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日升
我保存着一本蓝色塑料封面的“居民购粮证”,这是一本落款为“上海市粮食局”、由长宁区北新泾粮管所于1989年3月1日换发的证件。这三十年一前的旧物,使我回忆起了一连串与之相关的故事…… 接触购粮证,记得还是小学生时期。小学三四年级时我已经学会了骑自行车。父母亲鼓励小孩要帮家里做事,其中一件事是籴米。母亲会给我一本硬纸质封面的购粮证,同时还有二十或三十斤粮票和算好的钱款,并且叮嘱千万不能弄丢了,让我去籴米。我就带上一个布袋,骑了自行车到程家桥的粮店,按母亲的吩咐将米买好绑在自行车后座上骑回家。那时还有搭配面粉的,有时候就是将面粉买回家。到了山芋成熟的季节,粮店里会凭购粮证和粮票供应山芋,一斤粮票可买七斤山芋。营业员会帮着将两袋山芋的布袋口卷在一起用绳子扎紧,再给提起来挂放在自行车的书包架子(后座)两边,因为分量比较重还不敢骑,只能攥着自行车龙头颤悠悠地推着回家。 购粮证是粮管所发的,我与粮管所打交道是在上中学时。1965年夏天我小学毕业考取了住宿制的上海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在去中学报到之前必须转移粮油关系。我问好了地址找到粮管所,凭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转移粮油关系的要求事项,粮管所工作人员很快就给办好了,并且在购粮证上也作了变更。 以后又完全知晓了购粮证的作用。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起,国家就对居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政策。每户居民家庭一本购粮证,记载着家庭人数、家庭人员中的职工、学生、儿童等分类和各人的定量数以及搭伙转出数;遇到家庭人员职业、孩童年龄等发生变化时,还必须凭相关证明作调整。每当粮管所发放粮票,不管是自领还是代领,都会在购粮证上“票券发放记录”的空格内盖上领票人的图章。另外,购粮证还有一份“副业”,即在本子的末尾还有一张印有连续数字的附页,这是按户计划供应其他副食品的凭证,比如供销社节日供应的年糕、红枣、笋干等,营业员都会根据上级规定,在顾客持购粮证来购买时将某一号码券剪下来并小心地粘贴集中好,这是营业员必须“交差”的! 与购粮证紧密相关的是粮票。粮管所根据购粮证上的定量记载,每季度(也有半年的)发放一次粮票。到粮店籴米,必须凭购粮证和粮票,两者不能缺一,否则粮店是不会让你买米的。那时购粮证上供应的大部分是籼米,而吃口软糯的粳米是按人头配给少量额度的;三年困难时期,还搭配供应一定比例的面粉。这些,粮店都是严格掌握、在购粮证上做好记录的,而且不能超额。如果家中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粮票,只要购粮证记录显示当月已达到定额,即使再有粮票也不能买了。当然,大部分人家是不会超额的,因为到点心店买大饼油条必须凭粮票和钞票,一个大饼一两粮票、一根油条半两粮票,这些粮票当然都是定量内抽出来使用的。 当今,凭票供应的年代早已过去,购粮证和粮票已经成了人们逐渐淡忘的回忆。人们生活最基本的粮食需求已经不是绷紧脑袋为之伤神的烦心事,粮食市场供应也早已从只愁买不到的“卖方市场”转变为只愁卖不出去的“买方市场”。这是新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其中一幅既平凡又精彩之画面!这份由购粮证带来的深刻回忆,更是增添了我们进入新时代的幸福感! 责任编辑:日升 (责任编辑:日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