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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公安不管的“18个证明”该由谁管?

时间:2015-08-25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石川 点击: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日前,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比如生存(健在)、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丢失证明,违法犯罪记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日前,“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比如生存(健在)、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丢失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等。

  所谓的“18项不再开具证明”,非指这些证明无需开具,而是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由此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公安机关踢皮球,当甩手掌柜。这是误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本是社会良性运转的前提。公告自己能开哪些证明,不该开的证明该由哪些部门承担,既恪守了权力边界,也省得公民白跑一趟,值得称道。

  然而,对于深受“证明”之苦的民众来说,公安“减证”,谁来接招?即便找对部门,相关部门愿不愿意开,会不会习惯于“踢皮球”,仍是未知数。公安机关列举的18项证明中,有5项需要公证机关开具,比如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如何公证,会不会指令公民先到派出所开证明再公证?还有网友担心,人员失踪证明如果交由人民法院出具,前提应该是派出所出具该公民下落不明的证明,否则就可能吃了法院的闭门羹。不管这种担心是否多余,网友的疑虑背后,正是饱受被踢皮球之苦。

  简政,应从“减证”开始。权威统计显示,办理103个常用证件,需要经过近60个单位部门,盖100多个章,交28项办证费。且在办证过程中,同样的材料需在不同部门重复提交,比如,户口簿要提交37次,照片要提交50次,身份证要提交73次。简政放权方兴未艾,正在发挥实效,如今不该办的证大大减少,“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盖章跑断腿、办事磨破嘴”的现象也确实少了,诸如北漂小伙回乡办护照被来回折腾6次等极端案例,几乎不再见诸报端。如果说上一轮改革,让各自部门的审批变少了,那么接下来的改革中,纠缠在不同部门之间的问题怎么解决?

  不应回避的是,少数部门仍然“遇着事情绕着走,解决问题踢皮球”;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仍然难办。甚至有些时候,奇葩证明仍然存在。前不久,福建漳州一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当地派出所为让老人少走弯路,开出证明后并“吐槽”:“老人健在,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诸如此类的现象,就提出了新的现实命题。彻底消除奇葩证明,公民才能免于被“证”之苦;部门之间少扯皮,民众才能多受益。

  公共服务的质量,体现在让民众少跑腿、少动嘴、少开不必要的证明,更体现在多提供人性化服务。即便有些证明非开不可,也要让数据多跑路、民众少跑腿。在接下来的简政放权改革中,能否进一步打通部门之间的壁垒,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于一体、于一地?比如设立办证明中心,公民不管办任何证明,皆可一站式轻松办理?减少各自为政(证),或可消除政(证)出多门。

  “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不办事,不知办事之难。同样的逻辑是,善政也需经实践检验。公共服务毕竟不是足球赛,不可踢球,更不可踢人。对踢人者,轻者亮黄牌,重者罚下场。职能部门多一些事在人为的担当,普通民众就会少一些“人在证途”的尴尬。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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