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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4名老人用社保卡倒卖药品价值83万 被判刑

时间:2016-12-28来源:东方网 作者:郭娜;李鸿光 点击:
4名平均年龄为61.5岁的老人,连续在多家三甲医院使用本人或他人的医保卡、就诊册共同或单独多次配药,将药品倒卖药贩子,涉案药品价值高达83万余元,从中大肆牟利。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以诈骗罪均判处诸某姊妹及连襟杜某、韦某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
        4名平均年龄为61.5岁的老人,连续在多家三甲医院使用本人或他人的医保卡、就诊册共同或单独多次配药,将药品倒卖“药贩子”,涉案药品价值高达83万余元,从中大肆牟利。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以诈骗罪均判处诸某姊妹及连襟杜某、韦某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涉案诸某姊妹及丈夫杜某、韦某均系本市退休人员。静安检方指控上述4人于2014年起至2016年4月案发止,多次使用本人及亲戚、邻居胡某、诸某、韦某、仇某、鲁某、张某及唐某等人的医保卡、就诊册,共同或单独至本市多家三甲医院,利用上述医保卡配取医保药品,再加价出售给非法收购药品的“药贩子”从中牟利。经查实,涉诉4名被告人骗取了国家医疗保险金高达83万余元。

  2015年年末,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发现涉案4名被告人的医保卡信息反映异常,经常同时在全市多家三甲医院配药,且配药量较大往往是最高配药量的配置,若按正常用药标准完全超出正常的服药计量,所配药剂量有诸多“水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遂即展开了侦查,渐渐剥开了涉案4名被告人配药假、倒卖真的诈骗犯罪行迹。今年4月,姐姐诸某在被抓获时,公安人员当场从诸某身上搜出了5张医保卡。

  该4名被告人均据实供述了他们在所配的药品中,除20%至30%药量是供本人服用外,其余70%至80%的药品都被他们转手倒卖给了“药贩子”。扣除在医院配药所需费用外,平均每盒药能获纯利润20元左右。

  法院认为涉案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或单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市医疗保险金数额巨大,该行为均已构成了诈骗罪。鉴于4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退缴了部分赃款,遂法院依法从轻做出了判决。

编辑:北风

(责任编辑: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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