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娘走了,继母来了。 其实,阿娘尚在世时,阿爸就准备续弦了。现在想来阿爸是基于以下的考虑:一则阿孃年迈了,身体也不好,需要有新的女主人来照顾这个家了;二则姆妈已经过世好多年了,这么多年来,他情感上孤独是旁人无法了解的,他确实需要有个能够在情感上交流的人了。但我们当时很不理解,很有一番抵触情绪。 继母第一次来我家时,阿娘尚在,我不知道阿娘是什么态度,反正后来阿爸和她的关系就定下来了。 继母姓程,也是宁波镇海人,老家在高唐,离我们老家还有不少的路。从我们老家去她们家,要沿着那条唯一的公路向东南走,翻过一个高高的山岭后再向南才能到达,路上要经过一个很大的水库。她家的祖宅不像我们家是一个院落,院落里住着一个家族。她家只是一个独立的房子,里面住的就是她们自家的人,与家族中的其他人无关。后来经她自己介绍,她父亲在乡里也是较为富庶的,家里开着酒作坊,因此她从小就会喝酒,即使是后来她得了高血压,还吃着素,也时会嘴馋要喝上两口的,哪怕是管我们要一匙。她母亲早逝,留下六个姐妹,她排行老二。她的继母比她还小,生了两个弟弟。这两个弟弟是由她带大的,两个弟弟在一定程度上视她为母亲,因此她没有结婚,一直拖到了现在。她的姐妹中还有老三和老六在上海,其中老三来往比较多,我们也去她的家,在虹口天潼路上。我结婚时她还来过。老六就不大来往了,在我的记忆中,老六仅来过我家一次,爱人好像是个军人。她的两个弟弟,大的参军了,复员后在安徽的煤矿工作;小的在家务农,陪伴着他母亲,我的继母时不时的寄钱去接济他们。此是后事。 她在上海的住所在西康路上,是亲戚家,离我们家不算远。她管人家叫“小舅舅”,从年龄上看,想来是她继母的亲戚。她的工作单位是“上海光明电珠厂”,是个里弄生产组,制造手电筒里的电珠的,工资按日算,每天8角钱,一个月也就二十来块钱。我于1974年从兵团被推荐上学后,班里统计家庭收入,因我阿爸已经死亡,按她的工资收入,统计下来我俩平均才十几元钱,属于“赤贫”了,我也因此得到了人生唯一的一次生活补助。她的工厂设在里弄里,每天的工作就是将玻璃管往煤气喷头的火上烧,烧成电珠泡。 她和阿爸的婚姻是别人介绍的,因为都是宁波人,所以很快就熟悉并结合了。他们结婚的那天,我和二阿姐两人去她亲戚家吃了一顿饭。这以后她就来我家居住了。 继母来我家时,阿娘已经过世。不久,大阿姐考取上海外国语学院(现在的上海外国语大学),住校了;后来二阿姐考入上海冶金技校(现在改制成中专),也去坐落于金沙江路上的学校住校。我也小学毕业,考上了中学。因此,那时真正与继母相处的就是我了。 说起考中学,那个时候许多事情都要靠自己,完全不像现在的学生,直到考大学都要家长一路陪伴:报名是自己,取准考证是自己,去考场查看是自己,最后上考场也是自己。我当时的志愿报的是五四中学,因为大阿姐是五四毕业的,并且最后从那里考上了外国语学院。她是我的偶像,她的路就是我的路,更何况五四中学还是区里数得上的重点中学。 考场就设在五四中学,我是一个人自己先去考场查看的,考试那天也是一个人去的,手中只拿了一只铅笔盒。数学考了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语文考的是一篇作文。那个时候语文考试十分简单,就是考作文,不像现在还要考基础知识,考阅读理解,考很多繁琐的内容。其实作文的好坏最能看出一个人语文水平的高低,无论是基础知识的掌握还是阅读理解能力的高低,在作文中都能体现出来。这种方式一直贯穿在我的整个中学学习过程中。 作文考试的题目是“记一次有意义的活动”。我想了一想,觉得不应该写春游、队日活动等的,这些人人都会想到,应该出奇制胜,于是想起了那次和楼下阿哥一起灭鼠的事。我稍稍打了一下腹稿就提笔写起来。因为是熟悉的事,所以一气呵成,早早交了卷。这是我考试的习惯,做时很认真,也很仔细,做完后复查一篇就交卷,决不会在考场里熬到考试结束铃响,直到后来参加各种考试都是如此,从而养成不优柔寡断的毛病。 但当我怀着满满的信心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就感觉不对了:作文跑题了!1963年正是全国兴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高潮,这作文题一定是配合这场运动而拟的。我的作文没有迎合这样的主题,缺少时代感;再说小范围的一次灭鼠,也谈不上“活动”呀!真是越想越懊悔,但已经是无济于事,只能听天由命了。 果然,入取通知发来,不是重点五四中学,而是一所普通中学--瑞金中学。瑞金中学在大沽路上,靠近老成都路。我去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所不起眼的普通中学里,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个飞跃,甚至可以说,为我今后的人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是后话了。 因为阿爸和继母都上班,阿姐们都住校,所以我的午饭就包在学校对面的街道食堂里。那时的物价很便宜,每月只要付两块钱的包伙费就可以了,然后花一角多钱就可以吃得不错,我最爱吃的炒时件(胗肝)只要花一角二分钱,就可以吃得香香的饱饱的。就这样,我在街道食堂吃了一学年,日子过得很舒坦。 阿爸每天晚饭下酒菜制作的任务就落在继母的身上了,当然,早晨买菜阿爸也会自己去了。我下午放了学,在同学那里做完作业又玩了一阵后回到家,就等着他们下班回来。 不知是否继母与阿爸结婚时,阿爷有过特殊的关照,必须善待于我;也许我那时年纪还小,不会处处与她对抗,所以她对我还是不错的,我们之间相处得还是很好的。那个时候阿爸已经开始给我零用钱了,每月两块。这在当时一般家庭的孙子来说已经不少了。但我那时酷爱读书,拿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书店或书摊购书,所以不到月底钱就花光了,她也会偷偷地补贴点我。再后来我不在街道食堂吃饭了,毕竟那是一笔不小的开资,我就中午回家自己做着吃。为了给予我方便,她总会在前一天晚上或当天上午准备好饭菜,我只要中午回来或热热或炒炒就行了。我也就在那个时候养成了个人自己生活的能力。 我也会时时和她开些玩笑,比如她信佛,还定时的吃素。我就笑话她说:“信佛有什么用?吃素有什么用?菩萨要能保佑你,吃素要能有帮助,你怎么还会得高血压?”面对我的玩笑,她总是笑笑。这也可见我与她的和睦。 也许因为我与她接触的时间比较多,也许是阿爷的交待起了很大的作用,在我们姐弟三人中,她是最向着我的。遗憾的是,直到她过世,我没有正式地喊过她一声“姆妈”,因为我心中亲生姆妈的的印象实在太深,已经难以再装下另一个姆妈,只能愧对于她了,但我一直是敬重她的。 应该说继母也是个苦命的人,年轻时为了帮助抚养两个弟弟一直没有出嫁;到了上海后一个人寄居亲戚家,在里弄里赚一天只有8角钱的工资;嫁给阿爸后,不出五年阿爸就被逼而死守了寡。期间还两次患了癌症,住了医院,最后死于此病。
我后来去了黑龙江兵团,她就和二阿姐生活在了一起,直到病逝。这也是后话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继母来我家,在小花园和小辈们合影留念。
继母,我爱人,和外甥女合影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