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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必须”条条触犯 天津检察机关对孙政才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02-13来源:新华通讯社 作者:新华通讯社 点击: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政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政才,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孙政才利用其担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传达中办关于对孙政才涉嫌犯罪提起公诉的通报精神

2月1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对孙政才涉嫌犯罪提起公诉的通报精神。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大学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级老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结合学习中办通报精神的认识和体会纷纷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老实,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扎实做好重庆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孙政才政治野心和个人私欲极度膨胀,“十个必须”条条触犯,“七个有之”样样皆占,腐化堕落、触犯法律,是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占据重要岗位的腐败分子典型,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对孙政才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任何人有任何特权的坚强意志。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月13日重庆日报头版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通报精神,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造福于人民。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勇气和决心,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大的工作力度,按照“十破十立”的要求,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

延伸阅读

“十个必须”:

1991年6月11日,福州市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汇报会召开,习近平等五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上,习近平肯定了福州市近年来的班子建设情况,并发表讲话。他说:“加强我市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必须做到‘十个必须’。”

一是必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
二是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三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四是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五是必须务实高效,狠抓落实;
六是必须勤政为民;
七是必须廉洁奉公;
八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九是必须敢于开拓创新;
十是必须讲究工作方法。

(摘自中青网《习近平的“十个必须”,您做到了吗?》)

“七个有之”:

    “七个有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是从无数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
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
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
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
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
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
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编辑: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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