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黎智英。张炜 摄
据香港01报道,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已定于今年9月25日在香港高院原讼庭开审,预计审讯40天。黎智英方此前就本案提出终止聆讯申请,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今日(29日)颁布书面判词,3名法官一致否决黎智英的申请。 今年2月,黎智英入禀高院,要求法庭宣布全国人大释法不影响法庭批准他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的决定。4月,黎智英再次入禀高院,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特区国安委)和入境处处长有关决定提出司法复核。
图为2020年12月31日黎智英(紫衣)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19日颁布裁决,表示申请人依赖普通法下的越权原则是完全错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特区法院对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工作没有司法管辖权,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而根据人大释法,入境处处长必须严格准确地执行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决定。
潘兆初又表示,人大释法和香港国安法具有同等效力,对专案认许判决的主体事宜适用。有关情况现时受人大释法和香港特区国安委、入境处处长的决定所规限。 责编:北风 更多新闻可点击上面各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