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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副局长微博发表错误言论被免 辞人大代表职务

时间:2017-03-31来源:长安街知事 作者:网络 点击: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最新公告,决定接受左春和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今年1月,左春和被免去石家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的职务,原因是在微博发表错误言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左春和是河北灵寿人,知名学者,主要研究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最新公告,决定接受左春和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今年1月,左春和被免去石家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的职务,原因是在微博发表错误言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左春和是河北灵寿人,知名学者,主要研究政治学、文化学,出版了《政治权力的剧场化》、《当文化遭遇风暴》等多部著作。2014年11月,他出任石家庄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这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岗位。

长安街知事APP发现,左春和曾在微博上十分活跃,经常发表涉及时事政治和历史人物的评论,细心的网友就做过一些收集。

微博配图不宜公开传播已截取

不过,如今在微博上,已经找不到以“左春和”名字注册的微博账户,此前发过的微博也都已被删除。

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严厉批评有些人一些人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

在周本顺、余远辉、赵少麟等省部级落马官员的“双开”通报中,也有“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等类似表述。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是违纪行为,具体就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发布错误言论。

较为知名的违纪者,是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赵新尉。他被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论;故意作出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新闻工作部署相违背的决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言行不能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报道称,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并罔顾“一国两制”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实际,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违反了重要的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报道一出,有些网民表示不理解:发朋友圈也不行,中央的事连议论都不让吗?

其实,“妄议中央”的重点在于一个“妄”字。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既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对中央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上级反映。作为领导干部,言行具有示范作用,定然不能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置一边,肆意歪曲、甚至诽谤中央决策,更不能到处随意散布错误思想和言论。

编辑: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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