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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抓当警察面再喝酒能蒙混过关吗?法院判了

时间:2023-11-20来源:封面新闻 作者:封面新闻 点击: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关于酒驾,不止一个网友介绍逃避处罚的好方法,司机酒后驾车被查获后,马上当着警察的面再喝一瓶,警察就没辙了,因为无法确认开车时司机到底喝没喝酒。 当搞笑段子照进现实,后果到底刑不刑?11月19日,记者从成都温江法院获悉一起案例,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关于酒驾,不止一个网友介绍逃避处罚的“好方法”,司机酒后驾车被查获后,马上当着警察的面再喝一瓶,警察就没辙了,因为无法确认开车时司机到底喝没喝酒。

当搞笑段子照进现实,后果到底“刑”不“刑”?11月19日,记者从成都温江法院获悉一起案例,结果是:男子张某酒驾后再次饮酒,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2年12月某晚,张某酒后驾车与另一辆车发生剐蹭,双方协商未果,对方遂报警。张某见酒驾事实即将败露,抱着侥幸心理到附近超市买了两罐啤酒,并把喝剩下的啤酒倒在停车的路面上,制造酒气弥漫的“喝酒现场”还表现出醉酒状态。

交警到达现场后,张某一直强调自己是停车后才喝的酒,在采集血样过程中拒不配合并一再强调是停车后才喝酒。经检测,事发时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4.1mg/100ml,已属于醉驾范畴。

2023年6月,温江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被控危险驾驶罪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再次饮酒,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达醉酒标准,应认定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惩罚。被告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且明知他人报警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再次饮酒,依法从重处罚。结合其当庭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法官说,若当真相信了网上的段子,并效仿酒驾后再饮酒,不但不能逃脱处罚后果可能更加严重。酒驾后继续喝酒,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就会变得更高。如果当着警察的面喝酒,不仅不能逃避处罚,还很有可能从饮酒后驾车,变成醉酒后驾车。
 

责编: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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