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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张军、应勇、贺荣先后与他见面,所为何事?

时间:2023-05-16来源:政知道 作者:政知道 点击:
撰文 | 余晖 政知君注意到,一个月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先后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进行了座谈。 今年3月,新一届监察司法委成立 杨晓超,男,汉族,1958年

撰文 | 余晖

政知君注意到,一个月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先后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进行了座谈。

今年3月,新一届监察司法委成立

杨晓超,男,汉族,1958年11月生,今年65岁,江苏南京人,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入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系会计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会计师。

公开资料显示,杨晓超曾长期在北京市工作,后到了中央纪委,历任中央纪委秘书长,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国家监委副主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

今年3月,杨晓超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是十四届全国人大设立的10个专门委员会之一。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研究、拟定监察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案等议案,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联系、督促、推动有关单位拟定监察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案等议案,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或者提请审议;

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等。

几个细节

政知君注意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杨晓超先后前往最高检、司法部、最高法沟通交流。

据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一行座谈。

在到最高法之前,4月18日、19日,杨晓超先后前往最高检、司法部,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座谈。

张军、应勇、贺荣也都是今年刚刚履新的。

张军在到最高法工作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任现职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检察长;贺荣在到司法部工作前,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在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召开的这三场座谈会,聚焦的主题各不相同。

在最高法,围绕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落实到法院工作中”。

在最高检,聚焦了“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等内容。

在司法部,围绕的是“立法、行政执法、法治宣传和人大监督等有关工作”。

第二,“监督”是关键词之一。

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在座谈会现场,张军、应勇均表达了感谢。

张军说,“衷心感谢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长期以来对最高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

他说,新一届监察司法委成立不久就来到最高法院调研,“是深化监督,更是上门支持”。

应勇表示,“感谢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长期以来对最高检和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大力支持,恳请新一届监察司法委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在与最高法、最高检座谈时,杨晓超都提到,将坚持严格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在最高检,杨晓超说,将“把监督工作同支持最高检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抓住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第三,在座谈会现场,张军提到了“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等相关工作。

在现场,张军介绍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法院主要工作情况。

他透露,最高法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考评体系;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他还提到,“配合监察司法委做好修改民事诉讼法、修改行政诉讼法、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等工作”。

以专门立法来解决民事执行难,是法律界尤其是法院执行系统多年的夙愿。2022年6月,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首次亮相。

当时,有媒体称,历经20余年,从1999年就纳入议事日程进行研讨起草的民事强制执行专门立法,终于迈出了实质性一步。这意味着,出台我国首部专门的民事执行法律指日可待。

在与最高法座谈时,杨晓超介绍了监察司法委下一步工作安排。

他提到,将“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杨晓超说,对于最高法院提出的立法、修法建议,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协同推进法律和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第四,在最高检,应勇再度提到了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今年3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参加了审议。

应勇建议,“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在4月18日的座谈会现场,应勇说,最高检将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密切协作,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加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促进检察公益诉讼规范化、法治化。

杨晓超说,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点立法项目,监察司法委将与最高检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推动落实。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在座谈会现场,应勇透露,今年最高检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这是最高检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任务。

他说,“我们将认真调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将报告起草好、汇报好,并根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相关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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