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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影视明星家丑的“赢利模式”令人不齿

时间:2016-10-19来源:新华社 作者:徐祥达 点击: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正如一些网友所称,一场本很正常的婚变,竟带火了其执导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试想,当这些信息被媒体报道放大,一次次引爆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网友再讨论,形成新的所谓“线索”,从而形成叹为观止的互动效应。难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炒作家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视娱乐公司内部的一种“赢利模式”。

  一场“明星离婚闹剧”透出如此吊诡的味道,而一些媒体、商业网站和营销平台利用“明星效应”去跟进时,广大网友其实是被利用了,无形当中成了有关推手的造利工具。

  也许,围在朝阳法院门口的媒体和群众迟早会明白,其实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是利益让它产生了区别。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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