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废约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始末(二十三) ——邓小平强调“港人治港”须是爱国者 1983 年6 月6 日,廖承志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式。这是他生前最后一张照片。 23.两手准备 在廖承志主持下,香港问题的“十二条”特殊政策的修改工作,于1983年3月初结束。 中央审议批准“十二条” “十二条”修改后的内容是: 一、中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二、恢复行使主权后,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三、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法令、条例基本不变。四、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主要官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原香港政府各部门的公务、警务人员可予留任。特别行政区各机构也可以聘请英国及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顾问。五、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保障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六、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七、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照常流通,自由兑换。八、特别行政区财政保持独立。九、特别行政区可同英国建立互惠经济关系。英国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十、特别行政区可以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签订协议。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自行签发出入香港的旅行证件。十一、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十二、上述方针政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50年不变。 3月27日,廖承志将经修改完善后的香港问题的“十二条”特殊政策,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呈报中共中央。邓小平看后于4月4日写的批示是:“我看可以。兹事体大,建议政治局讨论。” 4月22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正式审议并原则批准了经过修改的香港政策“十二条”。 邓小平强调“两手准备” 邓小平也参加了4月22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一致同意邓小平在讲话中表明的意见:“这个‘十二条’,是我们下个月开始同英国谈判的基本方针。”邓小平在谈话中首次谈到了“港人治港”中的“港人”应是什么人的问题:“香港的爱国者要逐步参与行政上的管理,要参加到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里去。当然,现在首先还是那些大资本家、大学的头头、文化界的人士,或者他们推荐的人。要有一些年轻人,只要拥护收回主权的就是爱国者,其他的不要去管他。最近有些香港人要申请加入英国国籍,如加入英国国籍,成为英国公民,就不能算是爱国者了。” 邓小平还强调了和英国谈判的两手准备:“谈判可能谈好,也可能谈不好,如果谈不好,明年9月,我们也要单方面宣布1997年收回香港,并同时宣布中国收回香港以后的一系列政策,就是这‘十二条’。” 这样,对英谈判准备“两只手”的工作告一段落。按照邓小平的要求:1. 中方将尽一切努力争取英人合作;2. 不排除“英国人不合作”的可能性。英国方面若是不合作,就单方面公布,而且限定了公布的具体日期——1984年9月。 亲自做港澳委员们的工作 经过反复酝酿制定出香港问题“十二条”之后,在1983年的第六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召开期间,各方人士特别是港澳代表逐条讨论分析,所回馈的意见集中在“50年不变”和“港人治港”。有委员问:说“50年不变”,是不是随意定一个长期概念,50年或者30年,定为50年有没有根据。有委员说:中央不派大员去香港主事,由港人治港是很好,是中央对香港人的信赖;但是,我们忧虑的是香港有没有管理人才,目前港府中层以上行政及技术官员全是英国人啊。 邓小平看了反映上述问题的简报,在上面画了两条杠杠,说明这两个问题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于是,邓小平决定亲自做港澳委员们的工作。6月25日上午,邓小平会见出席两会的港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详细谈了香港问题。这次重要谈话着重谈了“50年不变”和“要在过渡时期中培养治港人才”两个问题。邓小平说:“港人治港要有什么条件?只要一个条件,就是爱国者。什么是爱国者?赞成、主张祖国统一的就是爱国者。人们担心变。1997以后我们谈的这一套会不会变?我们说不变。只讲不变还是空的,我们会考虑定个年限,总的是保持香港自由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还有法律等等。我们先来个50年不变好不好?50年够长了。讲50年比不讲年限好,更能使大家放心。” 在谈到14年过渡期问题时,邓小平说:“香港要培养人才,逐步参与他们的管理,行政也好,司法也好,财政各方面都要参与,搞好交替。香港的爱国者要考虑怎么样推荐和培养一批合格的人,特别是年轻人,逐步参与,将来才能把香港管好。在过渡时期,中央政府还准备采取措施参与香港的经济活动,这是增强港人信心的重要措施。1997年以后北京不派总督,不派头头。将来香港采取什么形式,由你们香港人去定。名字叫特别行政区。我们派个小军队去,不要香港负担费用。”这是“十二条”出台之后,邓小平亲自出面做工作所作的讲话,他抓住新问题,阐述“一国两制”构想,以纠正人们的认识,从而稳定民心。 1983年8月15日,胡耀邦总书记接受日本《朝日新闻》社长山内采访。胡耀邦向日本记者透露:1997年中国打算收回香港。《人民日报》作了报道,外电也纷纷报道。这可算是中国领导人首次公开对外表明1997年要收回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