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看了我发表在《磊子独白》微信公众号上的以“私人记忆”命名的系列文章,感慨之余向我提出一个问题:所谓私人记忆,就应该是私人的、私密的,具有个人隐私性质,是写给自己看的,不适宜这样公开发表出来。是不是应该改为回忆录或者青春往事之类的题目更好一些。 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学环境似乎已经习惯了宏大叙事、公众视角、重大命题等等,这与我们的主流媒体反复提倡和引导的讲好中国故事、弘扬正能量、反映时代主旋律等等之类的宣传有关,往往给人们造成这样一种印象,好像文学就是干这个的,只能跟随着宣传的腔调亦步亦趋,不能越雷池一步。而抒发个人情感、一己经历、亲身感受的作品,都是离经叛道的,不合时宜的,都是非主流的、下三滥的,不足为训。因此,那种带有鲜明个性特点、特立独行,反映自己一己真实感受的作品往往会被排斥在主流写作之外,备受冷落,这样的作家似乎也成了异类。 老作家汪曾祺先生曾经说过,文学就是回忆。而回忆总是与个体有关的,脱离了个体的回忆就如同空中楼阁,无法还原真实。那种宏大的集体的时代事件,自有历史学家来记录,其实并不是文学的必然。文学就是个体的,只对具体的人负责。对于文学来说,个体记忆才是最重要的,才是抵达真实的唯一有效途径。而脱离了个体,也就无所谓文学了,只能是口号宣传。对于这种现象,美国作家辛格就曾经总结过一句话,大意是,上世纪中叶,有些号称为某个阶级代言的作家,总是试图以所谓大众视角、阶层代言的身份来进行写作,其结果只不过是一些口号和概念的堆砌图解,浮浅而空洞,如同隔靴搔痒一般,他们从来没有成功过。 私人记忆是文学中的一种常态。因为文学本身就是私人的、个体的,私人记忆或者私人写作在文学史上不乏先例,有很多作家,便是直接把私人日记或者信件当作自己的重要作品发表的,诸如鲁迅日记、两地书,郁达夫的毁家纪略、个体自传等等,这在中外文学史上根本不算是什么新鲜事。从文学史的发展来看,那些没有个性特点、没有独特视角、没有独立判断、没有个性分析的作品,终究不过是人云亦云、过眼云烟,一旦风云变色、时过境迁,这些因风扬尘、哗众取宠的作品就会成为一种文学的耻辱,甚至会成为文坛上的笑话。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足够的历史教训的。 文学作品的鲜明个性和独特视角,历来都是衡量文学价值的所在。有哪一位作家不是从个体出发来描绘生活的呢?但丁如此、歌德如此、普鲁斯特如此、卡夫卡同样如此、马尔克斯同样如此、曹雪芹更是如此。没有个体的真实体验,没有个性的表达,文学作品就什么都不是了。因此私人记忆,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却正是文学的本质和旨归。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法国作家安妮 埃尔安的作品,就是以其具有鲜明个性特征和私人记忆的特色而获奖的。瑞典文学院在颁奖词中这样写道:“她以勇气和临床医生般的敏锐揭示了个人记忆的根源、隔阂和集体约束。”她“始终如一地从不同角度审视在性别、语言和阶层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的生活。” 安妮 埃尔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初衷时也说:“我总感觉我经历的很多事情,如果这些经历能真正存在下去,就必须把它们写下来。这些经历必须通过这种形式存在,必须这样传递给他人……我没有写作计划,我就是写。最早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写日记,当时是为了为我所在阶层的人正名。”她的写作动力是来自“一种打破文学和社会固有等级的愿望,通过以同样的方式描写并结合那些在文学中微不足道的事物(如超市、铁路等)和那些更高级的事物(如记忆的机制、时间的感觉等)”。在书中她还这样写道:“这个世界留给她和她的同代的印象,她要用来重建一个共同的时代,从很久以前逐渐转变到今天的时代,以便在个人记忆里发现集体记忆的部分的同时,恢复历史的真实意义。”。 文学的世界是息息相通的,这也是我对“私人记忆”的理解。当然,“私人记忆”这种命名如同文学上的许多命名一样,出自于一种约定俗成,大多数都是不严谨的,不像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命名那样严格和准确,因而也更容易引发一些歧义。但我想说的是,这正是文学的个性和特点。文学是反映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的,而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怎么可能做到整齐划一、规形矩步呢,而且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文学必然是紧紧追随不断变化的,这就不可能像自然科学命名那样严格准确一劳永逸。因为文学反映的是广阔而复杂的社会,是不断变化的现实。而文学只有立足个体才能找到真实,不可能有超出个体感受之外的真实。文学的定义和命名具有宽泛性和包容性,甚至还特别需要一些朦胧的、模糊的、多义的解释,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还原我们的现实生活,使作品在既有的内容之外生发出更多更丰富的社会底蕴和内涵。正如在一千个人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在不同的人心目中,也会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林黛玉。这就是文学的个性和魅力,其实这也就是我用“私人记忆”来命名的原因。 写于2023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晓歌)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