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河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黑河市社会主义学院原院长郭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建华违反政治纪律,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场所,参加、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转让、房屋买卖、退返税款等方面为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收受下属车辆,涉嫌受贿犯罪。 郭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党的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马列信鬼神,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为官不廉,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郭建华简历
郭建华,女,汉族,1963年5月生,黑龙江黑河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讲师。 1980.09—1983.07 黑河地区师范学校化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8.09 黑河地区师范学校教师 1988.09—1990.02 黑河地区师范学校团委副书记 1990.02—1991.12 黑河地区师范学校学生科副科长 (1987.07—1990.06哈尔滨师范大学函授化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1.12—1993.03 黑河地区师范学校学生科科长 1993.03—1993.11 黑河地区师范学校办公室主任 1993.11—1997.02 共青团黑河市委副书记 1997.02—1999.02 黑河市爱辉区政府副区长 1999.02—2004.08 黑河市爱辉区委副书记 (1997.04—1999.12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4.08—2006.10 黑河市爱辉区委副书记,政协主席 2006.10—2009.02 黑河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2—2010.12 黑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12—2011.12 黑河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12—2017.01 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01—2017.03 黑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边境经济合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03—2018.06 黑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8.06—2019.09 黑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黑河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9.09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责编: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