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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层高楼,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绳索……网友炸锅

时间:2024-07-03来源:新闻晨报综合 作者:新闻晨报综合 点击:
32层高楼,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绳索网友炸锅 6月30日,重庆一小区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安全绳被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清理恢复,一业主占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施工时可能损坏了一些花草,由此跟业主产生了矛盾
32层高楼,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绳索……网友炸锅
6月30日,重庆一小区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安全绳被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清理恢复,一业主占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施工时可能损坏了一些花草,由此跟业主产生了矛盾,施工时遭到业主阻拦。
该业主直接用铲子将安全绳的副绳砍成三段,旁边有四名工人挂着在作业,楼栋有三十二层一百一十米高,好在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们都没事。
刘先生称, 事后该业主也意识到自己错误,在民警协调下已同意私下赔偿和解。
网友质疑:这不追责吗?
对此一事,不少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质疑,这不应该追刑责吗?
逝去的流水呀 :这也能调节???晴之苏:这是谋杀好吧,怎么还调解呢?雪雪的allen:这行为真的不能纵容下去,后果很严重。王承煊_:这都能和解?这是刑事案件吧。也有人认为,业主占用楼顶建花园本身就有问题。跑步vip跑步:这个是故意杀人 而且楼顶违建在先。用户7915558903:第一,屋顶花园违建,报警拆除。
高空作业安全绳被割断
这样的案例之前也发生过
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呢?
2017年12月31日9时许,被告人曹某某因不满被害人闫某在郑州市中原区某号楼进行外墙旧水管拆卸安装施工,让闫某停止作业。在闫某下至该楼三层与四层之间的位置等待物业人员前来与曹某某协商时,曹某某持菜刀在四楼自家卫生间窗户处将闫某头顶上的高空作业安全绳砍断,致使闫某坠楼,造成闫某身体多处骨折。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明知他人处于四楼与三楼之间的高空位置,仍置他人的人身安全于不顾,使用菜刀将他人的高空安全绳砍断,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4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在某小区楼顶阳台使用切割机前,明知被害人尹某等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且看到尹某使用的安全绳在切割机附近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确保切割机与安全绳保持安全距离。周某某在原地启动切割机打磨铝合金管,致使尹某使用的安全绳被切割机割断而坠楼受伤。经鉴定,尹某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已获得部分经济赔偿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来源:新闻晨报综合


重庆一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安全绳,警方:未造成事故,已教育
 
图源:百姓关注
近日,媒体报道重庆某小区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安全绳被业主砍断。
据百姓关注报道,网传视频显示,站在居民楼楼顶施工工人与业主发生言语冲突。“你这是犯罪!”工人向业主怒斥。业主则手拿铁铲气愤地反驳,“你们才是犯罪,凭啥无缘无故冲到别人家里来!”
另据封面新闻报道,涉事施工队负责人刘先生称,“事发地位于渝中区的一个居民小区内,因小区外墙瓷砖脱落,物业联系施工队进行清理恢复工作。”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不当操作引起业主不满,业主情绪激动下砍断了安全绳,险些引发安全事故。
“还好高空作业采用双绳作业,被砍的是安全绳的副绳,并且业主行为被施工方安全员及时制止,工人才未出现生命危险。”刘先生称,事发楼栋有32层、110米高,安全绳被砍断,后果不堪设想。
7月1日,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渝中”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称,6月30日14时许,渝中区大坪一小区物业安排工人维修外墙,架装高空施工安全绳时,损坏了业主伍某(男,56岁)在高层屋顶搭建的花园瓷砖、庭院灯。伍某称没接到物业通知,施工损坏了花园设施,要求停止施工,并与屋顶施工安全员发生争执。
通报中表示,伍某用铁铲砸坏安全绳两个固定锚点外垂落屋顶地面尾端多余部分,该部分绳索不影响施工安全,未造成安全事故。民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对双方进行了法制教育。伍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向施工方进行了赔偿,双方主动达成和解。
图源:@平安渝中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黄凯玲律师、杨恩雄律师对九派新闻表示,若负责人刘先生讲述属实,业主在工人于32楼的高空作业时,砍断绳子副绳,业主是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作业工人死亡,因此可以推定业主存在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
律师还表示,如果工人在距离地面较低的高度工作,业主割断绳索,那主观上则是故意伤害。如果作业工人确实在32楼的高度进行作业,从该高度摔下大概率导致死亡,可以认定该业主客观上有故意杀人的行为。
律师分析,还有一种情况,是作业工人还未开始工作,绳索也在工作人员监管下,该业主在工作人员面前将绳索砍断,则该行为性质只是对尚未开始的高空作业的阻挠,不认定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行为。
“目前不存在工人发生损害的后果,视以上两种可能,推定业主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未遂。”上述律师表示。
(内容综合自百姓关注、封面新闻、@平安渝中)
来源:澎湃新闻
 

责编: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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