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所以在“港独”去年大闹后,国家终于下定决心,铲除香港分裂祖国的荼毒,强化“一国两制”的前提——“一国”。 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 根据《草案》内容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这就意味着,国家在港推行国安法不只是做个条文,而是在港设立监督执法的机构,要监督整个国安法的执行,任何反国家、颠覆国家的势力,都在将执法过程中覆灭。 港版国安法,总结起来主要是针对四个范围:禁止分裂国家、禁止颠覆中央政府、禁止外国干预、禁止恐怖主义行为。 禁止这四种行为的关键是什么? 就是立法后的执法,如果没有成熟的执法逻辑和强有力的执法体系,相关法律就会沦为一纸空文,根本无法遏制上述四种破坏行为。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成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就是将指导和监督特区政府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这个逻辑设计得非常巧妙。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根据现实情况,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的相关信息,然后根据相关信息来办理相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属于中央派出机构,这意味着整个国家的资源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都可以用,香港的国家安全是整个国家安全的一部分,所有涉及国际安全的内容都可以从整个国家出发来判断。 如此一来,什么人、什么事是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完全可以说了算。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直接由国家指挥,是国家的机关,所以应对相关国家安全的案件完全是从国家视角出发,香港相关方面没有任何干涉的可能和干涉能力,法理和伦理逻辑上都不支持。 所以,事实上这是国家在法律上收回了过去授权给香港特区应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的权力。国安法由全国人大来立,什么案件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国家机构完全有权力定,然后还可以监督执行。 那么,谁来执行呢?依然是香港本地执行。 如果大家还记得,占豪(微信公众号:占豪)之前在微信文章中多次建议人大收回香港的相关立法权、释法权,把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法院全部变成执行机构。这个建议,去年也向上提了,今年国安法中看到了,这说明香港问题进入了实质性的解决通道,而从整个立法执法的逻辑上看,力度真的是空前。 中央的派出机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执行。这个派出机构监督执行的内涵就是,派出机构代表中央来监督执法,特区政府和相关机构就必须执行到位。如果不执行呢?那就该换人换人,该用非常手段就用非常手段,有法可依还怕什么? 在法案中有一条明确规定,香港本地法律与港版国安法不一致的,适用港版国安法,这实际上是废了所有香港与国家安全相悖的法律,香港原来的任何司法机关不再具有对国家安全的管辖权和界定权。 香港的那些外国人法官和假洋人法官,一边凉快去吧! 那么,谁是执行国安法的主体呢?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执法主体。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委员会的主席由行政长官担任,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政府任命。 委员会还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咨询意见。其实,直白说,这就是监督委员会执行的钦差大臣。 在具体执法方面,要在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你看,这里边哪里还有香港法官的事?过去港警抓人,法官放人要成为历史了!压根就不经过香港原来的法院体系,那些法官还怎么放? 新的针对国安法的执行逻辑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从现任或者符合资格的前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这就是说,国家安全的案件,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来办理。行政长官指定的法官,那必须得是能执行好的法官。如果执行不好怎么办?开掉换另一个能执行好的,然后把违反国家意志的法官给拉“黑名单”。 所以,在国安法的约束下,法官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被规范好了,法官就没有过去那种随意的自由裁量权了。 大家想想看,这样一个逻辑下,是不是“港独”的末日来了? 在占豪看来,不但是“港独”的末日来了,所有试图颠覆中央政府的反国家的人,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将被依法严惩。 而且,针对相关国家的干预,直接依法禁止,同时对那些有恐怖主义行为的直接适用国安法。这就意味着,过去所有“港独”们干的坏事,美国、英国在香港干的坏事,都不能再干了,否则港警直接抓人。尔后,直接在中央指导下,由国家派出机构指导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来进行执法,任何人不能干涉。 为啥美国、英国听到中国要在港推国安法有那么剧烈的反应?那是因为,他们过去在香港巨大投入用来颠覆香港、颠覆中国的机构都要被拔掉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将会被严惩,他们未来将无法再通过香港干涉中国。 还有那些“港独”为啥如丧考妣般哀嚎? 那也因为,他们不但无法再进行颠覆香港的行动,接下来还将秋后算账,那些曾经干了颠覆香港活动的“港独”份子们,都会被清算,都将把牢底坐穿。未来,这些汉奸将牢底坐穿,惨淡一生! 就拿黎智英为例,他现在已经知道了,他要第一个被港版国安法给祭旗了! 黎智英其实是想跑路的,他在去年“港独”大闹的时候,已经开始变卖自己的资产,为跑路做准备。根据过去的经验,他认为他有的是时间跑路,而且又有美国在背后撑腰,他认为只要形势不对他就可以择机跑路。 然而,他想简单了,当今年他想跑的时候,发现已经跑不了了! 为什么跑不了了? 因为当他再次申请出境时,法官已经不批了。 批了?因为法官也怕担责任,因为港警指控他的罪名,法官没有徇私枉法的空间。或者说,哪怕法官批了,香港警务处也还是可以再用另一个理由把他拘了,他依然跑不了。 前不久,黎智英开推特频频向特朗普示好,甚至喊话CIA要让美国来救他,卖国言论喊得山响。可是呢?中国决定干的事,美国、英国能干涉吗?香港不是美国和英国的香港,那是中国的香港!香港,最终还是中国说了算! 所以,经过几个月的折腾后,现在黎智英终于明白,他可能会被严惩,会有比坐牢更加严重的后果。 是的,在占豪看来,“港独”勾结外部势力给国家制造了太大的麻烦?给国家带来太大的损失?这样的人挫骨扬灰都难以赎罪。 所以,接下来,黎智英就是第一个被港版国安法祭旗的! 为啥是黎智英?因为他勾结外部势力跳得最欢,干的坏事最多,也更加出名。擒贼先擒王,这个勾结美国试图颠覆香港的“港独”贼头,第一个收拾他最有利稳定香港。 日前,“港独”四大佬之一的李柱铭已经开始“连夜绣红旗”,但在占豪(微信公众号:占豪)看来,已经晚了! 现在,对有些人来说,考虑到其罪责,连夜绣红旗还来得及,像黎智英、李柱铭、黄之锋等这样的汉奸卖国贼,他们干了太多的坏事,“连夜绣红旗”也晚了,不赶趟了! 接下来,等着“港独”分子的,将是来自国家的严惩!!!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