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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港独”入侵香港人大代表选举须签效忠声明

时间:2016-12-26来源:观察者网 作者:网络 点击: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12月25日在北京闭幕。据大公网26日报道,此次会议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明年3月5日举行,新一届港澳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草案将列入议程。选举办法新增一项规定,参选人要签署声明,表明效忠中华人民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12月25日在北京闭幕。据大公网26日报道,此次会议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明年3月5日举行,新一届港澳地区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草案将列入议程。选举办法新增一项规定,参选人要签署声明,表明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宪法和基本法以及支持“一国两制”方针。多名人大代表认同此修订,认为旨在杜绝“港独”势力及分离主义入侵。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36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将于明年11月举行,据此前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到深圳咨询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希望于明年换届选举可以“基本不变,适当完善”为改善方针,增加一份声明,让参选人大代表的人士必须符合一定的政治条件,如绝不可以主张及支持“港独”及接受外国赞助等。

李飞在今次人大常委会议首日,已经就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作出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通过将有关草案列入明年全国人大会议议程讨论。

草案列明,下届港区人大选举会在参选报名表上增加一段声明,参选人签署报名表时,必须表明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以及支持“一国两制”方针。

另外,报名表亦会列明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允许外国势力介入,因此,参选者也不可以接受国外势力的赞助。

未提及双重国籍等问题

有份列席会议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马逢国认为,新增此项改动,与香港近来出现“港独”、分离和“自决”等主张有关,因为中央不希望主张“港独”、“自决”人士参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藉此宣传分离主义。他认为,变动对参选人合理,并强调今次草案主要目的,是让全国人大代表遇上问题时有法可依,以及杜绝外国势力的介入,但并未提及双重国籍等问题。

马逢国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亦表明赞成今次修订,指中央政府见到分离主义及“港独”势力有渐趋猖獗迹象,所以对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程序较为严谨。

至于参选人是否不能拥有外国护照及双重国籍,有代表指出,今次修订没有明文提及有关限制,但认为参选人可以在他们报名同时申报国籍等资料。

人大代表当然必须效忠国家

大公报26日亦发表社评表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国家最重大、也是最重要的选举制度,也是港人参与国家大事管理和体现“一国”精神的最高级别待遇。在香港能当上全国人大代表,是十分光荣和责任重大的,当选和参选者都必须要有鲜明的爱国爱港立场,和坚决维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决心与诚意,服膺国家宪制和法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允许有任何含糊。

然而,眼前事实是,在特区历次选举中,包括区议会选举以及立法会选举,还有刚结束的下届特首选举委员会选举,赫然都出现了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截然相反的公开鼓吹“港独”与“自决”的参与人与言行主张,而其中有的人居然还选上了,大摇大摆的进入到权力架构中。其中,梁颂恒与游蕙祯在就职宣誓中公然辱华,还有刘小丽等人“拒誓”,而问题的出现,都与参选办法、特别是对参选人的要求不够明确,过于宽松有关。

当然,选举应该公平公正与公开进行,市民参与选举的权利不容被剥夺。但是,确保选举的合法性、严肃性与保障市民的选举权利同样重要,而且,前者更是任何选举的根本目的与意义所在,否则,连国家民族尊严都不知不顾的人居然可以当上立法会议员,当上特首选举委员会委员的人居然以推翻这个选举制度“为己任”,这不是太荒唐和颠倒了吗?

因此,明年下届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参选者必须先签署确认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反对“港独”、“自决”和与外国势力有联系,绝对是必要和及时的有力措施,否则,出现“人大代表反人大”,不是太荒谬和可笑了吗?

编辑: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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