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另据京华时报报道,2014年4月,魏鹏远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办案人员在其家中发现2.3亿现金,后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去年10月31日,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徐进辉回应称,搜查魏鹏远家中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是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