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来自黑心作坊!饿了么被315晚会曝光
图片来源于网络 3月16日消息,昨晚8时许,3·15晚会刚刚播出,北京食药监局已经行动,查处了通州“饿了么”五店合一食品加工点。 北京通州区食药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杜伟利在315晚会所曝光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一家“饿了么”配餐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告诉央视财经频道记者:“这家店铺未经许可,属于无照经营。营业场所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厨房面积不够,没有消毒设备,加热食品不符合标准,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许可证。饿了么网站存在审核和监管不严的问题。”执法部门当场查扣了相关违法设备,查封了店铺。下一步执法部门将对该店严肃追责,依法取缔。 淘宝和饿了么中枪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网络订餐、二手车交易网站、恶意扣费软件、免费wifi等不法商家。众所周知,历年来315晚会已成为市场“黑天鹅”的来源。
图片来源于网络 1、在“饿了么”网站上,餐馆的照片看着干净正规光鲜亮丽,但实际却是油污横流,不堪入目……老板娘牙咬开火腿肠直接放到炒饭中,厨师尝完饭菜再扔进锅里……“饿了么”平台引导商家虚构地址、上传虚假实体照片,甚至默认无照经营的黑作坊入驻。 2、记者在淘宝上开了一个卖面膜的店铺,只要支付给“刷客”千元佣金,便可在三天内立马升级为蓝钻,拥有200多条好评!即使店内没有一件真实商品,也可通过网上的“代发空包”服务,将一件件并不真实存在的包裹的签收… 国家发改委第一时间回应:将对互联网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3·15晚会曝光后,阿里巴巴和“饿了么”也迅速作出回应: 阿里巴巴回应声明: 社会共治打击刷单! 1、感谢央视曝光互联网刷单这一灰黑产业,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抵制这一毒瘤。 2、虽然淘宝打击刷单一直处于高压态势,技术不断升级,但刷手通过QQ群、QT语音群、微信群、空包网、YY语音聊天室、黑快递完成隐蔽而庞大的刷单产业链,利用平台没有执法权的无奈,如同一条肥硕的蚂蟥紧紧地吸附在电商平台及网络世界。 3.、我们呼吁并强烈希望国家有关执法司法部门严厉打击上述环节中的灰黑产业从业者,形成司法判例和有效的打击力度及震慑态势,净化社会诚信环境。 4、我们也希望给各种刷单行为和组织提供刷单温床和基地的有关平台企业,共同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打击,让灰黑势力失去庇护的平台,共同净化我们的网络和生活。 以下是饿了么回应声明: 饿了么高度重视今晚央视315晚会报道的问题。我们紧急成立专项组,下线所有涉事违规餐厅,并连夜部署,核查全国范围的餐厅资质。 饿了么致力于推进中国餐饮业的数字化进程,网络外卖订餐属于新生业态,我们诚恳接受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引导和监督,百倍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用户体验。
"饿了么"被曝默认黑作坊入驻 沪版网络订餐管理呼之欲出
东方网记者程琦3月15日报道:今年3·15晚会的第一枪就锁定了火热的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据央视报道,在“饿了么”网站上,餐馆的照片看着干净正规光鲜亮丽,但实际却是油污横流,不堪入目;老板娘牙咬开火腿肠直接放到炒饭中,厨师尝完饭菜再扔进锅里。此外,"饿了么”平台引导商家虚构地址、上传虚假实体照片,甚至默认无照经营的黑作坊入驻。 据了解,饿了么创立于2009年4月,是由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开发运营,按照饿了么网上公布的流程,注册开店只需三个步骤:提交开店申请,通过资质审核,上线营业。在此次央视3·15曝光中,“饿了么”就被曝出工作人员默认黑作坊的入驻。 其实,在去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消保委联合发布了一份网络订餐平台监管通报,其中就含有“饿了么”,该通报里指出,入网的餐饮单位未在“饿了么”平台上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含餐饮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所谓的野餐厅、黑作坊在“饿了么”上“挂牌”。 在通报中,上海市消保委在包含"饿了么”等9个平台上抽查的100家餐厅,只有19家没有在证照信息上动过手脚;上海市食药监管局直接曝光了7个平台上的52家问题餐饮单位,其中19家无证经营、11家伪造或借用他人证照、7家标称的实际经营店址根本不存在。 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平台有义务,为何“野餐厅”、“黑作坊”还频繁出现?记者了解到,其实在实际监管中,一些违法违规情况比较复杂,而相关法律规定比较“笼统”,较难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管,为此,制定有上海“特色”、符合上海网络订餐发展现状的规范,让监管更加有的放矢,已迫在眉睫。 而为了正确规范网络订餐平台,日前记者获悉,《上海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毕,正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本月26日。 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应当与其取得的许可证核准的一致。并且要在其网站首页或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地址。公示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相关信息的公示网页上更新。 另外,具体规定了平台要尽到的审查义务。根据征求意见稿,平台应当对申请加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对其进行实名登记,记录其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期、核准名称、地址、经营项目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必要时,应到餐饮服务经营者所在地现场核实。市食药监管局还鼓励平台将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信息与食药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数据进行比对,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行送餐的,应符合四个要求:送餐人员应当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不得带病送餐;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不应当配送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需要冷藏保存的食品;应当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消费者送餐;送餐容器和包装应当清洁、完好,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否则,不得送餐。同样,平台或者第三方物流不符合上述要求,也不能送餐。 更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一旦发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平台应当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发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无许可证经营、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征求意见中提出,第三方平台还应当建立平台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鼓励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情况作为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采取调整搜索排名、暂时或永久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 (责任编辑: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