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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侮辱烈士遗孀者被拘,岂能把猥琐当幽默

时间:2023-09-29来源:中青评论 作者:中青评论 点击:
曹某发布的不当言论截图 图片来源:光明网 9月28日,公安部网安局通报一起侮辱英烈案件。2023年9月5日,面对台风侵袭,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公安局塘前派出所所长柯佳勇和两名消防员陈祖严、胡旭东在抗洪抢险中不幸牺牲。三人牺牲后,陈祖严的妻子在短视频平台

曹某发布的不当言论截图 图片来源:光明网

曹某发布的不当言论截图 图片来源:光明网

9月28日,公安部网安局通报一起侮辱英烈案件。2023年9月5日,面对台风侵袭,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公安局塘前派出所所长柯佳勇和两名消防员陈祖严、胡旭东在抗洪抢险中不幸牺牲。三人牺牲后,陈祖严的妻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怀念逝去的丈夫。许多网民都深受感动,向陈祖严的妻子表达哀悼与安慰。然而,令人气愤的是,视频也招来了个别无事生非者,在评论区留下了恶毒的侮辱性言论。

看到侮辱性留言后,多名富有正义感的网友纷纷出面怒斥发言者,其中有人表示已经截屏举报。9月7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随即展开调查。9月20日,不当言论发布者曹某被永济市公安局卿头派出所抓捕归案。面对警方,曹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永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人关注,当然与被侮辱者的烈士、烈士遗孀身份有关。在来势汹汹的台风、洪水面前,陈祖严和另外两名烈士无所畏惧,不惜牺牲生命,只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此纯粹而高尚的英雄壮举,理应受到社会大众的尊崇与铭记——这一点不仅是公众在道德层面上形成的共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明确要求。与此同时,对于烈士遗属的人格权,虽然没有专门法律予以额外保护,但根据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有关部门亦有充分依据,视情节轻重对侵权者加以适当制裁。

具体到这起案例中,曹某不仅对陈祖严烈士的牺牲与贡献毫无敬畏之心,还对陈祖严之妻发表带有性骚扰成分的侮辱性言论,把猥琐当幽默、把恶毒当有趣。如此行径,不仅直接伤害了烈士遗孀,也难为主流民意所容。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警方对曹某作出行政处罚,还是有关部门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都是弘扬法治、匡扶正义之举。

这起案例的典型意义,也不止于提醒社会保护英雄烈士及其家属的人格权利。即便抛开被侮辱者的特殊身份不论,曹某在一名女士悼念亡夫的视频下大放厥词、以文字行骚扰之事,也是极其可鄙的行为,理应受到相应惩罚。公众对英雄烈士的尊崇与铭记,放大了旁人对此类恶行的愤怒,使侵权者“罪加一等”。而在“罪加一等”之前,我们也应记得:在网上肆意侮辱、骚扰他人,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用“罪过”来形容这种行为,当然不是说只要在网上侮辱他人,就一定涉嫌犯罪。但是,即便没有严重到违反刑法的地步,通过网络以语言文字等形式侮辱他人,也是典型的“网暴”行为,需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与网络平台规范的严厉管束。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以及5种从重处罚情形,这也为有关部门在未来打击“网暴”提供了重要助力。

一直以来,总有少数素质低下网民,自以为隔着网线别人就找不到他们、不知道他们是谁,因此肆意在网上输出恶意,有事没事都要“嘴欠”两句。对这些人而言,似乎别人的痛苦就是他们的快乐,别人越生气,他们就越有“成就感”。这次被拘留、罚款、公开通报的曹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对这类人,有关部门和网络平台都要“硬气”起来,让他们受到法律严惩,如此才能净化网络风气,保护更多网民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撰文/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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