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语阳 余晖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规模较大,不能都进入诉讼。”陈文清指出,要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陈文清、张军、贺荣出席会议 政知君注意到,这次会议规格很高。 出席会议的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 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晓燕 公安部副部长孙茂利 司法部副部长左力 其中,李文章今年7月担任新组建的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指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作为党中央职能部门。 另外,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信访局、中央军委政法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在人民大会堂设主会场,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 重要背景 《法治日报》发文介绍,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政知君注意到,人民调解制度萌芽于上世纪20年代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会组织中设有调解组织,负责调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纠纷。 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不断发展,当时边区、根据地等乡村都设有调解组织,被称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名称沿用至今。 进入新时代,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其中,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这里提到的“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 今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9月20日,习近平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考察。他指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这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规模较大,不能都进入诉讼。 陈文清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调解的基础性作用。 “要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陈文清提出要求 司法部10月7日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94万件,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当前,调解工作还面临一些难题。 今年9月,《民主与法制周刊》发表了《深化诉源治理的路径探寻》一文。 文中提到,各地开展诉源治理过程中容易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其中包括: 社会调解体系发展滞后,公益性人民调解因权威性资源流失而萎缩,专业化社会调解组织因市场化、自治化程度不够,面临发展规范性欠缺、注册登记难、业务拓展难、经费保障难等问题。 行业调解、商业调解、律师调解制度发展不充分,非诉解纷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高。 在这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陈文清具体提出了几点要求: 要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 要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促进各类调解协调联动。 要进一步加强党对调解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指导,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关心关爱广大调解员队伍。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要关注、研析类案多发高发、大幅上升的原因并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形成、进步。 既“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院特邀调解等解纷力量,又结合实际把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工作。 同时,要完善诉调对接,做好诉前引导,健全委派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做实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提升纠纷化解效果。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在会上表示,要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作为根本任务,在预防排查上采取硬实措施,抓好基层、重点行业领域、涉企涉外等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要坚持分类指导,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提升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全国调解工作信息平台;要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强化专业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要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深化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探索检调对接。 全覆盖、无盲区 新华社10月7日发文介绍,2018年以来,司法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司法部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作为司法行政行业标准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政知君注意到,8日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还披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意见》指出,要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做到排查全覆盖、无盲区。 防止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化解。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向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 责编:北风 更多新闻可点击上面各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