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变革与习近平精神
来源:中华好学者 作者:柯华庆 时间:2016-03-23 点击: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中华民族在经历政治独立、经济自强之后正在走向第三次伟大变革:精神自主,继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后,中华民族呼唤习近平精神。
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的分水岭。之前,固步自封狂妄自大;之后,沦为半殖民地,受尽屈辱;也就从那时起,中华民族开始了追求复兴之路。在《第三次变革》中,我们明确把中华民族的复兴分解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政治独立,其标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第二个阶段为经济自强,其标志是中国GDP超过日本;第三个阶段应为精神自主,其标志还有待出现。鸦片战争实质上是中西文明的冲突,只有中华民族精神自主,中国人民才真正站起来了。十八大提出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是从精神层面对中国的要求,这无疑是中华民族试图走向精神自主的起点。人立而后凡事举,国立亦然,精神自主无疑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最关键最本质最艰难的一个阶段。
每一次社会变革都离不开理论的支撑。政治独立的理论基础是毛泽东思想,经济自强的理论基础是邓小平理论。精神自主呼唤新的理论基础。习近平适时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自主精神为核心的习近平精神已初步形成。令人遗憾的是,主流媒体仅仅提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降低了习近平精神的应有地位。第三次变革的根本性特点决定了这一次变革的理论基础应该是内生的、原动力的。用一个人来比喻,政治独立好比是一个人的出生,他获得了生理身份;经济自强好比是一个人可以挣钱养活自己了,他获得了经济身份;再深一个层次他还应该有一个人格身份,而要获得人格身份,其前提是精神自主,而要精神自主非有自主精神不可。
何为自主精神?自主精神就是主体精神。主体意识涉及自身、其他主体和非主体的一切,所以主体必须解决自我认知、自身与其他主体及主体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主体是相对性的,在国家之内,主体就是个人,在国际社会,主体则是民族或国家。所以,自主精神可以是个人自主精神,也可以是民族或国家自主精神。我们认为,自主精神包涵三方面:自尊自强,合作共赢,实事求效。自尊自强是主体对自身的要求,合作共赢是主体处理与其他主体关系的原则,实事求效则是外部世界服务于主体的原则。
实事求效是主体在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时所适用的原则,主体与外部世界有体用之别,主体的需要和追求是目标,外部世界是手段。手段的价值在于能否有效实现主体的目标,手段犹如我们穿的衣服,以是否合体为标准("鞋子合脚"只是自己知道,"衣服合体"要求既自信且他信)。实事求效包含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有的放矢三方面的内容。实事求是就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遵循规律,就是马克思所说"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中的解释世界。但我们解释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获得一个更好的世界(一个不断改良的世界),就必须"有的放矢",必须将实事求是所得到的规律用来改良世界。实事求是精神是认识世界的精神,实事求效精神是改造世界的精神。从实事求是到实事求效是一个逐步将理论落地的过程,是一个不仅求真而且务实的过程。
对"实事求是"与"实事求效"的区分实际上是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区分,是对科学精神和工程精神的区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社会科学与作为控制社会的制度的区分,前者遵循求是理性、求真理性,后者遵循求效理性,科学求是、求真,技术和制度求效。学者所做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实事求是的工作,实际工作者所做的更多是实事求效的工作。我们只有在区分的基础上才能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在求真的科学研究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在对社会充分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实事求效。
实事求效包含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和实践标准。实事求效要求首先要确立改革目标,因为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目标,我们应该"与时俱进"。然后通过实事求是找到实现目标的方法,评估方法与目标之间的预期效果。方法也是"与时俱进"的,在寻找实现目标的方法时,我们不能有任何禁忌,只要是能够最好实现现代社会主义根本目标的方法我们都可以采取,这就要求我们要"解放思想"。毫无疑问我们需要求真务实。最后,通过实践检验看看实际效果是否与预期效果是否一致,实效是最终的标准。所以,实效标准概括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实事求是和实践标准的丰富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习近平精神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样,并不仅仅是习近平个人的理论成果,而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领导集体的理论结晶,更是全中国人民共有的精神。身处这个以精神自主为核心的伟大变革时期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可以为习近平精神添砖加瓦。因为以精神自主为核心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只是刚刚起步,所以习近平精神必将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必将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引领精神。
所谓常态,就是正常状态;新常态,就是经过一段不正常状态后重新恢复正常状态。在新常态下的改革哲学应该是实效主义。邓小平揭示了常态下的"猫论"哲学,习近平时代应该全面实施"实效主义新猫论"改革哲学。
在邓小平时代,关于经济改革人们长期走不出姓"资"姓"社"的认识误区,根本原因在于混淆了目标和手段,混淆了价值与制度。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最大的贡献就是区分了作为目标的价值和作为手段的制度,确立了实效主义改革哲学。
邓小平理论的核心是"猫论"。"猫论"的大众版本是:"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这里实际上说了三个问题:目标是"捉老鼠",手段有黑猫和白猫,捉到老鼠是判断是否好猫的实效标准。从"猫论"可以抽象出:目标、手段和判断标准。核心是目标的有效实现,即实效。目标和手段都是变量,目标可以不同,手段可以多种多样,最终的判断都是以手段对于目标的有效实现即实效为标准的。具体的"猫论"指的是农村实用猫,因为农民买猫就是为了捉老鼠。对于城里人来说,"猫论"可以改为"不管外国猫中国猫,好看听话就是好猫"。这是因为,城里人买猫不是为了捉老鼠,而是为了好看听话,是宠物猫。目标不同,手段不同,但判断标准都是实效:手段能否有效实现目标。有些人批评"猫论"在经济上的唯利是图和不择手段,认为"猫论"是实用主义哲学,是不择手段,带来的是整个社会的唯利是图,那是对"猫论"理解上的本末倒置。仅仅讲一句话的"猫论"确实容易产生这样的误解。我们把两句话放在一起形成"新猫论":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农村实用猫);不管外国猫中国猫,好看听话就是好猫(城市宠物猫)。"新猫论"的实质是目标的有效实现,是用最优手段实现目标。
实效主义改革哲学要求我们首先要确立目标。邓小平提出了判断社会主义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三个有利于"就是改革开放的目标和价值,更进一步,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正是明确了社会主义价值,邓小平得出了计划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只是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区分了目标和手段,为了实现社会主义价值,手段就是完全开放的:"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地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南方谈话驱散了长期笼罩在经济改革领域的雾霾,然而政治体制领域的雾霾严重困扰着我们,所以我们需要有类似南方谈话一样的"北京讲话"。我们要走出政治体制改革领域的雾霾,必须区分社会主义的价值和制度,在确定根本价值的基础上就可以采取适合于自身发展的制度。邓小平时代所进行的改革主要是经济改革,所以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和社会主义本质实质上都是经济改革的目标和价值,甚至于我们可以说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质上是经济社会主义。当前所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领域,改革的目标和价值已经发生和必然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判断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中国政治制度的标准应该主要看"四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否有利于增进个人的自由幸福、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否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进一步,社会主义本质是共同富裕加共同自由。现代文明国家都是宪政国家,有无宪政不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区别,宪政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应该有宪政,宪政只是政治手段。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发展阶段,对于包括资本主义阶段在内的过去和国外一切适合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制度都可以采用,真正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自2008年以来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中,我们严重混淆了普世价值和普世制度。
价值,即主体赋予某个客体、事件或者观念以积极意义;普世价值是指绝大多数主体都赋予某个客体、事件或者观念以积极意义;普世价值意味着人类所共有的一些基本目标是相同的,因为中国人也是人,自然有作为人的共同属性。否定普世价值,为国际社会和只要是有点头脑的人所耻笑。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是否有普世价值,而在于普世价值由谁来确定,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绝大多数就是普世价值。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向往自由和民主,哪怕现实中还做不到。那么,为什么西方国家还要极力鼓吹这些人尽皆知的东西呢?问题的答案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真正想推销的并不是普世价值,而是"普世制度"。他们并不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理想(普世价值)不满意,而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政治制度不满意,他们要输出的是他们现在的多党竞争制和三权分立制等制度。然而,由于目标、起点和约束条件的不同,几乎不存在普世制度。
美国常常有意混淆美国制度与美国价值、西方普世价值和普世价值的关系,我们慢慢地也不自觉地认同这样的等式:普世价值=西方普世价值=美国价值=美国制度。如此一来,争论中的混乱就发生了。混乱之所以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是有些名字既可以说是价值也可以说是制度。例如民主本身代表"主权在民"的价值,即"人民做主",与贵族做主和皇帝或国王做主相对应。民主的实践表现为一种具体的治理制度。
从民主的价值到具体的民主制度,需要考虑很多具体的因素,从而建立合乎自身的、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普选制成功的前提是绝大多数公民都具有选择领导人的理性和经济独立,这依赖于经济发展和教育普及,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直到今天都并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发展中国家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上,而不应该一开始就采用美国式的普选制民主。
发展中国家学习发达国家的制度时必须认识到,西方发达国家现行的很多制度要解决的是现代化之后的问题,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主要的目标是如何实现现代化。制度无所谓先进与否,而在于合适与否、实效如何,能够有效实现目标的制度就是好制度。很多学者看到某个国家某个时期的成功制度以及它带来的成功结果,就忘记了这些制度起到实效的条件,而将其当作普适的、放之四海皆准的。实践证明照搬他国制度的后果是严重的。西方主要国家曾经先后在前苏联加盟共和国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推动"颜色革命",导致这些国家政权更迭,结果是这三个国家政治动荡、经济持续衰退。
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倡导普世价值观时,我们曾经热情拥抱,也曾经惶恐不安,甚至于否定权利、宪政、人权保障等普世价值,这都是缺乏自信的表现。
不同国家的价值不同,制度自然可以不同。当我们的价值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同的时候,我们的制度也完全可以与他们的现行制度不同,因为我们的起点不同、约束条件不同。制度的好坏在于能否实现目标,对制度的自信来自于其实际效果。
我们强调我们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的法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我们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强调并不表明我们崇尚的价值与西方发达国家价值的区别,而是表明我们所采取的制度可能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们所有的制度都应该围绕主体中国来创立,能够有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共同自由价值并不是新价值,可以说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在追求共同自由。终极意义上的共同自由是《共产党宣言》中所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状态:"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社会主义社会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必经的阶段,社会主义阶段通过制度逐步实现共同自由价值。恩格斯描绘了社会主义的美好图景:"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共同自由是共同体的自由,是所有人的自由,是平等的自由。共同自由价值否定的是仅仅强势阶层的自由,正如共同富裕否定的是两极分化。
共同自由是在生产力充分发展基础上的社会主义价值,是共同富裕基础上的追求。现实中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不满足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定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充分发展阶段才实现社会主义的条件。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在于认识到社会主义发展是分阶段的,中国还处于和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才有前途。六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是逐步从共同贫穷到两极分化,现在是追求共同富裕和共同自由的发展阶段。在经历了三十年共同贫穷之后,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无疑是历史上的巨大进步。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所造成的两极分化已经成为中国的现实。中国人素以是否公平作为社会好坏的评价标准,"不患寡而患不均"和"均贫富"是中国的传统,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提出对共同富裕的追求无疑是顺应时代潮流的。然而,细究邓小平所确立的社会主义本质,我们发现,经济标准是其中的唯一维度,实质上是经济社会主义,马克思所讲的"人的全面发展"仅仅变成了经济上的"共同富裕",显然这是有失偏颇的,因为人的全面发展绝不仅仅是经济上的。
社会是人的联合体,一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必须是全方位的,仅仅有经济的发展不仅仅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也一定是畸形的,正如今天的中国。我们的改革不仅仅应该有经济领域的改革,还应该包括社会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和生态领域的改革。尽管某一阶段的改革应该以经济领域的改革为重,但是相应的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也应该跟上。否则会出现头重脚轻的不协调状态,共同富裕难以实现,或者即使实现了,人们仍然"心不平,气不顺"。归根结底,人是多维的,不仅仅有物质生活,而且有精神生活,不仅仅需要吃饭穿衣,还有求真、向善和审美等精神追求。今天的中国,深入全面的改革需要有更基本、更全面的价值追求,那就是以共同富裕为基础的共同自由。
共同自由是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统一体。消极自由是主体免于束缚的自由,积极自由是主体成为自身主人的权利。每个个体都追求个体自由权利,强者更多追求消极自由权利,弱者更多追求积极自由权利。为了避免每个个体对自身权利过多的追求以至于走向分裂,现代社会主义制度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进行适当限制,使个体尽可能在社会中处于自由的和谐状态。
共同自由价值的提出可能会遭到左的理论界的否定。邓小平当年提出经济建设为中心,追求富裕和共同富裕的时候,左的声音就很强。邓小平南方谈话提供了警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的,不是右,而是'左'。'左'带有革命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党导立宪制是党导制+立宪制,党导立宪制要求在宪法中规范党导制。党导制是一个先进党领导下的民主体制,完整地可以称为党导民主制,与多党竞争民主体制相对应。党导民主制包含两层内容:一党是执政党,其他党是参政党,一党与其他党派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一党与人民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创立以来中国就是党导制,已经有六十六个春秋。党导制常常被西方政客、媒体与国内公知贬斥为"一党专政",在民主制已经成为信仰的今天似乎没有正当性。
亚里士多德根据"谁统治"和"为了谁"将政体分为六种:由一个人、一个小群体和多数人掌握权力,在每一种情况下,统治者又可以是为了统治者利益行事和为了整个共同体利益行事,分别为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应该为整个共同体利益行事的,但实际上统治者可能为自身利益行事,所以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分别是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的变体。孟德斯鸠的分类与亚里士多德基本相同。在孟德斯鸠看来,君主政体需要荣宠,专制政体需要畏惧,而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则需要美德。美德就是爱法律和爱祖国,这种爱要求始终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个人的一切美德均源于此,因而也可以说,个人的一切美德也就只是先公后私而已这种爱尤为民主政体所特有,只有在民主政体下,政府才被委托给每一个公民。由此可见,在亚里士多德和孟德斯鸠看来,共和政体,不管是多数人的共和还是少数人的共和,民众的公共道德是该体制有效运转的基础。美德不复存在时,共和政体成为巧取豪夺的对象,它的力量从此仅仅只是若干公民的权势和大众的许可。
亚里士多德和孟德斯鸠所说的民主制都是直接民主制。当人口众多之时,直接民主的操作性就成了问题,只有在抽签或者轮流执政时是民主制,通过选举确立执政者的代议制民主实质上不是民主制,而是"选君制"或者"选贵制",是贵族政治。
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华盛顿曾经非难政党政治:一是助长贪污腐败,妨碍行政效率;二是分裂社会,造成冲突;三是加剧政治动荡和衰弱;四是使国家门户大开,无从抵抗外强的影响和渗透。政党政治之所以成为常态是因为没有政党的选举使现状周而复始,只不过是一种用来给传统结构和传统领导权披上一件合法外衣的陈规,没有政党的选举投票率很低。有政党参加的竞选,在制度框架内部进行政治动员提供了一种机制。政党政治有多党竞争民主制和党导民主制两种类型。
直接民主制对民众美德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多党竞争民主制。现代政党的主要功能是组织和动员,凝聚不同群体的社会利益,然而建立在自利基础上的多党竞争民主制仅仅能够凝聚部分群体的利益,不能凝聚整个共同体的利益,由此,多党竞争民主制不是亚里士多德和孟德斯鸠所说的民主制,而是寡头制,不过增加了政党动员而已。多党竞争民主制之所以还能够在西方国家马马虎虎地运行是因为有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基础,同时满足了民众的政治诉求。国家的社会结构是分裂的时候,多党竞争民主制将会导致社会动荡。西方国家将其在一个时期还能马马虎虎运行的多党竞争民主制当做普适制度推广甚至强加到发展中国家既没有理论上的依据,实践中必然是失败的。
党导民主制是一个先进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治。先进党是由社会各个阶层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党员与相对应的民众之间既不是父子关系,也不是保姆关系,而是兄弟姐妹关系。党员像一个家庭中的兄长一样:有能力和有担当,关心帮助引导弟弟妹妹。党导民主制中的领导党既有能力上的要求也有德性上的要求,符合亚里士多德和孟德斯鸠所说的美德要求。正因为党员都是各行各业的先进分子,既有代表性,同时有德能上的进步性,所以党可以领导人民。
党导民主是融合式民主,而非分裂式民主,不仅适合现代西方发达国家,更加适合于缺乏强大中产阶级的发展中国家。即使在强大中产阶级占主导的国家中,党导民主制也有进一步凝聚全体国民共同利益的功能。对于发展中国家,中产阶级还不是主体力量,社会结构是分裂的时候,更需要党导民主制来凝聚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中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人口基数巨大。无论是在物质还是精神方面,中国正处于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三代同堂"状态。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和思维差距都是特别大的,如果采取多党竞争民主制将会导致中华民族四分五裂。党导民主制可以凝聚各个地区各个阶层之间的共识,缩短城乡、地区、贫富和思维方面的差距,以有利于实现全体国民共同利益的方向发展。总之,党导民主制是最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主制度。
孟德斯鸠强调贵族政体中所要求的美德与民主政体中的美德有所不同。"平民之于贵族,犹如臣民之于君主,他们受制于法律,因而对美德的需求逊于民主政体中的平民。但是如何约束贵族呢?想要通过执法约束同僚的那些人很快就会感到,这样做其实是约束他们自己。所以,依据基本政制的性质,贵族集团需要美德。贵族政体本身就具有民主政体所不具备的某种力量。贵族在那里形成为一个集团,以其特权和特殊利益抑制平民。在这方面,只要有法律便可执行。但是,贵族集团抑制他人有多容易,抑制自己就有多困难。似乎要把所有的人都置于法律的权威之下,可是又像是要把所有的人都从法律的权威下解脱出来,这就是这个基本政制的性质。这样一个集团只有通过两种途径可以自我抑制。其一,借助高尚的品德,使贵族与平民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平等地位,这样就能组成一个巨大的共和政体;其二,借助高尚程度略低的品德,以某种程度的节制使贵族内部相互平等,这样他们就能保存自己。由此可见,节制使此类政体的灵魂。"依照孟德斯鸠的标准,如果贵族与平民处于平等地位,那么就是民主共和国。如果贵族与平民处于不平等地位,贵族具有特权,贵族地位比平民地位高,贵族与平民遵守不同的法律,那么就是贵族共和国。如果贵族意味着更高的德性、更多付出与更少得到,那么也是民主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已经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在文本意义上,中国的党导民主制是民主共和制。
党导民主制比多党竞争民主制优越的前提是领导党确确实实是先进党,然而由于党导民主制中的先进党具有垄断性的执政地位,有可能会出现领导党将自身的利益凌驾于人民之上,此时党导制就会成为党主制。党主制一般情况下比多党竞争民主制的选贵制要差,因为选贵制可以通过选票将不符合要求的党贵族选下去,而不变的党主制没有任何约束,不能通过和平的程序实现政权的更替,民众在无法忍受领导党的情况下就会通过革命的方式推翻领导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制定以来,中国的政治制度就是党导立宪制。八二宪法序言中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主体部分按照人民主权设计。宪法序言的效力备受争议,更重要的是宪法中并没有明确和规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是分离的。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表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确实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但是中国共产党有哪些权力和中国共产党具体怎么领导在宪法中没有规定,所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际上是在宪法的规范之外运行的,"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一句空话,宪法只是文字性的,而非规范性的,宪法也不可能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统一大法,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依宪治国只是中国共产党依宪治国,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之间到底是一个什么关系?这是"党大还是法大"问题的核心。从逻辑上讲,党的本质是政治组织,而法的本质是行为规则,两者不存在谁比谁大的问题。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然而,我们可以深究一下,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来自哪里?是党内法规还是国家法律?如果权力没有任何来源,那很好办;如果权力是来自国家法律,那么无疑是法大;如果权力是来自党内法规,那么问题的根本就是"党内法规大还是国家法律大"?因此,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党内法规大还是国家法律大"是真命题。
有效解决该问题的途径是将潜规则的党导立宪制变成明规则,使之制度化和规范化,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统一在"全面推进依宪治国"之中,构建统一的和规范的党导立宪制。
法国思想家西耶斯深刻揭示了人民主权与宪法政治的关系:"政府只有合于宪法,才能行使实际的权力;只有忠实于它必须实施的宪法,它才是合法的。国民意志则相反,仅凭其实际存在便永远合法,它是一切合法性的本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能来自于中国人民的授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在宪法层面得到承认和规范才具有正当性。当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在宪法中得到授权和规范,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宪法之后宪法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正当性,因为宪法是人民的宪法。由此,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种非议就烟消云散,更重要的是人民主权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就得以解决,国家的基本制度就可能真正建立,国家与民族的长治久安就有保障。
规范的党导立宪制的精髓就是在人民主权基础上的一党领导,通过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方式将党的领导和人民主权紧密结合在一起,同时将部分权力授予给中国共产党在党章和党内法规中自行决定,将《中国共产党章程》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订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受其约束,从而形成宪法与党章并存的二元宪政模式。二元宪政体制是一种双层的法治结构,法治的统一性要求通过党导法规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党内法规和党导法规的法律地位通过宪法所赋予,其正当性得到保障,关键是怎么严格按照法治标准落实党内规治和党导规治。党导立宪制有点像两层复式结构住宅,分为上下两层,通过楼梯将上下两层连接起来,下层是人民主权,是主体结构,上层是党的领导,宪法是联接上下层的楼梯。党导立宪制的理论基础是适度赋权论,即公民将一部分权利保留,也就是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不容许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主体的侵犯,同时公民赋予党和政府一部分权利,任由党和政府自由支配,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体制的理论,既能发挥法治的底线功能,也能发挥德治的理想功能。
党导立宪制是与民主立宪制和君主立宪制并列的三大宪政体制之一,是中国的根本制度创新。党导立宪制建立在人性基础上,其理论基础是适度赋权论,潜规则的党导立宪制的绩效已经被实践证明。如果我们能够将潜规则的党导立宪制上升到明规则,使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得以规范,可以更好地保障基本人权和产权,实现共同自由价值,有利于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导立宪制不仅仅为中国所独有,而是一种普遍性的宪政体制,它可以适用于和中国类似国情的国家。我们有理由展望,规范的党导立宪制不仅仅是一种自信的政治体制,也将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激励无数人的向往和奋斗。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现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原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发达资本主义之后的阶段,是"现代社会主义"(恩格斯的经典论文《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第一个词就是"现代社会主义"),然而现实中的社会主义都是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甚至是在殖民地基础上建立的。
中国社会主义之所以一枝独秀蓬勃发展,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务实地将现代化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1954年宪法就明确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改革开放最核心的变革是重新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界分为两个阶段。
邓小平时代的现代化是"四个现代化",即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其实质是器用现代化。在此背景下,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式上正式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是社会主义加器用现代化的经济社会主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一句话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后一句话决定了社会主义的全面现代化内涵。"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对应的是制度现代化,"国际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应的是人的现代化。制度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将与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四个现代化"合为一体,表述了全面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器用现代化、制度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也就是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的全面现代化,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代社会主义新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提出是在苏联作为正统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背景下,对于国际社会质疑中国的改革开放到底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是一个有效的护身符,因为作为弱者的中国非常需要这样的一个护身符来发展自己,壮大自己。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能与其他主体共享的,我们可以想象地球上的某个国家说我们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时历史环境下作为弱者的一种自我保护,任何理论上的弱者都可以以"特色"来将强者拒斥于万里之外。
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不再是八十年代初的中国,我们需要以大国形象展示在国际舞台,我们不可能"不争论",我们需要主动积极的争论,因为这种争论本身就既能检验我们的理论也可能获得"他信",我们再也不能躲在"中国特色"的蜗牛壳里,我们需要走出一条"他信"的道路,也让更多的国家走上这条道路。任何真正有个性的人、有特色的制度、有独创性的理论都不会特别宣示特色,而是宣示其普遍性。中国的发展已经足够自信有一个自信的旗帜--现代社会主义。
我们一直使用"社会主义现代化"(socialistmodernization)来表述"现代社会主义"(modernsocialism),这是本末倒置,我们需要正名,名正则言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是"现代化","社会主义"是现代化的修饰语。"现代社会主义"的核心是"社会主义","现代"只是社会主义的修饰语。"现代"既为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同时又有很大的包容性,不仅仅包含富强、民主、文明与和谐,还包含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等。
现代社会主义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必然选择。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农业国家或者不发达的工业国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深刻地预见到,"产业更发达的国家,不过对产业更不发达的国家,预示了它们未来的景象。"所以,社会主义国家面临一个怎么从传统农业国家或者不发达的工业国家到现代工业国家的转变。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的必由之路,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不能跳越过。现代化是认知上的革命,近代科学革命以来,由于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知识史无前例的增长使得人类控制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能力大大增强。现代化在社会形态上的转变是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在经济上的表现是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到分工交易的市场经济,在政治上的转变是从专制政治到立宪政治。
现代社会主义将成为与现代资本主义的竞争对手。"现代社会主义"的提出可以起到号召其他不发达国家选择社会主义制度,加入社会主义阵营的作用。只是讲"中国特色"的价值和制度是难以输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能成为其他国家的选择。北京共识和华盛顿共识的争论正是亚非拉不发达国家到底选择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抉择之争。我们必须对现代社会主义的价值和制度既有中国特色方面的发掘更应有普遍性的提炼。与现代资本主义相比,现代社会主义对于发展中国家具有更大优势,这个优势不是指发展水平,而是指相同起点和资源禀赋的国家选择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会更加稳定、发展更快和权利分配更加平等。现代社会主义必将战胜资本主义,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