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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违规存放282个液化石油气瓶,举报者被奖千元,涉事企业被立

时间:2024-08-15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红星新闻 点击:
民房违规存放282个液化石油气瓶,举报者被奖千元,涉事企业被立案调查 ▲兑现奖励 自贡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近日,四川自贡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的违法行为,不仅当场责令涉事企业将违规存放的282个液化石油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并对其相关
民房违规存放282个液化石油气瓶,举报者被奖千元,涉事企业被立案调查

 

▲兑现奖励 自贡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近日,四川自贡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的违法行为,不仅当场责令涉事企业将违规存放的282个液化石油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并对其相关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同时还对举报者给予1000元奖励。
据了解,不久前,一位热心市民向自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举报称,在自流井区荣边镇一闲置民房内存放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瓶。接报后,执法人员联合自流井公安分局民警赶赴现场进行查处。

经查,该处闲置民房内确实存放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瓶,且属于违规存放。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查明并通知了存放液化石油气瓶的企业负责人到场,责令其立即将违规存放的282个液化石油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并对涉事企业的相关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反映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8月12日,自贡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事件的举报人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自贡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是对人民生命负责的积极态度,是减少安全生产中潜藏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值得大力提倡。

据悉,自贡市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举报最高可得30万元奖励。近期重点聚焦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存放气瓶、电动车违规进入电梯等安全隐患问题,凡经举报查实,一律按规定对举报人进行重奖,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李科霖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红星新闻


责编: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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