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同桌扎218针”,未达到校园霸凌标准?多方回应
9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区委宣传部了解到,针对网络上流传的“章丘双语学校女生被同桌男生用锥子扎数百下”事件,当地已成立调查组,相关问题正在调查中,待调查清楚之后,会向媒体进行反馈。 9月8日晚,网上流传多段视频,反映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丘双语学校,一名女生在该校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被转学过来的同桌男生欺负,视频中,女生提到被同桌男生用锥子、圆规等物品扎在身上,有些甚至是在课堂上进行的。 9月9日,记者从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科了解到,视频中所提到的事情发生在半年前,在今年6月份,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以及圣井派出所都参与了调查。事情发生时,男孩和女孩都是章丘双语学校六年级学生,是同班同学,并且是同桌。派出所给男孩和女孩及各自的家长都做了调查笔录,经过初步调查,派出所认为不构成立案标准,建议双方民事调解。该工作人员称,在女方家长提供的证据中,有一些图片是从网络上下载的。 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认为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该局还为此召开了防治欺凌的专题会议。 目前女孩和男孩都还在章丘双语学校上七年级,但已经不在一个班了。女孩的家长向学校提了两项诉求:退两年的学杂费和开除涉事男生。但女孩家长暂未与学校达成一致。女孩的家长发布网络视频后,分管教育的副区长带队去了学校进行调查,会与女孩的家长见面,尽快沟通出一个让家长、学生满意的结果。 记者多次尝试联系上述视频的发布者,但对方未予答复。 9月11日,记者再次联系章丘双语学校,工作人员表示,区里面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具体情况可以关注调查组的进展和结论。记者从济南市章丘区区委宣传部新闻科了解到,针对上述事件,当地确已成立调查组,相关问题正在调查中,待调查清楚之后,会向媒体和公众进行反馈。 9月11日,孩子母亲再发声:学校投票表决,判定不属于校园霸凌,14人参与投票,8人认为男生并非霸凌。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对上述事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律解读。 一、 校园欺凌认定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样的? 校园欺凌通常是指在学校环境中,学生之间发生的以暴力、威胁、侮辱、排挤等方式对他人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具体的认定标准各地区的法律法规或许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为的性质:包括身体暴力(如打架、推搡)、言语暴力(如辱骂、讥讽)、网络暴力(如网络诽谤、网络骚扰)等。行为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偶发的冲突和持续性的欺凌行为需要区分,持续性的行为更容易被认定为欺凌。 行为的后果: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学业表现、社交关系等方面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 行为的主观意图:欺凌行为通常具有故意性,即行为人有意图通过某种方式对他人造成伤害。 校园欺凌的认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举报和投诉:学生、家长或教师可以向学校管理层或相关部门举报欺凌行为。 2. 调查取证:学校或相关部门应当对举报的欺凌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目击者证词、视频监控、书面材料等。 3. 听证和评估: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评估行为是否构成欺凌。 4. 认定和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学校或相关部门作出是否构成欺凌的认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5. 申诉和复议: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和复议。 二、是否可以采取多人投票形式来决策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欺凌? 采取多人投票形式来决策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欺凌在法律上并不可取,主要原因如下: 专业性要求:欺凌行为的认定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心理学知识,普通学生或家长可能缺乏这方面的专业判断能力。 公正性和客观性:投票形式可能受到人际关系、情感因素等非客观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法律程序:法律程序强调证据的收集和分析,投票形式难以满足法律程序的要求。
因此,校园欺凌的认定通常由学校管理层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的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而不是通过投票形式来决策。当然,学校可以在调查过程中听取多方意见,但最终的认定和处理应当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权威性的机构或人员来进行。舆情和投票结果从某种意义上代表民意,但未必就是正确的判断。 (责任编辑: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