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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阿婆当庭哭诉要儿子还70万元“棺材本”,获法院支持

时间:2024-07-05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澎湃新闻 点击:
九旬阿婆当庭哭诉要儿子还70万元棺材本,获法院支持 法庭原告席上,李阿婆声泪俱下地哭诉:我把棺材本放在大儿子那里,谁曾想他却不肯还给我。 被告席上的大儿子刘先生淡定辩解道:这些钱由我帮母亲保管着,她可以放心。 7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

九旬阿婆当庭哭诉要儿子还70万元“棺材本”,获法院支持

法庭原告席上,李阿婆声泪俱下地哭诉:“我把‘棺材本’放在大儿子那里,谁曾想他却不肯还给我。”

被告席上的大儿子刘先生淡定辩解道:“这些钱由我帮母亲保管着,她可以放心。”

7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获悉,此前,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原告李阿婆是一名九旬高龄老人,她起诉亲生儿子刘先生要求其归还自己70万元养老钱,终获法院支持。

母亲将积蓄交给儿子保管,想买墓地被拒绝

上海静安法院介绍,李阿婆育有二子一女,女儿因交通事故多年前过世,刘先生是李阿婆的大儿子,也就是该案的被告,今年他已七十多岁。

多年前,由于李阿婆家的老房子拆迁,李阿婆便一直住在大儿子刘先生家,由大儿子照顾她。有一天,刘先生对李阿婆建议说:“妈,您现在年纪大了,行动也不方便,急需用钱的时候,你也没法第一时间跑银行去取钱,这样吧,你把所有的财产先存在我这里,我帮你保管。”听到大儿子这么说,李阿婆想了想,认为大儿子这番话也是出于对自己的关心,于是便将自己多年来的积蓄70万元,分别通过现金交付、银行卡交付和银行转账方式陆续交给大儿子刘先生。

李阿婆没想到,自大儿子刘先生开始保管自己的存款后,每当自己想要用钱、让大儿子去支取一部分的时候,刘先生不仅不肯归还,而且还矢口否认这些钱款的存在,这让李阿婆气愤不已。就连李阿婆曾向刘先生提出想要拿回自己的钱在老家购买墓地事宜,也被刘先生一口拒绝。

母亲没钱治病,儿子拒不返还母亲积蓄

李阿婆因病住院,被检查出心脏及双肺均有病灶,需要住院治疗,便让大儿子把钱还给自己用于看病,可是刘先生依旧寻找各种借口,拒不返还。为了讨回自己的“救命钱”,2023年7月,李阿婆把大儿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李阿婆称之前自己将一辈子积蓄70万元交给大儿子刘先生保管,现在年事已高,急需这些钱用来治病救命,要求刘先生立即全部返还。李阿婆还递交了一份证据材料系双方的一次通话录音,用于佐证这70万元的真实性。录音中李阿婆问:“你现在讲,我在你那里究竟存了多少钱?”刘先生回答道:“你存在我这里有70万元。”

刘先生辩称,自己并非私自占有母亲的存款,而是怕母亲年纪大了犯糊涂,帮她保管着这些钱,才是对她的负责。

调解未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

上海静安法院承办法官审理后认为,本案案由虽是保管合同纠纷,调整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但因原、被告系母子,本案还关系到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风尚。鉴于案件审理结果涉及高龄老人的切身利益,且老人看病就医的时间不能一拖再拖,为了积极有效落实上海静安法院“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该案在立案时被标注为“一级红色”,承办法官对李阿婆诉讼给予引导帮助,并多次主动与李阿婆取得联系,确认其本人的意思表示并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对刘先生释法明理,并希望从亲情的角度感化刘先生,但未果。

最终法院认定,尽管李阿婆与刘先生并未签订书面保管合同,但纵观在案证据,刘先生确实受李阿婆委托代为保管70万元,原、被告间保管合同关系成立,故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李阿婆要求刘先生返还保管款项的诉讼请求。

后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澎湃新闻
 

责编: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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