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占中”发起者和参与者(图:港媒) 包括被港人称为“占中三丑”的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在内的9名违法“占中”发起人及参与者,被控煽惑公众妨扰等6宗罪,案件昨(17)日在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预审。各被告人续准保释至11月19日开审,预料审讯20天,届时控方会传召多名证人,并播放两段共长超10小时的来自警方及公众拍摄的视听证据。3名“占中”发起人或会出庭作供及传召辩方证人作证。 据香港《文汇报》消息,代表控方的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昨日在庭上指出,由于本案的开审日与七警案上诉撞期,两案均由他本人负责,故而会在本案开案陈词后转交由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雷芷茗负责本案,直至七警案上诉聆讯完结为止。同时,两名辩方大状均称要处理七警上诉案,届时会再作安排。梁卓然表示,本案应可就绝大部分案情与辩方达成协议,在约90位控方证人中,只需传召其中6人,包括5名警员及1名消防员,预计4到5日内完成案情。 代表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的大律师关文渭则透露,3人或会出庭作供及传召4名辩方证人作证,预料需时5天。代表黄浩铭的大律师陈伟彦表示黄浩铭拟作自辩,但没有辩方证人。至于其他被告人亦表示会作供或保留作供权利。法官要求各方在开审前10天,即11月9日将已签署的同意案情呈交法庭。 9名被告人依次为戴耀廷(53岁,港大副教授)、陈健民(59岁,港中大教授)、朱耀明(74岁,牧师)、陈淑庄(46岁,律师及立法会议员)、邵家臻(48岁,浸会大学教授及立法会议员)、张秀贤(23岁,前学联成员)、钟耀华(25岁,前学联成员)、黄浩铭(29岁,社民连副主席)及李永达(62岁,立法会前议员)。 全部9人分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等5项罪名。3名“占中”发起人则被单独加控一项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他们被指于2013年3月,即签署违法“占中”声明书开始,至2014年12月2日,即三人到警署自首前一日串谋其他人,在中环或附近的公众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碍,对公众造成妨扰。 2014年9月28日凌晨爆发的违法“占中”,到当年12月15日清场告终,持续79日。香港金钟、旺角、铜锣湾等地交通瘫痪,并不时发生袭击警察、破坏公物、违反法庭禁制令等罪行。事件不仅造成数以万亿计的经济损失,更令香港社会长期处于撕裂对立的状态,甚至助长了本土激进甚至“港独”的兴起。
对于违法“占中”港人普遍表示其发起人和推动者必须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曾强调,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修补社会撕裂不等于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协,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去维护,但这些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