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与世界”笔谈(五)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3年第5期, 作者:金光耀 时间:2023-12-07 点击:
民国外交史视野下的中国与世界
19、20世纪之交是中国与外部世界关系的转型时期。就中国而言,按葛兆光的说法,1895年甲午战争战败之后,大清帝国开始从“天下”走出来,进入“万国”,不得不面对诸如“亚洲”“中国”和“世界”这样一些观念的冲击。除观念上的冲击之外,中国也面临着被列强瓜分领土和强索权益的现实危机,刚跨入新世纪大门又被迫签订了《辛丑条约》。就世界范围而言,按列宁的说法,1898年的美西战争和1899—1902年的英布战争后,资本主义进入了最后阶段即帝国主义阶段,开始“按资本”“按实力”来瓜分世界。在华列强凭借着自鸦片战争后强签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获得了侵害中国主权的各种权益,形成了束缚中国国家和民众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在列强侵略的刺激下中国的民族主义意识开始觉醒,各种政治力量和民众发出维护和争取主权的呼声。这就是民国初立中国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基本格局。
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存在,使得中国与列强主导的外部世界的关系在20世纪上半叶的大部分时期内是不平等的。为此,民国各届政府和一代代志士仁人以不同的形式,力图修订或废除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建立在一个正常的基础之上。在民国38年的历史上,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的节点。
1917年8月,中国对德、奥宣战,加入协约国集团,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参战的目的是提升国际地位,并在战后以平等的地位参加和会。北京政府在宣战之际,废除了与德、奥两国的条约,收回了两国在华条约特权。参战是近代中国第一次主动参与到国际政治事务中去,融入到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去,也因此改变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
1919年6月,中国在巴黎和会上拒签对德和约。中国作为参战国虽获得参加和会资格,但被列为第三等国家,只能有两名代表出席会议。主导和会的大国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交给日本,中国代表团多次交涉未果后最终拒签和约。拒签之举是近代中国与列强交往中以理抗争的里程碑。中国代表团拒签后给北京政府的电报表示:“大会专横至此,竟不稍顾我国家纤微体面,何胜愤慨!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之可言。”和会代表王正廷称此举“实可谓外交上之一大转机”。拒签之外,和会期间,中国代表团提出《中国希望条件说帖》,要求废除势力范围、领事裁判权等外人在华特权,主动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对不平等条约的立场。巴黎和会后,中国代表团在华盛顿会议上再次向列强提出恢复主权的要求,并解决了遗留下来的山东问题。在这两次国际会议上,中国一改晚清外交对列强“低首下心以从之,卑颜屈膝以承之”的做法,以坚定的立场和理性的方法与列强打交道,迈出进入国际社会的重要一步。
1925年“五卅惨案”后,中国掀起反帝高潮。国共两党影响下的上海总工会等团体在上海实行“三罢”,要求惩凶、赔偿、道歉,并废除领事裁判权等条约特权。中国共产党于6月6日发文宣告,事件的解决之道“应认定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推翻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为其主要目标”。北京政府于6月24日向公使团发出照会,要求将中外间条约“重行修正”。国民党中央于6月28日发表《关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宣言》,提出顺应民意,彻底废约。中国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浪潮,使列强不得不调整其对不平等条约的立场及对华政策。美国学者多萝西·博格(Dorothy Borg)称五卅运动显示了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决心,表明列强任意欺凌中国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中国各种政治力量和民众修订或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言行,提升了中国在中外关系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
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在第二次北伐结束后,发表对外宣言,宣布“实行重订新约”。在此后三年多的时间内,国民政府发起的“改订新约运动”,通过与各国分别谈判,在废除不平等条约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中国废除了列强享有的协定关税权,实现了关税自主;收回了威海卫租借地、天津比(利时)租界,正式收回了北伐时已事实收回的镇江英租界和厦门英租界;收回了部分司法主权,上海租界法院成为中国人控制的法院。“改订新约运动”不仅收回了部分丧失的权益,与各国分别开展的谈判也增强了中国外交的自主性,因此部分地改变了中国与列强间的不平等关系。
1937年7月,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宣示最后关头已到,决心抵抗日本侵略,同时在战争初期的困境中积极争取国际援助,苦撑待变。由于中国军民的顽强抵抗,美、英等大国终于调整其最初隔岸观火的远东政策,逐渐加大援华抗日的力度。至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变爆发,美国对轴心国宣战,国民政府立即跟进对日、德、意宣战,加入反法西斯阵营,并积极推动远东军事合作。1942年1月1日,参加对轴心国作战的26个国家签署《联合国家宣言》,中国与美、英、苏一起领衔签署。国民政府外交部参事张忠绂在报纸上评论说,该宣言“启发了未来世界正义与和平的曙光”。中国与美、英、苏三大国一起领衔签署国际宣言,是盟国对中国坚持抗战及在世界大战中战略作用的承认,更是中国国际地位上升的标志。
1943年1月11日,中国与美、英两国分别签署新约。中国国际地位的上升以及与美、英成为反法西斯战争的盟国,为不平等条约的废除提供了新的契机。还在1941年4月,国民政府就向美国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束缚,改订基于平等互惠原则之新约的要求。1942年10月,国民政府的笔杆子陈布雷奉命撰写新闻稿,希望美国率先自动表示放弃对华不平等条约。美、英两国一方面因为中国人民长期以来坚持不懈的废约努力,一方面因为已成为对日作战的盟国,终于同意放弃治外法权及相关特权,经谈判签署新约。新约的签署标志着不平等条约体系的解体,从而在法理上中国与各国有了一个正常和平等的关系。
1945年6月26日,中国代表团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中国通过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旧金山会议,为联合国的创建和《联合国宪章》的制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宪章通过次日,《大公报》发表社评,指出宪章确认中国与美、英、苏、法一起成为联合国机构中最具权力的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对世界担负特殊责任。由此,中国进入大国之列。这是近代中国与世界关系的一个里程碑。
中国从一个被不平等条约体系束缚的弱国、巴黎和会的第三等参会国,到摆脱不平等条约体系的束缚,成为与美、英、苏等大国并列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一历史进程是多个因素形成合力的结果。
自晚清以来,一代代觉醒的中国人前赴后继、坚持不懈地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并将这一要求付诸行动,争取中国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国际社会。巴黎和会期间,中国代表团的《中国希望条件说帖》提出废除势力范围、领事裁判权、关税协定权等外人在华特权,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正式向国际社会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中国国内不同的政治力量也力主废除不平等条约。1922年,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指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掠取了各种特权,包括租界、势力范围、沿海和内河航行权,中国的关税、邮电也不是自主的,号召“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的政策,指出:“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人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外人管理关税权,以及外人在中国境内行使一切政治的权力,侵害中国主权者,皆当取消,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中国民众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至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与美、英成为反法西斯盟国后出现新的高潮。1942年8月29日是近代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订一百周年的日子,《大公报》发表社论,认为《南京条约》及其他一切不平等条约“都应该埋葬了”。美、英宣布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后,《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指出“最近一百年来,中国人民以不屈不挠再接再厉的精神,为解除这种枷锁而不懈奋斗”,因此美、英放弃治外法权的消息传来,“令人感奋”。《解放日报》社论强调,治外法权的废止使中国与英美等国的关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中国朝野的呼声和不懈努力,是中国能够最终摆脱不平等条约体系束缚、国际地位上升的最主要原因。
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并不是20世纪上半叶国际舞台上的孤雁独鸣,而是国际秩序变化大潮中的一股激流。20世纪初的国际秩序仍延续19世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列强对弱国鲸吞蚕食,列强之间则奉行均势原则,按实力瓜分世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美国总统威尔逊发表“十四点计划”,提出公开外交、民族自决和国际联盟,倡导取代旧秩序的国际新秩序。旧秩序靠强权来维持,新秩序则基于正义和公意。威尔逊倡导的国际新秩序的形成并非一帆风顺,即使在美国国内国联盟约也未能获得国会通过,强权政治并不会轻易退场。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秩序还是开始发生转折性的变化,1920年国际联盟的成立搭建了国际协商的平台,随后非战公约的签署从国际法上废弃以战争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与中国直接相关的是,华盛顿会议后列强承诺在对华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以替代过去相互间的竞争,并且不在中国谋求新的权益和势力范围。这都是威尔逊主义所倡导的国际新秩序的进展。虽然代表旧秩序的德、日、意法西斯国家发起了侵略战争,但爱好和平的国家最终赢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并创建了联合国。《联合国宪章》的签署表明,国际新秩序终于取代由强权主导的旧秩序。
在20世纪上半叶国际新旧秩序的更替中,中国紧随世界潮流,顺势而为,抓住了历史机遇。威尔逊“十四点计划”提出后,中国外交官认识到该计划与中国权益息息相关,“于我日后振兴有裨”。巴黎和会上《中国希望条件说帖》的提出正是顺势而为的举动。1920年11月,中国参加国联第一届大会,力主“分洲主义”,成功当选国联行政院非常任理事国,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呼声和努力,成为推进国际新秩序形成的一股重要力量。日本全面侵华后,国联暴露出其无法制裁侵略的致命弱点。但中国积极争取反法西斯各国的支持,主动加入反法西斯阵营,以坚持抗战顽强抵抗侵略者赢得各国的尊重,为反法西斯同盟的形成做出贡献,成为与美、英、苏并列的“四强”。正是主动融入到世界历史发展的时代潮流中去,中国最终废除了不平等条约,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际地位也随之上升。
如果说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外交顺应了历史潮流,那么中国的外交官就是站在这一潮头的弄潮儿。讨论民国年间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以及民国外交的成败得失,就不能不谈到外交官扮演的角色。就国际秩序变化的大势而言,民国外交官总体上能够对此有一准确的判断和清醒的认识,并相应做出外交上的应对。经历了民国年间几乎所有重要外交事件的顾维钧,在进入外交界前夕对世界大势就有一个基本判断:“当今日之世虽曰有强权无公理,然国际交涉之时诚能以公理争强权,则强权者亦不能以一手掩天下之目,而抹杀公理也。”顾维钧未具体阐明何为公理,但在威尔逊提出“十四点计划”后,已在华盛顿担任驻美公使的他马上指出,该计划提出了“对人类至关重要的问题”,表明他所期望的能与强权抗争的公理与威尔逊主义是相通的。与顾维钧同时代的外交官也都强调公理在中国外交和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王正廷在总结民国前期外交时指出,巴黎和会拒签的一大影响是使“国民觉知强权虽强亦不能全灭公理”。后来他执掌国民政府外交部推进改订新约运动时,也让列强明白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是站在正义一方,强调公理的力量。如前所述,公理是国际新秩序的核心。这些外交官强调公理,就是有意识地借助国际新秩序的道德力量来实现中国外交的目标。
但在国际新秩序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强权并未退场,仍能逞一时之强,甚至常常抹杀公理。在这一时期内,中国通常是以弱国身份与列强打交道的。这一境况十分考验中国外交尤其是外交官的应对。弱国有无外交?弱国如何外交?这是民国年间中国面对列强的一大问题。顾维钧对此阐述道:“国人对外交见解,有两见解,一谓弱国无外交,一谓正惟弱国始须外交。此两说皆可谓确,而亦皆可谓不全确。国无强弱,皆有赖外交,惟其方法则不同。而弱国之外交,尤关重要。因强国外交可较为大意,以稍有所失,尚有其他方法补救。弱国则不能一毫松懈,其获得结果也固不易,而获得结果后,常不能充分利用之”,强调弱国更要重视并谨慎处理外交。以顾维钧为代表的外交官对中国的国力有清醒的认识,承认弱国这一事实,但在与列强交涉时,他们却不自卑更不胆怯。
因为是弱国,无法以力争胜;因为是外交,必须以智周旋。由于对弱国外交有清醒的认识和准确的定位,总体而言,民国外交官在与列强打交道时有理有节,有时甚至可说是十分出色,因此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最显著的事例还是巴黎和会。顾维钧代表中国发言驳斥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权益的要求后,威尔逊等大国首脑离座前来表示祝贺,肯定中国外交官的精彩表现。中国代表团最终拒签对德和约,消息传回国内,全国学生联合会等团体致电代表团,称赞其“不辱使命”,愿为其后盾。在很大程度上,外交是靠谈出来的,因此外交官说话的方式和语言的使用十分重要。民国外交官这方面的表现也应予充分重视和肯定。顾维钧在巴黎和会驳斥日本的发言,并不直接怒责对方,而是发挥法律和逻辑的力量,这比激烈的言词更为有效。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与日本在国联正面交锋。针对日本代表指责中国民众抵制日货是变相战争,顾维钧答道:“若抵制日货为变相战争,则中国甚欢迎日本之排华,而不欢迎日本之占领东三省也。”舌枪唇战的紧张气氛中,这番揶揄日本的话引得全场大笑,使日本代表尴尬之极,充分显示了外交言辞的力量。所以,中国虽然是弱国,但外交官机智得体的应对为中国外交争取到国际社会的认可、理解和同情,成为推进中国与外部世界关系的重要因素。需要指出的是,旧金山会议时中国已成为“四强”之一,在《联合国宪章》涉及非常任理事国的地域分布和托管地的最终独立这两个问题上,中国从正义和公理出发,坚持正确的主张,一度与美、英等大国形成尖锐对立。弱国时强调公理,是对国际新秩序的期望。获得大国地位后,依然坚持公理,是对国际新秩序的坚信和执着,这更为中国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
弱国外交的应对不仅仅要处理与列强打交道的问题,还要面对国内民众的要求和呼声,这同样考验外交官的智慧和勇气,也影响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民国初年尤其是巴黎和会后兴起的国民外交,主张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解决与列强间的所有问题,提出立即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对直接处理对外交涉的外交官形成很大压力。顾维钧不赞成国民外交,认为自五四运动后国民外交成为非常时髦的口号,“群众组织起来大游行或组成代表团对中国的代表施加压力,常常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为国民外交总是以百分之百成功为口号,而在外交上不能指望百分之百的成功,因为对方也这样要求的话,就不可能有成功的外交。所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可作为个人立身之本,但不能用于外交,因为国家是不能玉碎的。但在对外交涉中,外交官常常会面临国内民众的压力。华盛顿会议时,顾维钧、施肇基等主张在会议外美英到场的情况下通过中日交涉解决山东问题,但专程赴华盛顿的国民代表坚决反对这样的交涉,视之为对日退让,增加了中国代表在谈判交涉中灵活处置的难度,虽然山东问题最终还是通过会外交涉得到解决。1928年第二次北伐完成后,国民革命倡导的“革命外交”方兴未艾。“革命外交”与国民外交一脉相承,主张以民众力量为基础,超越传统方式,以主动攻势打倒现存国际规则和条约束缚。时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的王正廷认为,这样的“革命外交”在执行上可一而不可再,可用于局部而不可施之于全盘,必须于“铁拳之外,罩上一层橡皮”,将群众运动排除于外交问题的解决途径之外。但是另一方面,作为成熟机智的外交官,他们并不反对在对外交涉中利用国内舆论和民众呼声作为制约对手的手段和谈判的筹码。王正廷主张“罩上一层橡皮”,以有弹性的外交方式与列强谈判不平等条约问题,并没有完全放弃民意的“铁拳”。顾维钧虽对国民外交有严厉的批评,却常以民意为后盾与列强进行交涉。1926年10月,他宣布终止中国与比利时之间的条约,称此举“根本用意在顺从中国人民一致之希望”,“实出诸中国全国对外欲达同臻平等关系之志愿”,以全中国的民意为后盾向对手施加压力。
综上所言,废除不平等条约体系、以平等身份参与国际社会是进入20世纪后中国朝野的共同要求,各种政治力量和民众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这一正当要求顺应了国际秩序的变化大势,汇入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在对外交涉第一线的外交官顺势而为,机智应对。这些因素形成合力,终使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被列强视为三等国家,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以大国身份进入国际社会,参与到国际新秩序的建构之中。
但是,中国虽为“四强”,与美、英、苏相比仍存在实力上的差距,中国的大国地位名实之间并不完全相符。此外,不平等条约作为一个体系已经解体,但1945年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和1946年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仍未完全摆脱不平等的性质。这种状况的彻底改变要到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了。
(晓歌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