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宣布《禁蒙面法》及《紧急法》违宪及《禁蒙面法》失效。但同时批准《禁蒙面法》在终审法院上诉有结果前短暂时间继续有效执行。《禁蒙面法》暂时有效直至11月29日。 高等法院18日裁定现行的《禁蒙面法》及《紧急法》违宪,案件今天(22日)下午五点在高等法院就解决方法及讼费作聆讯,代表政府一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要求法庭临时暂缓裁定《禁蒙面法》违宪的决定,让《禁蒙面法》继续有效直至政府上诉至终审法院有上诉结果为止。(央视记者 高瞻) 相关消息: 11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作出一项判决,其中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消息,高等法院就《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和援引该条例制定的《禁止蒙面规例》颁下判案书,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订立禁蒙面法的法律基础清晰,但由于这宗司法覆核案尚在进行,现阶段不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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