加哥市中心一座摩天大楼的 47 层上班。 我加入了梦寐以求的精英群体。 25 岁,我就有了助理。 下班以后,我像很多都市白领一样,去做有氧健身运动。 我挣的钱比爸妈一辈子挣的钱都多。 有一天,公司的高级合伙人问我:你能不能给一个马上要来报道的暑期实习生做督导? 我说:当然可以啊。 我不知道,我的生命轨迹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事们都说,来的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一个明星学生。 他的名字叫贝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 结果这个奥巴马同学,上班第一天就迟到了。 那天下着暴雨,我还准点到了单位。 我一边忙,一边等他。 我问助理:“那家伙还没来吗?” “亲爱的,还没来呢。” 她知道我受不了别人迟到,我觉得那样很傲慢无礼。 同事们早都传开了,说他刚法学院一年级结束就来了,我们盛德招实习生一般都只招二年级的。 他等于是破格录取了。 哈佛的一位教授,也是盛德的一个合伙人的女儿说: 奥巴马是她遇到过的最有才华的法学院学生。 还有面试他的秘书也说:他人长得很帅。 我严重怀疑他们所说的一切。 我看过他简历上的大头照,呆头呆脑的,长得也一般,笑的时候咧着一口大白牙。 过了十分钟,他到了前台,我去接他,他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比我想象得要高一些、瘦一些。 他知道自己是顶着天才的名声来的,但他倒也没有恃才傲物的劲头儿。 我带他参观了公司。作为他的督导,我的职责就是给他提供建议,让他在这儿有归属感。 只不过他比我大三岁,我发现他也不需要什么建议,他在工作上很娴熟。 但他并不是像我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 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以后,工作了几年,才考的哈佛研究生。 我觉得这种规划非常随性,像是人生路上的即兴穿梭。 这跟他漂泊不定的家世背景也有关系。 他爸爸是肯尼亚的黑人,早年因为车祸去世。妈妈是美国的白人。 他在夏威夷出生,又在印尼生活了 4 年,在洛杉矶读了两年书,又转学到哥伦比亚。 在上哈佛研究生之前,他在一家非营利组织里,做社区工作者,帮助重建社区、创造就业,年薪只有 12000 美元。 他去上法学院,是因为基层的工作让他看到:重大的社会变革,不仅需要基层人员的工作,还需要更强大的政策,和政府的行动。 我发现我也开始有点崇拜他了,崇拜他的那份自信,还有认真。 不过我可从来没把他看成是约会对象。 有一天吃完午饭,我发现他还抽烟——我可非常讨厌抽烟的人。 在我心里,我想他也就是——我带过的一个很优秀的暑期实习生,仅此而已。 我要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接下来的几周里,他每天下午晚些时候,都会来我办公室坐坐,跟我聊会儿天。 毕竟律所里 400 多个律师,只有 5 个律师是黑人,所以我觉得还挺正常的。 不管我承不承认,我们的关系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当我工作太忙,跟他见不上面的时候,我都会想到:他在做什么呢? 如果他没有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门口,我多少会有些失望。 我对他有感觉,但这种感觉被我隐藏了起来,藏得很深。 我不允许我的事业和生活出现任何变数,我要稳步前进,因为再过几年我就可以做到合伙人的级别了。 或许我可以假装忽略:我们之间正在萌发、滋长的感觉。 但他可没有“假装忽略”这一点。 有一天吃午饭的时候,他跟我说:“我觉得我们应该约会。” “什么,你跟我?”我假装震惊的样子——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我告诉过你,我不打算约会,而且我是你的督导。” 他苦笑了一下:“这算什么理由,你又不是我的老板。” “而且你很漂亮。” 那年夏天,事务所给我们组织了一些活动,有一天晚上,去附近的一个剧院看音乐剧《悲惨世界》。 我给我们俩报了名,督导带着实习生去,挺正常的。 结果那天的演出非常糟糕,让我感觉如坐针毡。 我俩苦笑地对视了一眼。 他直起身来:“咱们出去怎么样?我们可以现在就走。” 其实我是个一向做事有始有终的人,只是那天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跟着他溜出了剧院。 我们俩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 两天以后,我跟他去参加了一个烧烤派对。 我看着他跟一些男同事打起了篮球,我假装跟旁边同事的妻子讲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可我的眼睛一直盯着他。 我看着他在场上矫健的身影,我的心里第一次被他这个人……打动。 那天晚上,我们开车回到市区,我内心里感受到一种新的疼痛,一颗新播下的种子,它渴望破土而出,渴望发芽。 那是 7 月份的盛夏,而他 8 月份实习结束就要走了。 一股暖流在我的脊背上蔓延开。我在心里和自己作斗争。 我是不是可以,试着跟他交往一下? 我没有把握,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合适。 可我突然觉得,我不想再等到什么都有把握了。 车子开进了小区,我脑袋还是有点懵。我们都等着对方说“再见”。 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们去吃个冰激凌吧。” 他家旁边有一个冰激凌店,我们要了两个甜筒,在步行街上找了个地方。 我们伸直了膝盖,挨近了坐着。 在外头转悠了一天,虽然很累,但是很开心。 我们吃着,没有说话,担心冰激凌化掉。 我不知道,他可能看出来我的内心已经开始松动了。 他好奇地看着我,脸上挂着一丝微笑: “我能吻你吗?” 就这样,我把身体靠了过去。 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Everything felt clear.)。 03.、奥巴马你个大骗子! 贝拉克·奥巴马是一个超级爱读书的人。 他对物质方面没什么要求,他的钱基本都花在书上。 啃那些文学、哲学类的大部头,对他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他每天都要看好几份报纸,关注各种时事动向。 而我们住的地方离街面很近,晚上有各种吵闹声。 我觉得听着很闹心,他不觉得有什么,他能安之若素。 有一天睡了一会儿,我醒过来,我发现他正盯着天花板发呆,他的轮廓被外面的街灯照亮了。 我说:亲爱的,你在想什么呢?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笑容有点腼腆: 哦,我刚在想收入不平等的问题。 我:…… 后来我知道了,他喜欢思考那些抽象的、宏大的问题,他总觉得自己能为这些问题做些什么。 他确实是个很“别致”的男人。 他第一次到我们家见我爸妈的时候,爸爸就很欣赏他。 只是他们觉得小伙子太优秀了,没敢抱什么奢望。 后来我哥哥告诉我,我俩走了以后,爸爸摇摇头,笑了起来: “小伙子人是挺不错的。可惜长不了。” 他确实有一种魅力,就是志存高远。 就像当年他在我身边做实习生一样,在工作中,我看得到他的谦卑,还有他愿意为了更宏大的目标,牺牲自己的需求。 打球的时候,我哥哥说:“他不霸着球,但他是个有胆识的人。” 他是《哈佛法律评论》期刊,创刊 130 年来,第一个黑人主席。 毕业以后,他本可以顶着“明星实习生”的光环,到盛德这样薪水丰厚的律所工作,但他没有这么做。 他有着强烈的使命感,他在芝加哥主持选民登记运动,为一家民权律师事务所工作。 这让他还清学生贷款的时间延长了 2 倍。 他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担任宪法讲师。 他对自己的人生方向如此笃定。 而他强烈的使命感,一直在无形中拷问着我: 因为我对未来的人生感到无比的迷茫。 我讨厌做律师,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虽然我能把它做好,虽然所有人都认可我。 但是它让我觉得空虚。 我在这条路上狂奔着追求卓越,可我都没有注意到: 我可能选错了路。 我的热情在哪儿?我怎么把热情和有意义的工作结合起来? 我害怕漫无目的的挣扎。 我想要活得像一个完完整整的人。(I wanted to feel whole.) 可我又渴望立马得到别人的尊重、得体的收入。 我几乎没怎么认真思考,就进入了法律行业。 我在想:我还能做什么?我还有什么技能? 而就在我迷茫的过程中,父亲因病去世了,他走的时候才 55 岁。 我最好的闺蜜苏珊娜因为癌症去世了,她离开的时候只有 26 岁。 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浪费生命。我该行动起来了。 我面试了很多地方,奥巴马也鼓励我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1991 年,我开始在芝加哥市政府的公共部门就职,担任市长助理,同时担任规划发展的助理专员。 那一年,他的司法考试通过了,我们去下馆子庆祝。 吃着吃着,我们就聊起了婚姻的话题。 他握着我的手,说他全心全意地爱我,但他看不到结婚有什么意义。 从夏威夷开始,他的生活就一直过得很洒脱、很随性。他不想被什么东西束缚着。 听到他这些话,我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说:“如果我们彼此相爱,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婚姻的形式确定下来?你的尊严会受到什么损害吗?” 我们总是为这个问题争来争去。 每次他一提这个我就火大。 服务员把饭后的甜点端了上来, 我情绪太激动了,根本没心情吃什么甜点。 他把盘子放在我面前,揭开了盖子。 结果我低头一看,本来应该装巧克力蛋糕的盘子里,放着一个黑色的天鹅绒盒子,里头是一枚钻戒。 我抬头看着贝拉克,他调皮地看着我。 他在搞恶作剧,故意逗我生气。 我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转怒为喜。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老套了:单膝跪地,求婚,我愿意,餐厅里所有人都在为我们鼓掌。 我呆呆地看着手上的戒指。 他说:“好了,这下你该安静了。” 你个大骗子。 1992 年 10 月,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六,我们结婚了。 我的名字,也从米歇尔·罗宾逊,变成了米歇尔·奥巴马。 04.、为了我,你可以不从政吗? 没错,当他决定从政的时候,我心里是一百个不乐意。 我不喜欢政客,我也不愿意让我的丈夫成为一名政客。 我总觉得一个好人,有很多方式来发挥影响,为什么一定要从政? 可是我反过来想:我自己不想干律师的时候,我身边只有他一个人支持我,鼓励我往前走。 他从来没有过一次,怀疑我的直觉,我的能力。 他总对我说一句话:别担心,你可以做到,我们会想出办法的。(Don’t worry. You can do this. We’ll figure it out.) 所以他第一次想要竞选公职的时候,我同意了。 但我给他泼冷水说:“我觉得你会受挫的。”(I think you’ll be frustrated.) “如果你最后当选了,到头来付出多少努力,却什么事儿也干不成,你会疯掉的。” 他耸耸肩说:“或许吧。但也许我也能做点事情。谁知道呢?” 对啊,谁知道呢? 他就是这么乐观。 事实证明,他对了。 1996 年,贝拉克被选入伊利诺伊州参议院。 他忙到我跟他也一周好几天都见不着面。 这期间,我好不容易怀了孕,结果没过几周就流产了。 后来,我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下了我的两个女儿: 1998 年,玛利亚出生; 2001 年,萨沙出生。 05.、因为我,他败了 我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我也指不上他。 因为他的事业正发展得顺风顺水。 玛利亚出生几个月后,他再次选入州参议员。 他在考虑更高的目标:进入美国国会。 如果有机会让他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发挥影响力,他一定不会待在原地的。 在他竞选国会议员的 6 个月时间里,他待在家里陪我和玛利亚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 4 天。 我心里其实想说:他没戏,他在美国政坛上只是个无名小卒。 但我万没想到,他失败的原因是我一手造成的。 那年圣诞节,我们去夏威夷度假。 突然州政府打来电话,参议院临时决定开会,对一个打击犯罪的法案开始投票。 任何一个参议员不到场,法案可能就没法通过。 可是没想到,玛利亚半夜突然发起了高烧。 白天还在踢浪花的小姑娘,晚上就病倒了,吃药也不退烧,她一直在挠耳朵,我觉得是耳部感染。 她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上飞机。 我说:“我们还要再改签。” 他说:“我知道。” 我有一句话始终没有说出口:你可以一个人走啊。 他可以把我们娘儿俩扔在这儿,去投票。 我就不说,我偏不说,我看着孩子那么难受,我心疼。 我不想让我自己受苦。 万一她烧得更厉害了呢?万一得住院呢? 你会离开我们吗? 事实证明,他没有。他所有心思都放到了女儿身上。 后来确诊玛利亚是耳部重度感染,用了抗生素以后才开始好转。 当我们飞回芝加哥的时候,贝拉克面临的是一场政治灾难。 打击犯罪的法案差五票,最终没有通过。 虽然也不差他这一票,但他因为没有赶回来,受到所有人的抨击。 有一位著名的议员,几个月前刚刚在一次枪击案中失去了亲人。 而贝拉克·奥巴马竟然为了度假享乐,不肯屈尊回来为控制枪支这么重要的事情投票。 芝加哥的报纸上说,没回来投票的人,都是“没胆子的绵羊”(gutless sheep)。 有一个议员甚至点名贝拉克说:“拿孩子当借口不来工作的人,那人品可想而知。” 就这样,因为孩子耳朵疼,贝拉克在参议院兢兢业业工作三年的成果——帮穷人减税、帮老年人减少处方药的费用……似乎都一笔勾销了。 面对指责,贝拉克没有埋怨我们,他只是平静地告诉人们: “我曾经听很多从政的人大谈家庭价值观的重要性。我希望你们能理解,你们的参议员是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践行这些价值观。” 当他竞选的时候,他的对手就对黑人选民到处说: “贝拉克在我们这儿,不过是一个长着黑人脸的白人罢了。” 甚至还有著名的黑人议员公开说: “他上了哈佛,他成了一个受过教育的蠢货(educated fool)。我们不欢迎这些精英大学毕业的家伙。” 可我在想:黑人父母们天天期盼着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希望他们成为的样子,不就是贝拉克这样的吗? 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努力为自己所代表的黑人群体服务。 而为了竞争选票,这些黑人议员竟然就可以颠倒黑白,说这么“优秀”的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觉得这一切都很恶心。(It made me sick.) 我只庆幸一件事:贝拉克他关心我们,他心里有我们。 而他付出的代价就是:在民主党初选中落败,而那个诋毁他的对手获得了胜利。 2001 年,萨沙出生以后,我换了一份工作,我去了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负责社区和对外事务。 我需要更好地负担起两个孩子的生活开支。 而贝拉克继续一边教书,一边做立法工作。 他在酝酿下一次腾飞。 06.、 如果这次再败,你必须退出政坛! 他要竞选美国参议院的席位。 而我们的家庭已经疲惫不堪。 我是一个需要别人的人,我需要从他人身上汲取力量,从小就是。 小时候,爸爸,妈妈,哥哥和我,就像一个正方形的四个角,我们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 可我一个人带着两个那么小的女儿,他却三天两头地不着家的时候,我真的要崩溃了。 我们开始经常性地大吵。 当我看到身边其他朋友接连面临婚姻解体的时候,我希望我能保护我们的婚姻。 我硬拉着他,去做了婚姻咨询。我希望我们能好好地聊一聊。 经过一段时间的咨询以后,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有了不小的改善。 我做了一个决定:我和女儿不再无休止地等着他回家吃饭。 我们告诉他:每天晚饭 6:30,我们不等你,是你要赶上我们才行。 我们不再围着他转,他的工作不可以成为这个家的黑洞。 他应该是我们一家人的太阳,只不过他还想照亮更多的人。 2004 年,他再一次竞选美国参议院的一个席位。 我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这次他再败了,他就必须彻底退出政界,再找一份新的工作,了结掉这一切。 不过这次,老天爷没有再给他使绊子,而是破天荒地给他开了一串儿绿灯。 有的议员决定,不再谋求连任; 有的比他票多的人,卷入了跟前妻的丑闻当中。 所以离选举还有好几个月的时候,他连一个共和党对手都没有了。 而他也从上一次失败中学到了很多,在民主党内的初选中击败了 7 个对手,赢得了提名。 他通往参议院的道路上,似乎铺满了幸运草。 而更关键的是,有贵人出手,把他往更大的舞台上推了一把。 2004 年,跟小布什竞争总统的是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克里(John Kerry), 他邀请贝拉克,在 2004 年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 在波士顿集会现场,有超过 15000 人,还有黄金时段的电视直播。 那一天,是 2004 年 7 月 27 号,他上台讲了 17 分钟, 那是我的男人在亿万观众面前第一次,闪耀着光芒的时候。 当他说完最后一个词的时候,台下是山呼海啸、震耳欲聋的喝彩与掌声。 就在那一刻,我意识到:我的男人,他不只属于我和两个女儿了。 他再也不会回头了。 整件事情的经过,都让我感觉特别不真实。 有媒体评论说:“我刚刚看到了第一位黑人总统。” 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风风火火地出现在我家,花了一整天时间采访我们。 11 月,他被选入美国参议院,赢得全州上下 70% 的选票,就连白人都开始逐渐认可他了。 有人邀请我参加一个什么华盛顿夫人群,说里面都是头面人物的妻子,被我拒绝了。 我的丈夫是一个参议员,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推着他,希望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大女儿玛利亚当时正在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她问爸爸: “你要竞选总统吗?你不觉得,或许你应该先当个副总统,或者别的什么吗?” 我同意玛利亚的看法:饭得一口一口吃。 但是政治的车轮滚滚向前,我们娘俩说了可不算。 2005 年,卡特里娜飓风,1800 多人死亡,50 多万人无家可归。 他去到灾区现场,他总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 2006 年,他的新书《无畏的希望》出版,给他带来很大的声望和曝光率。 有人做了民意调查,列出了心目中的总统候选人,除了希拉里·克林顿,还有贝拉克·奥巴马。 他正在认真地考虑参选。 而我希望他能谨慎一些,等时机成熟,等女儿长大,或许等到 2016 年也不迟啊。 我希望他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可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的目光就一直盯着远方,盯着他对世界的愿景。 有时候,当我感受到他的不满足,我就会很伤心。 我们结婚 11 年,我经历了他 5 场竞选,每一次都让我觉得,这条路越发地泥泞难行。 有一天我在一家超市门口排队,我看到货架上《时代周刊》的封面,我立刻把脸扭了过去。 那是我丈夫的脸,旁边的大标题写着:“为什么贝拉克·奥巴马可能会成为下一任总统?”(Why Barack Obama Could Be the Next President?) 《纽约时报》甚至发表了一篇直接催促他竞选的文章,题目叫《上吧,贝拉克,上吧!》(Run, Barack, Run.) 贝拉克在华盛顿的那些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感觉自己好像在对抗全世界。 就连我哥哥都劝我:“如果他有机会的话,他就得抓住,你明白的,对吧?” 是的,我爱上了一个有远见的男人。 他乐观,但他不天真,他在尖锐的冲突矛盾面前无所畏惧,世界的复杂性令他着迷。 有一天晚上,他问我:“我们可以应付得了的,对吧?” “我们不比谁弱,我们俩还这么聪明。我们没事儿的,我们扛得住。” 是的,当我看到电视上,卡特里娜飓风给人们带来的灭顶之灾—— 我看到有的父母把孩子高举过头顶,自己浸泡在洪水里; 我看着多少黑人家庭在体育馆里避难,挣扎着度过难捱的日日夜夜。 我在医学中心的工作,让我知道有多少百姓,连基本的医保和住房都没有保障; 贝拉克这么多年在基层,见过多少失业工人、退伍军人,努力克服终身的残疾,想要走进社会; 多少母亲跟他抱怨,把孩子送到了一个糟糕透顶的学校,后悔不已。 我知道,我们的肩上有一种东西,叫责任。 我知道,我没的选,我必须接受。 那就索性打开大门,把所有的可能性都迎进来吧! 我同意了,因为我爱他,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总统。 但我也很确定,他不会走到最后。 他有的是高远的理想,我看到的是冷峻的现实。 贝拉克·奥巴马,一个黑人,我真的不认为他会赢。 07.、竞选,就像逃难一样 2007 年 2月 10 号,一个寒冬的早晨,贝拉克·奥巴马正式宣布参选美国总统。 作为一个黑人候选人,他不能有任何的失误,所有事情都要付出双倍的努力。 我跟着他在各个城市奔波,我的任务看上去也更简单一些: 讲述我自己真实的故事,一个芝加哥南城长大的,四口之家的小女孩的故事。 竞选,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事情, 每次活动结束,我从人群中穿过,有很多热情的陌生人,他们会抓我的手,摸我的头发,把笔啊、照相机啊,甚至是孩子啊都塞给我。 我要微笑、握手,同时还要往前走。 我脸上有口红印,衣服上有手印,整个人就像刚从山洞里走出来的女疯子一样。 因为行程仓促紧急,我曾经吃过很多不卫生的路边摊。 后来长了记性以后,就改吃汉堡包了。 我训练自己少喝水,因为路上几乎没有时间去上厕所。 晚上睡的旅馆,有时候就在高速路旁,我要能听着长途卡车的轰隆声入睡,第二天依旧精神抖擞。 就这样全国各地奔波了一大圈,贝拉克还是落后他的对手——希拉里·克林顿 15 到 20 个百分点。 直到民主党举办的“杰斐逊-杰克逊纪念日”,那是民主党的重要仪式。 那天,希拉里得了重感冒。 而贝拉克最后一个发言,他再一次用“改变”征服了观众。 那天之后,他在民意调查中一下跃居到首位。 改变,原来真的是有可能的。 到了投票的那一天,我想结果终于要来了。 我给萨沙和玛利亚穿戴整齐——即便是大选当天,我还是要送她俩去上学。 当我们经过无数的摄影师、摄像机,进入体育馆, 当我听到周围的人都在说,这件事情具有多么重大的历史意义的时候, 我只是在心里暗自庆幸:嗯我给她俩的中午饭都装在书包里了。 我想这是万里长征的最后一步了。 那天,我盯着我丈夫的名字,那个长方形的按键盯了好一会儿。 他看着我笑了:“这位女士,你还没想好选谁吗?你还要再考虑一会儿吗?” 不用再考虑了,因为全美国的人都已经考虑好了。 晚上,媒体宣布: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当选美利坚合众国第 44 任总统。 我的感觉就像是做梦,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我自己,麻木地做出反应。 我们赢了。 08.、夫人不是你想当,想当就能当 很多人好奇地问我:做第一夫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我只能说:你看笼子里的金丝雀,你觉得她快不快乐? 白宫确实是一个漂亮、舒适的地方,但它更像是一个堡垒,只不过伪装成了家的样子。 舒适的意思是:在任何“小事情”上,我连手指头都不用动一动。 外出活动有人帮我踩点儿,现场活动时间精确到分钟,包括上厕所的时间; 带孩子玩儿有专门的特工负责; 收衣服、洗衣服有保洁人员; 现金、钥匙不用我想着带,电话不用我自己接,都是助理负责。 而在总统身边,配置进一步升级: 有 6 人团队,负责整理当天的各种简报、资讯; 有足足 50 个工作人员,每天专门帮他接收、回复日常邮件; 有一帮厨师,还有一帮采购员,负责食品工作, 他们会匿名潜入不同的商场,挑选我们需要的东西。 不过顺便说,我们买的所有东西,都要自己付钱,哪怕是一卷卫生纸。 只有房租、水电和人员工资,是不需要我们来付的。 有时候贝拉克早上说有一种外国水果不错,晚饭的时候又觉得这种寿司好吃, 白宫的米其林大厨就会立马记下来,放到菜单里,定期轮换。 大厨不要钱,可菜要钱啊。 有些食物都是专门从国外运输过来的,价格非常昂贵,结果都是我们自己买单。 如果你见识过美国总统的车队,你应该知道,整个队伍至少有 20 辆车那么长。 警车、越野车、豪华装甲轿车、防震减灾卡车、救护车、侦察车、警察护卫队…… 这是我看得见的,还有看不见的: 在贝拉克活动的周围,有一架专用直升机随时待命,准备带他撤离; 在他出行周围的屋顶上,一定有神枪手埋伏; 他身边有一位专人医生,车上储存着跟他血型一致的血液,以防万一他需要输血。 而那辆所谓的豪华轿车,其实是一辆 7 吨重的坦克。 我“有幸”坐在这样的车队里跟他一起出行。 我们一家就像生活在气泡里,跟世俗生活完全隔绝了。 一旦我们涉足“尘世”,就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比方说小女儿萨沙去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特工会先去人家家里,做一番地毯式的安全检查。 别人家家长送孩子过来的时候,特工一上来就要人家报上自己的社会保障号码(类似于身份证号)。 搞得家长们都很尴尬,所幸孩子们倒是不在乎。 但只要是我们夫妇俩所到之处,正常的秩序都会被打乱。 有一次我们去百老汇看一场演出,开演几个小时之前,警察就封锁了整个街区。 所有看戏的人都要额外排队过安检,甚至演出都因为安检,推迟了 45 分钟才开演。 我当时就知道,我们俩下一次这么“约会”,估计得是很久很久以后了。 而我们还没到家,共和党就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我们俩这次约会奢靡浪费、劳民伤财。 每一次,我们俩出去看个戏、吃个饭,都有一堆政敌等着扒我们的料。 我们要一直生活在反对派的聚光灯底下。 所以我们的自由行动是严重受到限制的。 有时候我呆在白宫,想去阳台上坐一坐,但想了一下就放弃了。 虽然我只是喝杯茶,透口气,但是会给特工处带来很多麻烦。 因为阳台上站的人,是可以直接暴露在白宫之外的街道上的。 不光是有一帮人来操心我的安全,他们怕出纰漏。 连我自己也得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过日子。 有一次我们去英国拜访伊丽莎白女王,我跟她站在了一起。 她抬头望着我:“你个子可真高。” 我说:“是呀,这鞋根儿就高,而且我本来个儿也挺高的。” 女王低头看了看我的黑色高跟鞋,摇了摇头。 “这种鞋穿起来很不舒服,对吧?你瞅瞅我这个。”她也一样。 所以我就承认了,我的脚确实很疼。 我们两个被鞋子折磨得苦不堪言的女人,笑出了声儿来 想到这儿,我不禁伸出一只胳膊,亲切地搂住了她的肩膀。 我就是这样的人,每当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觉得投缘,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表达我的情感。 结果媒体立马就开始骂我了,说我乱了英国王室的规矩。 因为英国王室是不能触碰的,这是禁忌。 媒体说我粗野无礼,配不上美国第一夫人的优雅之名。 我真害怕当时我的举动,掩盖了贝拉克这次出访的所有成果。 不过我那时候就在想:女王自己也觉得这事儿无所谓。 我搂她的时候,她还靠过来一些,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了我的后腰上。 后来英国王室还声明说,我没有触犯他们任何禁忌。 我叹了口气。 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得像湖面上的一只天鹅, 我工作的一部分,就是要高贵优雅地向前滑行。 但同时在水下,我的两只脚永远不能停止滑动。 有一年,我想给自己剪个有刘海儿的发型, 可我的工作人员说,我应该先得到奥巴马幕僚们的同意,确保我剪这个刘海儿,不会惹出任何麻烦。 我的头发都不是我的,真是太荒唐了。 除了发型要管,我还要准备好一件适合参加葬礼的服装。 因为有时候,我们会毫无征兆地突然去参加某个士兵、议员、领导人的告别仪式。 我丝毫都不敢懈怠。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