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小区架空层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2月23日凌晨,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44人在院接受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对此,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回复称,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应急管理部制定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并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架空层是指采用结构支撑且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层。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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