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农村,党和政府为了使农民病有所医,不致于出现因病致贫,各地都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具体情况就是农民自缴一部分,国家补贴一部分,如果因病住院,会享受到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报销。自交费用己经由前些年刚实行时的每人每年几十元涨到现在每人每年330元了,据说今年可能是35O元了。
但有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叫新农合?其实一个“新”字相对的一定是旧,也就是旧有,即以前曾经有过,所以以前曾有过的叫农村合作医疗,中断了一段时间后又开始出现了,重新实施了,为有所区别,才叫新农合了。
其实农村合作医疗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已经实行了。那时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农村一个生产队就是一个基本的核算单位。社员们缴纳合作医疗费不用一家一户上交,而是生产队以公益金提留的名义,按总人口多少统一上交。记得当时每人每年交五角钱,至于哪一级负责统筹,在多大范围内调配资金使用,本人不了解。只知道如果因病住院,不用去公社或县里开什么手续,只要拿着医院结算单,在大队卫生室直接就可报销。<当然不是全报,比例可能县丶市`省医院医治有所不同>
我是1979年被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癌”的,医生让我到河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去治疗<后为河科大一附院,现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当时我和妻子带着刚满一岁的儿子怀揣贷款200元和借的200元,全家出动赴郑州。排队入院等了十余天,住上院等手术又十余天,终于在1979年十月13号动了手术。虽然入院后医生判定不是癌,是腮腺混合瘤,但由于瘤体太大,又很坚硬,医生告知风险很大,且手术前让我签了字。
手术那天,我是七点半进手术室,进去即开始全身麻醉。据家人说推出手术室进入病房是下午六点半,晚上九点半才慢慢苏醒,至于手术进行多长时间,术后观察了多长时间我都不知,只知道主治医生<南方人,五十多岁,做手术30多年>和他的助手及护理人员那天只做了我一个手术〉
术后7天内,脖子肿得与下巴齐,滴水未进,靠每天六瓶输液维持生命。张大夫连休息日也去看我。直到第八天喝了几汤匙稀饭,张大夫才拍着我肩膀说,“小鬼,你这条命我给你拣回来了!真可惜你这年龄了。如果晚十年,你是三十六,我就不冒这个险给你做了!”我感恩张大夫和他的团队,更耽心的是医疗费用!这得多少钱啊!
手术后半月,我因耽心费用太高,在伤口未全癒的情况下,<伤口总长约19厘米〉坚持出院。
结算以后,我大吃一惊!总费用说出来现在的人都不会相信!总费用260元3角!其中手术费仅15元!我怎么都不敢相信,怀疑一定是搞错了。经再三确认,结算处人员告知,无误!
与张大夫告别时我说出了心中的疑问。张大夫说,“小鬼,咱们医院是侧重医学研究,不从病人身上赚钱,每年国家都会拨一定的科研费用,我们的工资都是国家发的,收取病人的各项费用都是按规定的。”
没买一分钱礼品,没有送一分钱红包,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尽职尽责的护理,我被那些白衣天使深深感动!虽遭遇了一场大难,但幸亏是在那个年代!假如是在八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我绝对倾家荡产!
回家后,我拿着结算单到大队卫生室,卫生室的负责人按农民到省级医院治病的报销标准,给报销了一百多一点,具体是一百零几元,我记不清了。
这就是那个年代的医疗收费情况,是我亲身的经历!我终生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医护人员把病人当亲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感谢那时的合作医疗缓解了我经济压力!
顺便说一下,我当时是民办教师。学校领导出于对我工作的认可和对我的同情,向大队干部提出了请求。大队给了我20元钱的照顾款,在我病休的几个月内,仍然给我记着工分<每月按24天记工分,扣除四天星期天和两天例行性请假>。住院时正适农忙,分的红薯`稻谷等粮食由我的同龄好友代为接收。所以我一直认为,那个年代的医疗政策一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合作医疗是真正为农民办实事的,加上大队的关怀,才使我度过了人生中的常人所不曾经历的难关。
当时各地情况或许有所不同,但我说的数字是准确无误的!
责编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