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在9日下午的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此前8月11日尖沙咀警署外,一名女子疑似被布袋弹击中右眼的最新进展。 警方在发布会上证实,为调查此案,警方已经根据《警察通例》第50章(7)条,向法庭申请手令,并已透过医管局取得事主的医疗报告,警方正审视相关的资料。 警方解释,根据通例,如果相关资料有助警方侦查罪案,可以向法庭宣誓并申请手令,由于警方与法庭的申请过程是在宣誓下进行,因此不能在记者会上透露详情。 周一晚间,警方在回复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问询时,再次确认了目前已经拿到了“爆眼女”的医疗报告,并正在审视相关的资料。 8月11日晚在尖沙咀示威者与警方的对峙中,一名女性示威者被硬物击中面部,导致右眼眼球爆裂,之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有媒体报道称,该女子右眼眼球爆裂,恐怕有失明的风险。在未经调查和证实该名女子被何物击中后,反对派示威者随后指责是由警方行动导致,并发起大批示威者以黑布遮住眼睛,并用“黑警还眼”的口号来“声讨”警察在执法中使用过度武力。 事件发生后,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第一时间呼吁伤者报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敦促爆眼女赶快报案,以方便调查。不过,该女子迟迟不肯报案,且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事件另有蹊跷。(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陈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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