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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开发30周年,浦东法院首任院长回忆创业史

时间:2020-04-19来源:腾迅网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
三 十 周 年 30年前的4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向全世界宣布开发开放浦东;30年后的今天,浦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在这伟大的历史进程中,浦东法院人勇立潮头、至善致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一起来听听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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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年前的4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向全世界宣布开发开放浦东;30年后的今天,浦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在这伟大的历史进程中,浦东法院人勇立潮头、至善致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一起来听听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首任院长沈志先的回忆,感受浦东法院走过的不平凡的路。

      得知上海浦东法院正在筹建
      我主动“请战”


      1990年4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宣布了开发开放浦东的重大决策,至今已过去了整整30年。回顾这些年,在浦东新区这片热土上,掀起了举世瞩目的改革开放大潮,社会经济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我原先担任的是上海静安法院院长,后来到上海浦东法院担任第一任院长,说起来还是主动“请战”来的。

 
图为年轻时的沈志先。

      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1992年年底的时候,得知上海浦东法院正在筹建,我就对时任上海高院院长顾念祖同志提出了申请:作为全市法院最年轻的基层法院院长,我想到浦东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上去锻炼锻炼。

      上海高院党组研究后同意了,在报市委同意以后,我正式参与到上海浦东法院的筹建过程。我担任的是筹建组副组长,组长是时任上海高院副院长乔宪志同志。经过大量艰苦卓绝的准备工作,199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文,批准撤销川沙县人民法院,建立上海浦东法院。同年5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上海浦东法院代院长,这就是我担任第一任院长的开始。

      6月3日,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力平,上海浦东党工委书记赵启正亲自为我们揭牌。从那一刻起,我们上海浦东法院可以说真正走上了历史的舞台。

 
图为1993年6月3日,上海浦东法院揭牌成立。

      一场思想大讨论后
      提出“三个一流”目标


      从上海静安法院来到上海浦东法院工作,应该说当时确实感觉压力山大。因为一切几乎都是“新”的,新的队伍、新的环境、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一切问题都有待我们去探索解决。

      建院初,各方面条件比较艰苦。我们的办公地点在现在的川沙镇东城壕路,那个时候还只有农村小路,周围都是农田。我从市区到这里上班,路上就需要2个小时,来回就是4个小时车程。当时浦东的几个开发区都在黄浦江沿江地区,为了给这些地方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我们就在花木镇的农贸市场租借几间房子作为临时办公点,条件也很简陋。

 
图为上海浦东法院东城壕路70号旧址。

      在上海浦东法院成立前,整个浦东地区共有三区、两县5家法院,要把这5个法院的人拧成一股绳,共同为了浦东的改革发展而发力,难度可想而知。

      我听说现在上海浦东法院所有编内编外的人员数量已经超过了1000人,当时,我们的干警数量只有200多人,不过规模已经相当大,并且分散在10个地点办公。这么多人来自5个法院,要把大家整合在一起,怎么办?

      首先要统一大家的思想,明确我们的目标和任务。为此,我们就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以“知区情、树目标、做奉献”为主题的全院大讨论。

      经过这一场思想大讨论,我们提出了“三个一流”的工作目标:造就一流的法官队伍,开创一流的审判工作,建设一流的新区法院。这个目标是基于我们上海浦东法院要为浦东的开发开放提供最优的司法服务保障这一定位而提出的。欣慰的是,这“三个一流”的要求一直坚持到了现在。

      招贤、纳才、培养、引领
      我们说干就干!


      有了“三个一流”目标的指引,接着就是撸起袖子加油干了!我们始终认为,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紧接着开展了“人才工程”建设。围绕着招贤、纳才、培养、引领四个环节,我们进行了许多大胆的探索。

      首先是招贤。我可以很自豪地说,在全国范围内,我们浦东是较早招收博士、硕士的基层法院,从1994年就开始了。我们招录的第一个博士是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的。硕士方面,我们也很早开始招录。现在上海政法系统中的许多领导,就是当时以硕士身份进入上海浦东法院的。我们这样招录了三、四年以后,上海其他基层法院也开始陆续招录博士、硕士。

      其次是纳才。我们刚组建的时候,上海高院研究室副主任王秋良来当我们的办公室主任,后来他还成为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现在是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高院专家型法官徐亚丽同志,也来到我们上海浦东法院担任首任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还有我们从南汇法院选拔的陈惠珍同志,现在是上海三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她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当时,像这样“纳才”的案例非常多。

 
图为上海浦东法院首批法官任命仪式。

      再次是培养。法官们要承担起为浦东开发开放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的担子,就要进行不断地学习和提高。建院初,我们200多人的干警队伍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只有17位。许多专科生因为所处时代的原因,学习被耽误了,尽管在实践中也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但是系统的理论培训确实比较缺乏。于是,我们建立了法官培训部,与华东政法大学进行战略合作,办了专升本的夜大学学习班。最后100多个人全部毕业,完成了本科学习。学习无止境,后来我们又继续联合华东政法大学办了两期民商事研究生课程班,又有100多个人报名参加。就这样一步一步,通过不断地学习,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
 
图为上海浦东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合办的法律夜大学开学典礼。

      最后是引领。先进模范的示范作用是很明显的。那个时候,我们培养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万云飘,全国“十行百佳”妇女葛建萍等先进典型。通过这些先进模范人物的引领,有效地把我们整个人才队伍给带动起来,人人争做“一流”,成为上海浦东法院的一个很好的风气。

      “轻骑兵”“三合一”
      这几件事都令我记忆犹新


      法院的本职工作是审判,在上海浦东法院,有几件审判业务方面的事情让我至今印象深刻。

      其一是“轻骑兵”。这是当时上海浦东新区内4个开发区对上海浦东法院重点开发区巡回法庭的称呼。1993年成立之初,如何才能为浦东的开发开放提供最优司法保障?我们始终在探索答案。当时,我们组建了一个重点开发区巡回法庭,专门受理涉及4个开发区的民事、商事案件,并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把司法服务工作做在前面。这项举措深受4个开发区的认可,他们都亲切地把我们这个巡回法庭称为“浦东开发法律轻骑兵”。后来,因为金融中心的建设份量加重,我们又把这个巡回法庭转为金融审判庭,专门受理和审判金融纠纷案件,上海浦东法院也成为全国首家设立金融审判庭的基层法院。

      其二是“三合一”。浦东的开发开放是一个高层次的开发开放,其中知识产权保护是重要一环。早在1994年,我们成立了全国基层法院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记得当时有一个涉“飞鹰”牌刀片的系列案件,其中一起商标纠纷案的原告是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另外还有一个刑事案件,一个行政案件,这三个案件我们都处理得很好,对知识产权进行了立体化的三重保护。

 
图为1995年,时任上海浦东法院知产庭庭长徐亚丽在审理假冒“飞鹰”商标案中进行调查取证。

      当时,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正在进行,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纽约时报等媒体在内,国内外的舆论界对这系列案件的审理给予一致好评,认为我们浦东新区是真正地、实实在在地在保护知识产权。

      后来,我们在审理这系列案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探索由知产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模式,并于1996年经上海高院批准,成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法院。前不久我在赵启正同志的一个报告会后与他交谈,他说:“我记得当时有个案子,飞鹰刀片厂的案子,这个案子你们办得很好!”20多年前的案子,他还记得这么清楚,这也让我颇感意外。现在,“三合一”审判模式受到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的肯定,已经在全国推广,这是上海浦东法院的首创!

      “一流”是动态的过程
      浦法人将始终走在路上


      以上这些,是我们建院初为司法服务和保障浦东开发开放而迈出的坚实一步。可以说,正是这27年来的一项项工作、一件件案子,让上海浦东法院一步步走到如今,并且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图为上海浦东法院现址。

      如今,浦东开发开放已经30周年了,站在2020年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想对大家说:上海浦东法院现在是全国模范法院,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基层法院,更是身处改革开放最前沿的一家法院。应该说,在全体干警的努力下,大家走过了不寻常的岁月,也阶段性地实现了“三个一流”的目标,确实可喜可贺。“一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浦东法院人将时刻牢记“三个一流”的目标,矢志不移地大步向前!

      来源:“浦江天平”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采访:浦东时报记者 张敏、浦东电视台记者 朱浩波丨录音整理:杨鸿艺丨文字整理:陈卫锋丨编辑:王菁


责任编辑: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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