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在都昌上山下乡的上海知识青年、知青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干部、基层知青场(点)带队干部、接受上山下乡知青的农村房东家庭及有关人士。 二、征集内容 为尽可能全面记录上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历史面貌,生动再现上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生活经历,主要从以下方面提供文字、图片、音像、视频及重要实物史料: 1.20世纪60至70年代,在我县上山下乡的上海知识青年生活、工作、劳动、学习的文稿、日记、照片等史料; 2.当年与知青相关的机构、带队干部、街坊邻居及知青点旧址等史料; 3.当年知青自发创办的文学刊物,诗歌、散文作品等史料,返城后撰写的回忆文章及自发组织团体返乡聚会的有关活动史料; 4.当年获得各级表彰的知青典型人物或先进群体的模范事迹和奖状、证书等史料。 三、征集原则 1.“三亲”原则。文稿内容应是下放都昌的上海知识青年的相关历史事件当事人或见证人“亲历、亲见、亲闻”的史料,并以征集事件亲历者史料为主。 2.存真求实原则。文稿应做到忠于历史、实事求是,客观记录、反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中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确保真实、可信,不溢美、不贬损。 3.文责自负原则。坚持尊重差异,允许多说并存,文稿可从多重视角反映知青上山下乡的事件和人物,作者应为所提供的文稿负责。同时文稿应无著作权争议,已发表稿件请注明原文出处。 四、应征要求 1.文稿主要为记述体,重点反映亲历者印象深刻、故事性强的知青生活。文字生动精炼,可读性强,每篇字数3500字以内,尽量做到图文并茂。 2.文稿所写知青可提供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和个人照片一张。照片规格大小单张最大不超过500K,采用jpg、gif格式,注明照片提供者的姓名并附上精练的文字说明。 3.文稿可以采用亲历者口述、他人整理的方式,并注明口述人、整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稿件处理 1.稿件一经采用,给付适当的稿酬。 2.来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编者对来稿有修改权,不愿修改者请注明。 4.征稿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 六、投稿方式 稿件可通过电子文档或书面稿件的方式和都昌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稿件的干部联系(见附件),也可发送或邮寄,邮寄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万里大道政协机关大院二楼办公室。邮编:332600,联系人: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尹小兰,微信号:yxlhyh,联系电话:0792—5212977(办);电子邮箱:59378670@qq.com。 附件: 都昌县24个乡镇负责《上海知青在都昌》征稿 活动联系人一览表
政协都昌县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 晓 歌)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