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话题,从吉林省的一则新闻说起。 据《吉林日报》9月9日消息,9月7日,吉林省省长韩俊到长春市踏查。在长春市期间,韩俊以“四不两直”方式走访了部分市场主体,开展现场办公。 针对苏兴云中医内科诊所负责人反映的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涨价过高问题,韩俊指出,当前受疫情和外部环境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遇到困难,要充分考虑市场主体承受程度,尽最大努力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韩俊十分关注华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反映的拖欠账款问题。他现场要求,长春市二道区政府要尽快偿还拖欠款项,并要求有关方面摸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底数,依法清偿,应清尽清,真正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上述两件事的背后,都联系着一个共同的关键词,即“营商环境”。不过,省长现场催债的情况,公开报道中并不常见。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企业要求偿还欠款的,此前也曾有过公开报道。相比大企业来说,资金流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更大。 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不仅影响资金流动性,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此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钟辉勇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小企业普遍现金储备不多,在和上游企业谈判过程中面临不利条件,而中小企业也容纳了大量的农民工就业。因此,中小企业的资金及时到账非常重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的按时到账,也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重要条件。“对于许多企业来说,赊销是件很无奈的事。”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书记兼副会长任兴磊曾对媒体说,“尤其在疫情后,拖欠款问题更是非常普遍,基本各公司都存在拖欠情况。”这已经影响了许多企业正常运营及发展。 第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早在2018年11月,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就表示,“要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 2018年1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常会提到,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都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今年全国两会,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 2020年7月,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上述条例明确: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是许许多多中小企业心中的痛点。”今年5月,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曾对外谈到了这一问题。
她说,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所形成的账款拖欠,5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完成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大集中化解力度。 “对于无分歧欠款,要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如果确有还款困难的,6月底前必须要提出明确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对于有分歧欠款,要推动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工信部组织有关法律机构为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第三,这段时间,多个省份都部署了针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专项行动和举措。 比如青海。 今年8月11日,青海省全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召开。 青海省副省长刘超说,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严防新增拖欠。明确责任主体,密切协调联动,加强督促检查,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再比如甘肃。 今年8月15日,甘肃省清欠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推进会。 现场通报各地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甘肃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就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为确保完成清欠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进行发言。 会议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投诉问题线索核实办理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得到及时化解”。 还有新疆。 8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 其中规定,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持续畅通清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抓好问题线索核查督办。决不允许政府新增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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