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工商业组织起源于行会,隋、唐、宋朝的市肆中已经形成了“行”。产生行会的原因,最初只是为了支应官差。 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开浚范家浜,接黄浦。黄浦江成为上海最大的河流,连长江、通东海。海船直抵上海县城。随船而至的商贾、船员在上海停留寄居者也渐增。于是一种以传统宗法制度为依据,以地域观念为核心的组织——会馆公所在上海出现,如商船会馆、徽宁会馆、浙宁会馆等等。 当时,船商携带着各种货币,须在上海存放、兑换,于是钱庄业也在上海迅速兴起。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钱业总公所集银千两,买下豫园内园的晴雪堂房屋作为全行业集会之处。钱业总公所成立后,又有鲜肉业公所、药业公所、京货帽业公所、北货行公所、成衣公所、油豆饼业公所等纷纷成立。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创立的商船会馆是馆所最完备、历时最长的会馆;嘉庆二年(1797年)组建的四明公所是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公所。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以后,新兴行业不断出现,以业相结的公所兴建更盛,至1910年代初,相继新建、分化、改组的会馆或公所,有名可按的达255个。其中由同乡组建的会馆31个,由同业组建的会馆8个,由同乡组建的公所22个,由同业组建的公所194个。 会馆、公所的建立是先由较有实力及威望的工商业主聚在一起商议,订立协议书,征得同仁的赞同后,便募集资金,募金的对象包括同处异地的商家同人,还包括会馆、公所乡帮远在故乡的官绅。建设经费足够后,就推选有能力者择地建造馆所。与此同时,协议者还得随即向上海当地政府申请批准,并获取批准书,俗称执照,以便豁免地皮及其他各税; 同时也得到地方警力的保护,以防止当地无赖的敲诈或欺侮。所以,一般组建的过程都长达数年。同乡会馆多集中于当时上海县城东、南门外工商业繁华之地。同业公所多集中于当时上海县城内邑庙旁侧东西两园。由于这些会馆或公所是由旅沪的工商业者发起组织的,于是产生以会馆命名的“会馆码头”、“会馆弄”、“会馆街”等。许多街坊和路面也以行业命名,如糖坊弄、硝皮弄、面筋弄、蔑竹街、豆市街、草鞋湾等。 1912年前后,由于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新型的公会、商会逐渐取代会馆、公所。1929年8月,《工商同业公会法》颁布,对会馆、公所及行业公会依法进行整理、改组,成为工商各业同业公会,但仍有社会慈善和民政事务方面的会馆公所存在。几经演变,至195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各类社会团体进行整顿,尚有71个会馆公所归口于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责任编辑:日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