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6名反对派分子被判入狱,原本是为了使犯法者悔过,但他们除了经常有人“车轮转”地探监解闷、减少狱中工作外,每人每月还可以获得1万港元的“支持金”。港媒则称,这些人坐的是“风流监”。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上月改判冲击政府总部的“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入狱6至8个月,反新界东北案中13名社运人士被改判入狱8至13个月,共16人至今已入狱超过半个月。然而,他们的狱中生活与一般囚犯大为不同。据香港《东方日报》6日披露,工党议员张超雄发起所谓的“公务探访”,超过20名立法会议员参与,从8月25日到9月5日,12天内至少探监13次。他们的探监日程都经过“系统安排”,从早到晚轮流探访,每次只能见一名囚犯。多名议员都尽量用尽探监时间,导致获探监的囚犯无须像一般囚犯那样按时工作。与此同时,获议员“公务探访”的“16子”可在冷气房内与探访者面谈,不用长期处于酷热高温的监仓内。有惩教署人员透露,针对“公务探访”,惩教署还需要安排额外人手为探访人士进行安检、保管行李,安排人员在房间外看守等,等于变相浪费资源。
根据香港《监狱条例》,在囚人士可接受亲友每月两次探访,每次限时30分钟,同时不得超过3名探访者。但条例并没有规范立法会议员的公务探访安排,议员可申请带助理探监,甚至可在惩教人员“不可听闻”的情况下与在囚者会面,惩教署也不会限制公务探访的次数和探访时间。像9月5日,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就带着助理岑敖晖前去探监,逗留约两小时后离开,而岑的女友何洁泓正好被囚于此,是之前提到的反新界东北案13名入狱者之一。 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16子”每月还可领到1万港元的“安家费”。据《东方日报》6日报道,浸会大学学者杜耀明和歌手何韵诗等人组成“在囚抗争者支持基金”,目标是筹得400万港元,用以向16名在囚分子发放每人每月1万港元“支持金”、入狱后因相关诉讼而导致的开支或法援分担费等,16人的支持物资及探监者的交通费用,也可向基金申领实报实销,可谓提供“一条龙服务”。 坐牢期间还享受这么好的“待遇”,这些人不仅没有悔过,反而更加嚣张。港媒报道称,他们虽然正在坐牢,但并未“与世隔绝”。首先脸书账户经常更新,估计他们一早就派专人负责管理并更新最新情况;其次,16人的亲友及一批民主派议员充当中间人,通过探访转述对话内容,或事先申请把他们的亲笔信带出监狱。像黄之锋刚入狱就对外传口信,鼓动在监狱外的人“直接在前线阻止这个城市失去仅余的自由”。 反对派分子使“16子”坐风流监,被批是在变相鼓励青年人违反法律、破坏香港秩序。“廿三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批评称,民主派议员滥用立法会议员的特权,令“16子”拥有特权,也使他们被判刑的吓阻性大减。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批评“16子”狱中继续鼓吹“公民抗命”的理念,有关做法教坏年轻人,社会各界要严词驳斥歪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兼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也批评这些人企图蒙骗下一代,“推人落火坑”。5日,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发表年报《香港刑事检控2016》,回顾去年的工作和重要案件。年报称,影响公共秩序的案件日趋暴力,立法会会议厅内外发生的暴力案件激增,情况令人忧虑,法院根据案情施以具有吓阻性的重刑,从而坚决表明要充分保护公众。 而就在西方一些媒体抹黑香港律政司上月的改判之际,英国牛津大学瓦德汉学院院长肯·麦克唐纳发表文章,力挺香港律政司的上诉过程公开公正、尊重权利及符合法律,并直言有人诋毁香港法院是个“可悲的错误”,而抹黑香港法治者“不过是一群自称拥护法治的人,因应某宗判决的政治需要,而调整他们对法治的理解”,倘若法庭根据某些公众感受而做判决,就会出现“暴民统治”,令法治荡然无存。香港《大公报》6日的一篇评论称,黄之锋等人被改判入狱,本来只是一宗普通的法律案件,但反对派却趁机给这些人加上各种“光环”。他们从来都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帮“搞事的政棍”,对香港没有做过一件有意义的事,“更不是什么政治犯,而只是一帮违法犯而已”。文章提醒说,反对派荒唐“造神”,居心叵测,市民不应受其蒙骗,为人父母者更不应置自己的子女于险地。 编辑: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