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居民喂养流浪猫,引来周边许多猫咪前来讨食,没想到猫咪的排泄物严重扰乱了邻居生活,最后邻居不得不诉上法庭。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走马岭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法院判决流浪猫的投喂人赔偿邻居损失费7000元。 原告张骏(化名)与被告王奇(化名)是邻居。2020年,王奇发现有流浪猫到其庭院内的水池中捕捉金鱼。为了避免自家金鱼再遭殃,王奇就经常拿猫粮给流浪猫投食,没想到此举引来更多的流浪猫安家。 “他们家院子里到处都是猫,这些猫严重影响到我们家的正常生活。”邻居张骏称,流浪猫经常翻墙到他家排泄,臭气熏天。 为此,张骏多次与王奇交涉,并且向物业和社区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2022年8月,张骏将王奇诉至东西湖法院,要求被告王奇排除其饲养宠物对原告张骏家的庭院的妨碍,并赔偿损失1万元。 王奇认为,小区内出现的流浪猫,管理方和责任方是物业,原告的损失跟自己无关。 “喂养人的本意是好的,但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承办法官谢然表示,被告的投喂行为客观导致其庭院逐渐形成了一个流浪猫生活的固定地点,且未予以管理。 最终,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王奇赔偿张骏损失7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湖北荣和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蕾认为,在一些小区,被弃养的宠物随处可见,一方面,动物饲养者应当要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饲养动物,即使不再予以饲养,也不应当采取丢弃的方式处理。另一方面,居民对流浪动物的爱心行为也应当注意,最好进行规范救助或者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动物伤人等风险行为,否则好心办了坏事,还容易引发纠纷。 责编:北风 更多新闻可点击上面各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