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中央26号文件 随着数百万城市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负有接待安置任务的各建设兵团、国营与军垦农林场,以及全国各地农村人民公社,开始承担起一项全新的、繁重的任务,即接待、安置、教育与管理下放知识青年。城市下放知青与当地干部、群众,随着文化、生活习惯等的适应与不适应,矛盾与冲突也接踵而来。 仅短短一年時间,全国各地就发生很多男知识 青年被捆绑吊打、欧打,甚至致死,女知识青年惨遭奸淫迫害的事件。为了保证上山下乡运动的顺利开展,4月国家计委军代表《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青年下乡工作的报告》,经毛主席圈阅同意,5月12日,以中共中央26号文件发至全国县团级,从此在全国城乡打击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斗争展开,直至知青大返城才告结束。 文件共九条,涵盖了知青下乡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领导重视,加强教育,形式多样,组织落实,不加重当地群众负担,解决插队知识青年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同工同酬,对强奸下乡女青年的都要依法严惩,对女青年进行逼婚、诱婚的,要坚决进行批判斗争,国家拨给的安置经费必须确实用在下乡知青的生产、生活方面,要正确对待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等等。 二十四.组建批判队 为贯彻中央26号文件精神,省革委会人保组决定10月上旬,在固镇县召开全省打击破坏上山下乡运动的现场公判会。为造成声势,宣传与教育干部群众,打击罪犯,肃清流毒,准备组织一支批判队伍。可能由于我们单圩大队文艺宣传队,刚在县汇报演出过,9月下旬,县革委会安置办,通过公社文化馆通知我们到县集中,筹建批判队。 我们以单圩大队文艺宣传队九名上海知青为班底,又增加了陶庄的孝定,七里沟的慧萍,9月22日到县报到后,又增加了二名上海下放知青小刘与小王,他们分别是反戈一击者与受害者,这样整个批判队共有13位上海下放知青,他们分别是我大队的張振华、印兆麟、方伟、洪一鸣、郑慧萍、崔士元、唐彪、張敏康、陈明辉、王孝定、高小峻,再加上小刘与小王。 我们在县府大院前的三代会办公场所安营扎寨,化了近二周的時间,学习消化中央26号文件精神, 熟悉公判会几个案件的情况,並撰写批判稿。县革委会派了三代会的笔杆子老徐和小肖来指导和协助。当批判彩排時,我们整队出场,队列中的小王总是左手左脚一齐动,动作很不协调,费了很大劲才纠正过来,经常引起一片善意的笑声。 二十五.首场批判会 10月7日,将举行公判会,6日在县体育场,为四干会举行了一场批判会。这是我们批判队的首次批判会,也是被批判案件对象最多最全的一次,因为公判会后,将有二名罪犯,押赴刑场,就地正法。同時,也是检验我们半个月来,认真学习、努力撰稿、刻苦背诵、反复操练的成果,我们左手握着毛主席语录本,踏着整齐地步伐上台了。 批判的主要是二个案件,其一是姚吴流氓团伙案,姚是文革前从上海下放到安徽的城镇居民,后来担任县邮递员,姚利用职务之便,扣压下放女知青的邮件,並伙同上海下放知青吳某等,玩弄奸污女知青。其二是石湖公社小王庄大队书记王某等,吊打上海下放知识青年致死案。姚王分别被判为死刑,吴等分别被判为死缓、无期等重刑 。 还有一个是生产队長田某,贪污挪用下放知青的安置经费。另外一个是本地农民李某,诱婚、逼婚蚌埠下放女知青。以上四个案件,作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26号文件,打击破坏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典型,在这次省革会人保组的固镇县现场公判会受到严惩,並作为反面教员,在固镇县各个公社与有关大队、宿县专区各个县与有关公社、省会合肥市与巢县、寿县等县市进行了巡回批判。 二十六.现场公判会 10月7日,公判会在县体育场召开,由于是省革会人保组在固镇县召开的全省现场公判会,所以人特别多,不仅有来自全省各地的各级干部,固镇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还有县城厢的居民,以及四邻八乡的农民,整个县城象赶集一样热闹,而体育场内外更是人头攒动,人声鼎沸。我大队知青兆元告诉我,当時根本挤不进会场,只能在场外听高音喇叭。 我们由于是批判队,被安排在很靠前的位置。公判会开始,拾余名罪犯或五花大绑,或拷着手铐,被押上场,他们胸前挂着大牌子,上面写着打上大叉的名字,一溜跪在台前,当宣判到某人時,押解人员则把他提起来示众,这种模式,也成为以后我们批判队使用的模式,这在当時,"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文革氛围中,则是再正常不过了。 公判会在将姚某与王某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声中结束。按照我的性格,我没有去看枪决,后来听他们说,执行枪决使用的一枝是步枪,一枝竟是轻机枪点射,我致今还有点难以置信。后来听说大队书记王某,很快被家人收尸了,而姚某则陈尸数日,后来脑袋也被他人拾去,说能治精神病等等。这次公判会,除二名死刑外,还有死缓,无期等,是判得较重的。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