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网”消息,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今天(7日)发表声明宣布解散,结束50年历史。 据此前报道,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干事会当选“内阁”——“朔夜”,其早前的参选宣言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散播“港独”讯息、煽动暴力,引发社会的批评。港中大痛批该组织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平台,让学校声誉受损,并列出5项“制裁”措施。 今年1月底,“朔夜”发表参选宣言,其中充斥着乱港言论,公然抹黑香港国安法,又指责中大“报警拘捕本校学生”。校方2月3日发声明表示强烈反对,称其参选宣言和媒体采访涉及对大学的失实指控并可能违法,表示要作出严厉处分。 2月24日,港中大选出新一届学生会干事会“内阁”——“朔夜”。仅仅过了一天,港中大发表声明强调,校方曾在事后与有关学生沟通,提醒其针对国家安全的言论,有可能违法。此外,学生会干事会“内阁”成员对大学的失实指控,以及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的平台,不但违背了大学的宗旨,亦令大学声誉受损。 2月25日,港中大发表声明,称当选“内阁”在其政纲中所发表的内容,不代表大学立场。 声明称,中大曾于本月3日发出声明,对于其发表的参选宣言及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的言论表达强烈反对,事后也与相关学生沟通,提醒其针对国家安全的言论,有可能违法。中大批评称,学生会干事会“内阁”成员对大学的失实指控,以及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的平台,不但违背了大学的宗旨,也令大学声誉受损。 声明表示,由于该学生会干事会经劝喻及提醒后并未澄清涉嫌违法及失实的言论,中大作出五点决定,包括暂停为学生会代收学生会会费;要求学生会注册为独立社团或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暂停学生会干事会相关学生在校内不同委员会的职务;暂停校方为学生会干事会提供的行政与大学场地支援;大学将因应情况,在有需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港中大最后强调,《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根基。《基本法》尊重和保障大学学术自由、个人言论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也有保护国家安全的条文,大学绝不容许校园出现危害国家安全之事。若有学生作出煽动违法言论,大学将予以严厉处分,包括着令有关学生暂时停学或将有关学生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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