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记事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开篇记载“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即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司马光以此事为全书开端,并在其后以上千字“臣光曰”的形式加以评论,在历史编纂及历史解释两方面均有其深意。 孔子编《春秋》,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左传》记事至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灭智伯的晋国内部斗争。《通鉴》在记三家为诸侯之后,又追述了三家灭智伯之事。实为续《左传》而作,故胡三省说:“《通鉴》之作实接《春秋左氏》后也。” 春秋时期,晋国在晋文公重耳的治理下一度强盛,国力在与楚国的“城濮之战”后达到高峰。晋文公主持的“践土之盟”,周襄王也被召来参加。不过,号称“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去世后,晋国实力由强转弱。经过长期的内部斗争,国家政权逐渐集中到韩、赵、魏、知、范、中行六大家族手里。到了春秋末期,韩、赵、魏三家控制了晋国政权和绝大部分土地,国君只保有两小块土地,卑屈到“反朝韩、赵、魏之君”,晋国内部呈现君臣易位的格局。 公元前403年,仅在名义上作为天下共主的周天子(即周威烈王)将韩、赵、魏三家升为诸侯,成为三个诸侯国,原来的晋国名存实亡。晋国本是周王室最倚重的大国之一,此时竟被三家卿大夫瓜分,且瓜分者居然被周天子命为诸侯,这是周王朝开国以来不曾发生过的大事,严重冲击了传统的宗法制和贵族政治,是具有区分时代的标志性事件。《通鉴》敏锐地捕捉到这一历史转变的关键,并赋予此事深远的政治内涵。 在文字叙述上,《通鉴》继承了《春秋》“微言大义”的笔法,寓褒贬于记事之中。《史记·晋世家》亦载此事,书作“周威烈王赐赵、韩、魏皆命为诸侯”。与之相比,《通鉴》特别指出魏、赵、韩三家本来的身份——“晋大夫”,用辞意味深长。宋神宗在为《资治通鉴》所撰的《序》中说:“威烈王自陪臣命韩、赵、魏为诸侯,周虽未灭,王制尽矣!”司马光曾在《历年图》中标注此事,并说:“先是,大夫专国者多矣,未有敢自君者。至是,三大夫始受天子之命,礼之纪纲尽矣。”“王制”、“礼之纪纲”等同,《通鉴》以此为史事评价的准绳,批判三家“晋大夫”这种僭越的行为。 司马光记载“三家分晋”,还有另一层深意,即引出对“天子之职”的规谏,系统阐述自己“以礼治国”的政治思想。在其后的“臣光曰”中,司马光提出了“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的观点并加以论述。所谓“礼”,就是“纪纲”,就是“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的政治秩序。“礼之大节”在于君臣之位不可乱,而维护君臣秩序的主要手段则是名器。春秋时,齐、卫两国曾战于新筑,新筑大夫仲叔于奚有功于卫,卫国国君赏之以邑,仲叔于奚却请求诸侯才能够用的器物。仲叔于奚身为大夫却要求享受僭越诸侯之礼,孔子以为不如多赏赐城邑。所谓“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司马光认为,尽管西周后期以来国家处在“纲纪散坏”、“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的局面,但历代天子能坚守君臣名分秩序,故能历数百年仍为天下共主,春秋时期晋、楚、齐、秦这些强国也不敢陵越其上。可是,如果天子自己都不能自觉维护“礼之纪纲”,弃守最后一道防线,则“先王之礼于斯尽矣”。晋国的韩、赵、魏三家专权已久,却不敢擅自逾越君臣秩序而自立为国,周天子不但不能诛讨,反而升之为诸侯,则“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自坏长城。 司马光从尚礼治、谨名分的视角观察“三家分晋”,赋予其划分时代的历史意义,又将“以礼治国”上升到天子之职的地位,强调礼治“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的政治与社会功能,在当时显然具有合理性。当然,以现代的视角而言,三家分晋是春秋时期社会大转型的结果,西周的宗法制与贵族政治已步入历史的尽头,难以为继。韩、赵、魏三家分立后,为战国时期的历史发展也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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