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提出,在优化棉花生产布局上,按照《引导次宜棉区退减棉花种植的指导意见》(兵农种发〔2023〕5号)要求,由兵团农业农村局牵头,积极有序推动次宜棉区退出,推进棉花种植向生产保护区集中。 力争到2023年底,21个兵团非优势棉区团场中:第二师24团、36团、37团、38团,第三师41团、东风农场、红旗农场,第四师62团、70团,第六师红旗农场,第十二师221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淖毛湖农场,第十四师47团、皮山农场、224团等16个团场全部退出棉花种植;第一师5团、第四师69团、第五师84团、第六师101团、第七师131团等5个团场植棉面积不超过该团2020年种植面积。 责编:北风 更多新闻可点击上面各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