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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幼童坠亡案宣判:生父和女友被判死刑

时间:2021-12-28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点击: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

重庆两幼童被扔下楼坠亡案宣判:生父和女友均判死刑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设计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早前报道:重庆两幼童坠亡案一审结束 将择期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6日)

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要求赔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张波与陈某某于2017年8月结婚后先后生下女儿张某甲(被害人,殁年2岁)、儿子张某乙(被害人,殁年1岁)。2019年4月左右,张波向陈某某提出离婚,同时隐瞒自己已婚有子的事实追求网友叶诚尘。同年8月左右,张波与叶诚尘私下建立恋爱关系。后叶诚尘得知张波有小孩,仍继续与张波交往。2020年2月,张波与陈某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张某甲归陈某某抚养,张某乙在六岁前归张波抚养,六岁后由陈某某抚养。叶诚尘多次向张波表示自己及父母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两人多次共谋并商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张某乙。同年6月,叶诚尘多次通过微信催促张波作案。同年10月,张波、叶诚尘商定以给张某甲买衣服为由,将张某甲接至张波家中伺机作案。10月25日,张波让其母亲联系陈某某将张某甲接到自己租住于南岸区某小区的家中,后因陈某某一直在场而未能作案。同年11月1日,张波再次让陈某某将张某甲带至家中并留宿。次日下午15时30分许,张波趁家中无其他人,将正在次卧玩耍的张某甲、张某乙一起从次卧飘窗处扔到楼下,致张某甲当场死亡,张某乙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共同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要求二被告人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等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张波、叶诚尘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做了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二被告人。法庭平等、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的亲属、被害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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