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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写在前面
 
写在前面

从1969年3月到1979年2月,我在江西省永丰县鹿冈乡的里陂上村做农民十年。最后离开时,数次问我的村民朋友:“如果人的一世有六十年,以十年来算的话,哪个十年最重要?”村民们稍一思忖,很快就有相同的答案:“是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
这时候,我就用力地顿脚,用手指着地面,感慨地说:“我的二十岁到三十岁,就是在这里。”
妻子立平在鹿冈乡的高坑村七年,加上读书和工作,她在江西十一年多。
我女儿自懂事起,经常听我俩唠唠叨叨,叙说那些年轻时候做农民的陈年往事。女儿上学了,会把我们的事情讲给她的老师听。几乎每个听过女儿讲述的美国老师,大多会说同样的话:“你父母的经历应该记录下来,真是太丰富太有趣了,哪像我们在美国,从学前班开始上学,一直到大学毕业,然后到学校教书,我们的生活真是很平淡。”
女儿回家,把她老师的话告诉我。我对女儿淡淡一笑,心里不以为然。这些美国的老师有些矫情了,他们一帆风顺地大学毕业了,还说生活很平淡。我从小到大,若能有他们那样的生活,该有多好!
当时在中学里,我们全班有五十三个同学,如果没有文化革命,可以有五十个同学考进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但是文化革命过后,点来算去,只有四个同学进了正规大学的校门。
女儿自幼喜欢历史。她十岁的时候,我说到宋朝,她就问:“是赵宋还是刘宋?”平时有了机会,她常提醒我,应该把农村插队十年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经历写下来。
那时中国的城市人口有一亿多人,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我们城里的中学生,有一千七百万人下乡务农,这是再普通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真值得记录下来吗?只是为了不拂女儿的好意,我答应以后会“信笔由缰”地写一点回忆性的文章,题目就叫《浮生杂忆》。
女儿长大以后,在芝加哥大学修习历史,读了三个本科学位的课程,还上了一些研究生的课。她在假期里回家时,经常会询问:“爸爸,《浮生杂忆》写了没有?”“爸爸,该动笔了吧。”嘿,我当时不过随口一应,她还认真了。
有一次回中国探望母亲,老人家已是耄耋之年,过了米寿。母亲高兴地拉着我的手说:“我有三个儿子,只有你这一支在美国……”
我听了以后心里一动。是啊,我这一支孤悬海外,我的子孙后代应该知道自己的祖先是何方人士,在故土都有何样情事。我作为这一支脉的“迁始祖”,应该尽自己所能,为孩子留下一些文字的资料。
记得以前看美国黑人作家亚历克斯·哈利所写的一部家史小说《根》。作者经过十二年的考证研究,追溯到他的六代以上的祖先,是生活在非洲西海岸的冈比亚。书中反复地指出,人生十分宝贵的东西,是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是从哪儿来的。
一年前,悚觉自己的记忆力加速衰退,大脑仓库里许多鲜活的记忆,正在悄然隐去,再不动手写下来,就来不及了。
及至动笔甫始,发现自己写作文的能力和水平,依然停留在四十年前的中学时代,没有什么长进。略有沮丧之余,觉得反正也就这样了,能力有限,权当是在四十年前上作文课的时候,坐在教室里写作文吧。
我整理完相应的家谱和有关祖先的生平,写了几篇自己少年时期的经历和感受,进入我人生中历时十年的“江西时期”,开始里陂上村生活之“杂忆”,断断续续地写了四十来篇作文。
农村生活的第一篇作文是“修水库”,女儿阅后感觉尚可,只是结尾似乎不够好,我立即遵嘱修改了。唯恐记忆有误,又把作文传给当年插队落户的兄弟们过目。果然,我把“洋坳”误成了“羊坳”。
“插友”们对作文的臧否各有不同,有人说是“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于我而言,写这些作文的初衷,是给自己孩子看的,若能有一点史料的价值,很好,吾愿足矣。
当年一千七百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好象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其实和现今动辄几亿“农民工”进城相比,几乎不值得一提。再过几十年,我们都已故去,那些琐碎的往事更是烟消云散了。
我辈中,对当年的上山下乡亦有截然不同的认识。一拨人认为那是“蹉跎岁月”,不堪回首,也不值得回忆。另一批人觉得“青春无悔”,甚而有人在退休以后,带着在城里积攒了几十年的资源和人脉,回到当年插队的地方,和当地农民一起“建设新农村”。
立平和孩子是这些作文的第一读者。立平更是批改作文的语文老师,她鼓励我把里陂上村生活杂忆的作文归拢在一起,独立印成一本小册子,至少可以让我们当年在永丰县和鹿冈乡的知识青年们共享。
有人说,记忆就像筛子,少量留在筛子里的东西,也不怎么可靠。因此,作文中的舛误,还望当事的有心人指正。
当年的知青,如今已垂垂老矣,我希望印刷时的字体能够大一点,好让我们这一辈老眼昏花的兄弟姐妹们,万一他们有兴趣的话,能够看得清楚些,不用太费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