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时代变迁,沧海桑田,中美经贸关系风起云涌,经历了从破冰到合作再到遏制、从贸易自由化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历史巨变: 七八十年代美苏争霸,中美关系破冰。1979 年 1 月 1 日,中美两国正式建交。1979 年 1 月 28 日邓小平访美。1979 年 7 月 7 日,两国政府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决定从 1980 年 2 月 1 日开始相互给予最惠国关税待遇,使中美贸易实现了正常化。 2000年5月和9月,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通过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的地位。美国决策者认为中国加入WTO后必须履行义务,因此中国将走向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道路。克林顿政府及当时美国主流的认知是:1)中国加入WTO后,美国可获得广阔的中国市场,从而为美国公司和劳动者创造新的机会;2)鼓励中国建立更为透明的法律制度并遵守法律规则。 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谋求中国的合作共同“反恐”。2001年12月,汤姆·迪莱(共和党,得克萨斯州)宣称:“美国民主和资本主义的持续胜利有赖国际贸易的扩张,直至这一行动的好处惠及公民个人。”在美国支持下,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中美贸易关系纳入到 WTO 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之内,中国融入全球化,迎来十多年的经济高增长大繁荣,成为全球化最大受益者。 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体,美国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美对华贸易逆差占全部货物贸易逆差的42.1%,超过日本在1980年代的表现。 2008年美国《国防战略报告》将中国定义为“潜在竞争者”,2018年《国防战略报告》将中国首次定位为“战略性竞争对手”。 2017年12月特朗普竞选班子的宣传总长班农在日本演讲《中国摘走了自由市场的花朵,却让美国走向了衰败》。莱特希泽在《对过去十年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作用的评估》中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美国的经济利益未能实现,美国对华贸易赤字持续增加,制造业岗位失去;认为中国的法制承诺很值得怀疑,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违背WTO承诺实施出口限制,利用投资规定保护中国产业,中国政府向非中国企业施压,迫使后者按照不利条件许可其技术或知识产权;认为中国重商主义对美国经济产生了致命影响。 特朗普在竞选纲领就提出对华要更加强硬、将中国认定为汇率操纵国,其内阁成员整体对华态度偏鹰。上台至今对华启动301调查、232调查等,并提出对5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直指中国制造2025,遏制中国崛起。 历次中美贸易战和国际案例,引发我们深思: 1、中美贸易摩擦服从于世界政经局势、社会意识形态演化以及中美关系,要深刻认识到此次中美贸易战不同于以往的长期性和日益严峻性 2、历次贸易摩擦均由美国主动挑起,中国有妥协有斗争,总体上中国化压力为动力,走向更加开放。历次中美贸易摩擦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1)美国利用国内法单边对华发动贸易制裁,主要有“201”条款、“301”条款、“特殊301”条款“、232”条款及“337条款”,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市场准入、清洁能源补贴等问题,受美国单边制裁的国家可以向WTO提起申诉和磋商;2)2003年以来就汇率问题施压人民币升值,威胁将中国认定为汇率操纵国,目的在于打开中国金融市场;3)对中国实施严格的高科技出口管制;4)通过WTO的三大救济措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和特别保障措施,主要涉及纺织服装、钢铁、玩具和汽车等领域;5)反复利用中国入世协议中“非市场经济地位”和“特保”问题牵制中国。 3、贸易战不仅是经济实力的较量,还是政治、文化、科技、网络、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全方位综合实力较量。美国积累起贸易(对华摩擦的五大方面)、货币金融汇率(对日本)、资源战(对欧洲)的多维打击经验和手段。 4、这一次不一样:这是打着贸易保护主义旗号的赤裸裸的遏制,新冷战思维引发在位霸权国家遏制新兴大国崛起。 5、谈判和应对策略:力争达成共识,守住底线,寻求共赢,避免最坏情形和摩擦升级,坚定不移保持谦虚学习、韬光养晦、改革开放,保持战略定力和冷静。 本文旨在系统深入地研究:一、美国贸易决策体制:总统与国会各自的权力;二、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从破冰到合作再到遏制;三、历次中美贸易摩擦:背景、原因、纷争、应对与解决;四、历次中美贸易摩擦的经验和启示。 一、美国贸易决策体制:总统与国会各自的权力 美国宪法将制定贸易政策的权力在总统和国会之间分配,体现权力分立的原则。一般而言,国会议员代表所在地区、部分利益集团的利益,受选区选民压力,且不负责具体执行、不直接承担后果,倾向于局部利益和保护主义。总统由于对外代表合众国,面临全国选民,需要从政治、经济和安全全局角度考虑国家利益,倾向于自由贸易及整体福利的提高。但最终表现出的贸易政策倾向还与时代、领导者个人性格及理念有关。 根据国会和行政机构主导作用的变化可将美国贸易决策体制的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1789-1930年,国会主导对外经济政策长达100多年,长期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意在通过征收关税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 (2)第二阶段从1934年至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进入到总统为主导特征的“1934年体制”,源于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经济衰退的教训使美国贸易政策向自由主义转变。《1934年互惠贸易法案》通过,国会授权总统负责对外谈判并且就调整关税税率签订贸易协议,可以自行决定将关税最大程度降低50%而无需国会批准。 (3)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恢复国会的主导地位。欧洲和日本的崛起导致美国在70年代出现贸易逆差,且逆差规模不断扩大,冲击美国农产品、纺织、钢铁、家电、汽车、半导体等行业,美国开始利用关税、进口限额、进口许可、汇率等多维手段打压欧洲与日本。同时,国会对国务院长期以来轻视产业利益感到不满,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此时美国深陷越南战争,尼克松总统因违宪遭到弹劾,国会重新确立自己在对外贸易政策中的地位。 从大的历史阶段看,当前属于70年代以来国会主导贸易决策的阶段,但是总统仍具有较大的决策权,二者相互制约(总统可否决国会法案,国会可再否决,最终形成两者的均衡)。 第一,总统拥有的权力有:(1)缔结条约(所有条约必须经过参议院出席议员2/3多数票同意才能生效,但总统可以通过利用利益集团游说获得议员的支持);(2)缔结行政协定(不需参议院批准直接生效);(3)立法否决权(国会超过2/3多数的表决能推翻总统的否决);(4)国会授予的贸易谈判权等,如关税谈判权和贸易促进权。关税谈判权授权总统在一定数量范围内提高或降低关税,无需国会批准,如美国贸易代表认定“不合理、不公平的贸易”单方面发起301调查,建议总统加征关税等。贸易促进权主要侧重非关税壁垒(政府采购、补贴、技术标准),协议需国会批准,但为制约国会无休止的辩论和修改协议,规定国会只能在是否之间做选择。需要说明的是,贸易促进权必须定期得到国会批准, 国会还有权取消这种权力。总统在贸易政策上有较大的权力,但更多来自于授权和立法获得。 当前,逆全球化、民粹主义盛行,总统特朗普本身奉行贸易保护主义,与国会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团诉求相符,加剧贸易保护主义。但由于特朗普政治上的不确定性、极端增加了国会的担忧,比如特朗普不仅针对中国开打贸易战,而且计划对G7传统盟友的钢铝开征关税,6月6日多名参议员提出议案认为特朗普在滥用232调查,要求总统获国会批准后才能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意图缩小特朗普的贸易政策权力。 第二,国会拥有的权力有:(1)贸易立法权,通过贸易立法调整总统与国会的权力分布;(2)批准国际条约的独享权,总统签订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必须经过2/3的以上的参议员批准通过;(3)人事任命的否决权,可以否决总统的人事任命;(4)调查权和监督权;(5)征收关税权;(6)授权关税谈判等。 第三,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将分散的贸易决策权集中,连接总统与国会,在贸易政策制定和执行上发挥重要的作用。USTR地位特殊,一方面隶属于总统,属于行政机构,是总统的贸易顾问、谈判代表和相关领域发言人,它在谈判的过程中努力使财政部和国务院等行政部门参与;另一方面由国会设立并由国会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监督,向国会动态汇报谈判进程,与主要利益机构打交道、同国会议员沟通。主要负责制定美国贸易政策、执行美国贸易出口政策,解决贸易争端以及协调联邦政府其他部门的贸易活动。 此外,美国贸易决策体系中比较重要的部门还有:(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介于行政和立法部门之间、进行独立调查和监督的准司法机构,主要负责执行进口政策以及协同商务部处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2)内阁部门:财政部主要考虑贸易政策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掌握汇率等重要工具,对贸易政策制定有很大影响力。商务部在美国只是政策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处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管理进口配额,同外国政府协商自动出口限制和实行出口管制。农业部、能源部、劳工部等分别代表对应的产业和群体在贸易问题上争取相关利益。利益集团,通过多种方式影响贸易决策。美国商会、全国制造商协会、劳工联合会-产业联合会等利益集团通过广泛的网络和丰富的资源对国会和行政系统施加压力,力图影响贸易政策为自己谋利。 二、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从破冰到合作再到遏制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服从中美关系及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变化,自中美关系正常化及建交以来,以1989年、2001年和2008年为标志,美对华贸易政策经历了友好合作、施压接触、遏制接触和全面遏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9年,中美贸易“解冻”“合作”与“发展”的蜜月期 从世界格局看,七八十年代美苏争霸仍在继续,美国有动力与中国缓和关系。1979 年 1 月 1 日,中美两国正式建交,不久邓小平就于1979 年 1 月 28 日对美国进行了访问,期间中美两国交换了对国际局势、产权、最惠国待遇等相关问题的看法,并签署了领事、贸易、科技和文化交流协议。邓小平访美后,中美两国的贸易发展迅猛,两国之间企业往来频繁,也签署了一系列促进中美贸易发展的协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举办贸易展览会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关系协定》等协定。1979 年 7 月 7 日,两国政府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决定从 1980 年 2 月 1 日开始相互给予最惠国关税待遇,使中美贸易实现了正常化。 整体上该阶段中美贸易关系伴随政治关系好转而解冻,除因台湾问题贸易额在1982、1983 和1986年出现负增长,合作与发展成为主旋律。因美国放松对华出口管制及中国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双边贸易额不断增长。按美方统计,双边贸易额1989 年达到178 亿美元。1989年底,双方签订了27个科技合作议定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有500多个,人员交流5000多次。中美两国贸易额的增长率均高于同期两国各自的贸易增长率,美国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1989年中国是美国第15大出口贸易伙伴,第9大进口贸易伙伴。 第二阶段:1989-2001年,由贸易施压转向全面接触 1989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格局土崩瓦解,中国对于美国的战略作用骤然下降。1989年春夏的北京政治风波给中美关系带来危机。美国对华进行了一系列经济制裁,严重地影响了两国双边贸易发展。老布什(1989-1993)执政时期贸对华贸易政策转向限制、制裁甚至报复;克林顿(1993-2001)上台初期,提出以促进贸易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的“公平贸易”对华政策。1993年5月28日,克林顿签署行政命令,要求中国必须在人权问题取得全面进展才能考虑延长中国最惠国待遇,首次把最惠国待遇和人权问题挂钩,将经济问题政治化,对中国实行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由于中国巨大市场的吸引力,在国内外的压力下,1994年5 月26日,克林顿宣布延长中国最惠国待遇,将最惠国待遇问题和人权脱钩,这一决定标志着美国对华政策的重大转变。此后五年到中国入世之前,美国每年围绕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问题都会发生争执,但每次都以中国获得最惠国待遇而告终。1999年11月15日中国同意在增值电信、寿险方面美国可持股50%等方面让步,中美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2000年5月和9月,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通过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的地位。“全面接触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和实施。 克林顿政府及当时美国主流的认知是:1)中国加入WTO后,美国可获得广阔的中国市场,从而为美国公司和劳动者创造新的机会;2)鼓励中国建立更为透明的法律制度并遵守法律规则;3)美国实际上并不需要为此做出让步。美国决策者认为中国加入WTO后必须履行义务,因此中国将走向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道路。典型代表如美国国务院政策计划参谋处副主任弗朗西斯·福山就写了一篇流传甚广的文章,命名为《历史的终结》,“西方自由主义可行的系统性替代品彻底告吹”,以及“历史如此终结:那是人类意识形态进化的终点,是西方自由的全球化成为人类政府的最终形式”。比如,2001年12月,汤姆·迪莱(共和党,得克萨斯州)宣称:“美国民主和资本主义的持续胜利有赖国际贸易的扩张,直至这一行动的好处惠及公民个人。” 该阶段中美贸易额进一步扩大,据美方统计,2000年中国上升为美国第 4 大进口贸易伙伴,中美双边贸易额达到1215亿美元,中国对美顺差达到838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成为美国逆差第一大来源国,种下了日后贸易摩擦加剧的种子。这个阶段中美贸易摩擦较上阶段明显上升,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和市场准入争端,美国对中方发起多次301调查,中美连续签订三个知识产权协议、中国同意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行而告终,美国加征关税及中国报复性的关税行动最终均未实施。 第三阶段:2001年-2008年,“接触”与“遏制”并存 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谋求中国的合作共同“反恐”。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中美贸易关系纳入到 WTO 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之内。小布什政府以“接触”手段拉拢中国,允许中国入世初期在过渡期内逐步开放国内市场,但同时将从敦促中国遵守贸易规则转变为监督中国履行“入世”承诺,并要求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且中国市场经济的认定问题和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成为美国持续牵制中国的武器。 总体上,该阶段两国贸易关系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领域更趋广泛。中美贸易双边贸易额达到4075亿美元,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达到2680亿美元,占美国全部货物逆差的32.2%。但是,贸易摩擦与日俱增,美国不断施压人民币汇率升值,以此为契机推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案件明显增加。 第四阶段:2008年至今,对华转向全面遏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2008年美国经济遭受经济危机沉重打击,2008-2009年经济均负增长,失业率居高不下,经济形势恶化、贫富分化导致国内反全球化、民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体,美国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美对华贸易逆差占全部货物贸易逆差的42.1%,超过日本在1980年代的表现,对美国经济霸主地位构成冲击。 在此背景下,奥巴马(2008-2016)执政初期非常重视美中贸易关系,其贸易政策和意识形态都具有自由贸易和实用主义兼容的特点,以“稳健、理性和务实”为主。但金融危机爆发后,其主要支持者劳工团体的施压迫使奥巴马政府在对华贸易方面采取保护主义措施。特朗普在竞选纲领就提出对华要更加强硬、将中国认定为汇率操纵国,其内阁成员整体对华态度偏鹰。上台至今对华启动301调查、232调查等,并提出对5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直指中国制造2025,遏制中国崛起。 该阶段美国对华政策及社会思想基础发生重大转变,集中体现在班农在日本的演讲《中国摘走了自由市场的花朵,却让美国走向了衰败》及莱特希泽《对过去十年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作用的评估》。1)2008年美国《国防战略报告》将中国定义为“潜在竞争者”,2018年《国防战略报告》将中国首次定位为“战略性竞争对手”。2)特朗普反复提及中美间的对等(Reciprocal)原则,要求实现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对等,而不只是在某些领域的谈判。3)莱特希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美国的经济利益未能实现,美国对华贸易赤字持续增加,制造业岗位失去;认为中国的法制承诺很值得怀疑,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违背WTO承诺实施出口限制,利用投资规定保护中国产业,中国政府向非中国企业施压,迫使后者按照不利条件许可其技术或知识产权;认为中国重商主义对美国经济产生了致命影响。提出要对中国: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对中国操纵货币的行为作出回应;向WTO提交有关中国不遵守WTO义务的补充案件。 三、历次中美贸易摩擦:背景、原因、纷争、应对与解决 历次中美贸易摩擦主要是美国主动挑起,集中在五个方面: 1)美国利用国内法单边对华发动贸易制裁,主要有“201”条款、“301”条款、“特殊301”条款“、232”条款及“337条款”,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市场准入、清洁能源补贴等问题,受美国单边制裁的国家可以向WTO提起申诉和磋商; 2)2003年以来就汇率问题施压人民币升值,威胁将中国认定为汇率操纵国,目的在于打开中国金融市场; 3)对中国实施严格的高科技出口管制; 4)通过WTO的三大救济措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和特别保障措施,主要涉及纺织服装、钢铁、玩具和汽车等领域; 5)反复利用中国入世协议中“非市场经济地位”和“特保”问题牵制中国。 其中,“201”条款是指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204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产品是否冲击到国内产业做出裁定。“301条款”指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单边制裁,包括撤销贸易优惠、征收报复性关税等,包括一般301条款、超级301条款和特殊301条款,特殊301条款主要应用在知识产权领域。“232”条款是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针对特定产品是否威胁国家安全进行调查的条款,立案270天后向总统提交报告,总统在90天做出是否对进口采取措施的决定。“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对货物进出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如果调查成立对相关产品采取措施,阻止其进入美国,以减轻对美国相关产业的损害。 1、以知识产权问题为核心的五次“301调查”、337调查、201调查和232调查 知识产权行业作为美国的优势行业,相较于货物贸易巨大逆差,知识产权贸易是其外贸盈余的主要来源,直接影响美国的经济利益,美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重视。2016年美国知识产权出口1244亿美元(对华79亿,占比仅6.3%),进口444亿美元,顺差800亿美元,其中对华知识产权顺差为74亿美元,占比9.3%。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力度不足,导致中美知识产权领域贸易摩擦不断。 美国对华知识产权纷争主要动用两个条款,一是“特别301”,《1974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301条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确定对拒绝充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重点国家名单,并展开调查,有权决定是否采取报复性措施,决定一旦做出,30天内必须执行,无需征得总统同意。二是“337条款”,《关税法》337条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对货物进出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如果调查成立对相关产品采取措施,以减轻对美国相关产业的损害。 1)首次交锋:1988年11月,中美就《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知识产权附件进行谈判 1988年11月,双方进行第一轮谈判,中美对于国民待遇原则和最低保护原则标准不同导致谈判破裂。中国认为知识产权标准应该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不能将别国标准强加于人。美方代表认为关贸总协定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了缔约成员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中国正在申请“复关”,应当要满足最低标准。 1989年1月,双方进行第二次谈判,由于美方要价超出中国所能接受的极限,谈判以失败告终。美国贸易助理约瑟夫·梅西指责中国没有版权法,对计算机软件、药品、化学物质产品的专利保护不力。中国认为知识产权的立法需要一个过程。1989年5月,美国根据“特殊301条款”,将中国纳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 1991年3月,双方进行第三轮谈判,双方同意在科技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双方贡献大小在协议中做出安排。但尚未解决“对等条款”的分歧,中方不同意“对等条款”,而希望通过在国内采取行政措施保护产权,美方拒绝接受。 1991年4月,双方在华盛顿进行第四轮谈判,中国对“对等条款”方案进行部分修改。对于双方合作研究产生的知识产权,若一方提供法律保护,另一方不提供法律保护,则提供法律保护的一方至多只能享有本国和所有第三国的权益,双方合作内容和形式要更具多样性,双方于5月签订《中美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为中美第一次贸易争端画下句号。 2)1991年4月,美国将中国纳入知识产权问题严重的“重点国家”名单,针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问题开展“特殊301”调查 1991年6月至11月,中美双方进行四轮谈判均未能达成协议。11月,美国公布价值15亿美元的预备性报复清单,拟针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成衣、运动鞋、玩具和电子产品等征收高达100%的惩罚性关税。同日中国公布12亿美元报复清单。 1992年1月,中美两国政府在《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协议(TRIPS)草案》的基础上,签订了《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谅解备忘录》,双方承诺在境内外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对知识产权的侵犯,中国政府承诺修改《专利法》,将专利保护范围扩大到化学药品,并将专利保护期延长为20年等,同时承诺加入《伯尔尼公约》。 3)1991年10月,针对美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不公平壁垒问题,开展“一般301调查”。 1992年8月,美国贸易代表公布对中国惩罚性关税报复的商品清单,涉及鞋类、丝绸服装、工业设备和电子产品等,总价值约39亿美元,威胁10月10日之前若不能就市场准入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将对这些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1992年10月,最后一轮市场准入谈判中,中美达成协议签署《中美关于市场准入的谅解备忘录》。中国承诺自1992年底至1997年底,逐渐取消对美国商品的进口壁垒。 1999年中美双方达成中国关于加入WTO的“中美市场准入协议”,对具体产品明确关税税率和管理措施,对主要的服务行业规定开放市场的条件和过渡期。 4)1994年6月,美国针对中国知识产权的执法问题,将中国列为“特殊301条款”的“唯一重点国家” 第一回合:1994年6月-12月,中美共进行七轮磋商,谈判均以破裂告终。1994年末,美国开出针对中国价值28亿美元的贸易制裁清单,涉及电子、玩具、塑料等,制裁一旦生效,将对上述商品征收高达100%的惩罚关税。中国政府迅速反击,对美国游戏卡、录音带等进口产品加征100%关税,暂停美国音像产品进口、暂停受理美国公司在华设立投资公司申请等。 第二回合:1995年1月18日,双方进行磋商谈判,就专利、商标、产权问题进行探讨,2月4日谈判仍以破裂告终。2月4日,美国公布对我国电子、家具、自行车等出口产品加征价值10.8亿美元关税。当日,中国立即公布对美反报复措施,提高进口产品关税,暂停影视产品进口等。 磋商:在宣布制裁的同一天,美国贸易代表致函吴仪,建议2月13日再次在华盛顿恢复磋商,吴仪复函同意在北京磋商。此后美国能源部长率团访华。1995年2月23日-26日中美磋商达成《中美知识产权磋商协议》,并以《有效保护及实施知识产权的行动计划》作为附件。中国同意进一步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从1995年3月起的六个月内集中打击侵权活动;中方确认我国司法制度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足够的保护;允许美国企业开办合资的音像生产和复制企业;音像制品的进口无限额和许可证制度,中国可以对内容施行标准公开的非歧视性检查制度。 5)1996年4月,针对知识产权协议的履行问题,中国被列为301条款“唯一重点国家” 尽管在上一轮知识产权纷争中达成初步磋商协议,但争端并未消失。1996年4月,美国中国政府未能认真执行协议,宣布重启调查。5月15日美国公布对中国纺织品、电子产品等征收约30亿美元的惩罚性关税,并对中国纺织品实行临时进口限制措施。当日,中国政府提出对美国出口的农牧产品、植物油、车辆、通讯设备等加征100%关税、暂停进口美国音像制品、暂停受理和审批美国在华设立商业旅游贸易企业申请等反制措施。虽然中方涉及金额不足20亿,但限制措施对于美方要进入中国文化市场是击中美国要害。 在紧张时刻,两国代表团的工作级别非正式磋商于1996年6月6日至7日举行。经过多轮谈判,1996年6月17日达成第三个知识产权协议,内容主要围绕侵权工厂治理、加强执法、采取边境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并于1999年3月正式签署《中美知识产权协议》。这意味着中美知识产权的重大谈判和争端至此告一段落。中方始终顶住压力,即拒绝了美国在华发行和出版音像文化产品,这涉及到意识形态和宣传领域。 6)2010年,针对清洁能源补贴,美国对中国发动“一般301调查” 时隔多年,2010年10月15日,美国贸易代表针对清洁能源补贴问题,对中国开展“一般301调查”。调查涵盖中国风能、太阳能、高效电池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154家企业,并决定最晚不超过90天通过WTO对中国政府提出磋商要求。11月15日,中国政府、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分别向美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评论意见,驳斥不实指控。 2010年12月22日,美方宣布调查结果认为中国《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涉嫌违反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规定,并向WTO提出磋商请求,在WTO争端解决机制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中国同意修改《暂行办法》中涉嫌的禁止性补贴内容。 7)337调查日益频繁 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期,美国主要动用“特殊301条款”对中国加以贸易制裁,随着中美贸易不断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完善并与国际接轨,知识产权摩擦形式也发生变化,美国越来越多动地用时效迅速、制裁效果明显、申诉门槛低的“337调查”向中国相关产品和企业施压,通过颁布一般进口排除令、限制性进口排除令或者禁止令,限制、阻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对华企业“337调查”涉及领域较多,主要涉及12个行业,其中电子行业占比高达49%,轻工、机械、医药行业占比分别为22%、16%和5%,其他行业占比相对较小。根据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2017年共有73家企业被起诉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数量较多,32家企业选择应诉,应诉企业占比较前两年提升,但胜诉率仅在20%左右。 8)鉴于201调查和232调查强烈的单边性,被国际社会强烈谴责,美使用较少 201调查从创立起就是单边主义的产物,成为美国产业保护的“利器”。在WTO制定《保障措施协定》后,美国仍沿用国内法进行“201调查”,这种冲突或矛盾一直被WTO成员诟病。2002年3月20日,美国宣布对损害美国钢铁业的钢材如板材、长材等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和征收8%-30%的关税。中方对从美国进口的废纸、豆油、压缩机三项产品实行报复性惩罚关税,总额计9400万美元。世界贸易组织专家小组于2003年初步裁定美国单方面采取保护主义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责令其立即停止。 时隔十五年,2017 年 9 月 22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光伏电池及组件“201调查”作出损害裁决,认定进口产品对美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下一步将研究对进口产品采取限制措施。 232调查自1980年以来,美国商务部只开展过14项232调查,且最终采取限制措施的非常少,主要是因为该措施针对产品而非国别调查,具有全球性,影响范围非常广。即使如此罕见使用的调查在近年也被特朗普使用,2017年4月20日,特朗普对所有国家(地区)的进口钢铝启动232调查,对钢材征收25%的关税,对进口铝征收10%的关税。 2、以人民币汇率为工具施压中国开放金融市场 2003年以来,人民币汇率问题逐渐成为美国国会关注的重点,这源于中美贸易逆差加剧。美国长期指责中国压低人民币汇率,从而令自身的出口产品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汇率是影响美对华贸易最为直接和便利的工具,历史上美国也曾依靠此种手段迫使日本签订广场协议,导致日元升值,热钱流入导致资产泡沫以及随后破裂,出口增速下降,日本经济陷入失去的20年。 1)2003年起,美国传统行业部门推动关注人民币汇率,积极敦促人民币升值 美国贸易逆差背景下,大量传统行业工人失业,传统行业希望通过人民币升值挽救本土行业。由美国制造业协会等80多个贸易协会组成的“健全美元联盟”要求美国政府向中国施压,并要求人民币大幅升值。2003年9月,舒默等7位参议员向国会提出“舒默议案”,认为人民币被低估15%-40%,若在6个月内不调整人民币汇率,则对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27.5%的关税。 2004年1月,由美国制造业、农业、劳工团体等约40个团体组成的“公平货币联盟”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301”调查,认为中国操纵汇率,导致人民币被低估40%。2005年2月,由50多个美国企业、劳工和农业团体组成的“中国货币联盟”,要求布什政府督促人民币升值。这三个货币联盟均代表传统贸易和劳工团体的利益集团,选区利益是议员关注并反复推进人民币汇率问题的最直接原因。 为缓解国会压力,布什政府不得不加大对华施压力度,2005年5月17日美国财政部在人民币汇率问题的报告中严词谴责中国汇率政策,虽未提及制裁最后期限,但认为中国拒绝人民币升值扭曲了世界贸易,伤害了美国经济。中国政府随即强硬回应不会因为国际压力改变中国的汇率政策。中美两国人民币汇率冲突升级,事实上人民币自2005年7月开始汇改,改变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开启升值之路。 2)金融业集团全面主导,诉求从人民币升值转向中国金融市场开放 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人民币快速升值。7月,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压倒多数通过了《格拉利斯—鲍卡斯法案》要求更为温和地处理人民币汇率问题。为通过对话解决分歧,自2006年12月开始,中美共进行五轮战略经济对话。第一轮在北京举行,中国同意放宽美国农产品、牛肉、木材进口条件,并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14条措施;自第二轮开始,讨论议题由人民币汇率问题变为中美金融合作和中国向美国开放金融服务领域,在第四次对话中美方提出尽快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人民币汇率问题变为金融业集团要求中国开放资本市场的工具。 3)金融危机后人民币汇率问题重新升温 2009年5月,众议员瑞安和墨菲提交《为公平贸易改革货币法法案》,同时参议员斯塔比诺、邦宁提交《2009为公平贸易改革货币法法案》。6月,舒默和格拉汉姆提交《汇率监管改革法案2009》。2010年3月,奥巴马公然要求人民币改革向市场机制过渡,又意图把中国归类为“汇率操纵国”。2011年部分议员提出《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此法案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将主要贸易国的汇率由美国裁判,并可运用增加关税、限制进口等措施惩罚其认定为“汇率操纵”的国家。对此中国商务部强烈反对,认为此举违背WTO贸易规则,干扰中美贸易关系。2016年4月中国被列入汇率操纵国“关注名单”,至2018年4月,美国财政部半年度汇率政策评估报告中中国虽未被列入汇率操纵国但仍处于观察名单中。 在人民币升值过程中,除受金融危机影响顺差回落外,中美之间贸易失衡持续扩大。可见人民币汇率升值并没有改善中美贸易情况,而应从美国低储蓄高消费的模式、对华高科技出口限制、美元国际储备货币地位等方面解决问题,仅靠汇率而不解决深层次问题无法扭转中美贸易逆差。 、出口管制 出口管制源于二战期间美国出于国防利益需要禁止或削减军事设备出口,后成为冷战时期遏制苏联的政策组成部分,冷战结束后美国虽放松出口管制,但是仍把出口管制作为其推行对外政策目标的工具。 美国《出口管制条例》根据国家安全、对外政策和短缺控制的需要,将除加拿大之外的所有国家分为七个组,从严到宽依次为:Z(全面禁运)、S(除医疗药品、农产品食品外全面禁运)、Y(禁止军事设备出口)、W(同Y,但管制范围更松)、 Q(同W,管制更少)、T(同V,但对刑侦和军用设备实施许可证管理)和V(不存在管制,组内国家有差别待遇)。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中国被划入专门的“P组”,原则上可获得美国的军民用技术和产品但要经过严格审核。1983年,里根政府将中国提升为“友好的非盟国”,将中国划入同西方国家、中立国、印度和埃及等发展中国家同组的“V”组,强调“向中国出售技术和产品应同向其他友好国家出售一样自然”。同年发表“对华指导原则”并修改《出口管理条例》,但“V组”内部不同国家有差别待遇,中国享受的技术转让仍然受限。1985年-1989年6月,美国先后6次放松对中国技术转让的限制,是其联合中国对抗苏联的战略和减少国际收支逆差的经济利益需要,也是中国对外开放极力争取的结果。 但是伴随东欧剧变、苏联解体、1989年中国春夏政治风波的影响,美国把对华技术管制作为制裁中国的主要手段,暂停两国几项军事技术转让合同,禁止治安类技术和产品出口,终止长征火箭发射修斯卫星的合同等至少300项对华出口的许可。 由于长期对华实行严格管制政策,美国在高技术领域的比较优势没有在中美双边贸易中体现。按照美方统计,2017年美高科技对华贸易逆差1354亿美元,占商品逆差的36%,占美高科技全部贸易逆差的122.7%,2005年该指标为109%。美国对华高科技逆差主要集中在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光电、信息及通讯领域。如果美国放开高科技出口限制,实现该领域的贸易平衡,即可减少对华总逆差近四成。 4、通过WTO向中国发起贸易争端,2001年后美国对华反倾销总体增加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WTO第143个 成员国,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DSM)成为中美贸易争端的重要解决机制。WTO的三大救济措施为反倾销、反补贴及特别保障措施,因此两国在知识产权、反倾销和国内产业政策领域的冲突多次诉诸DSM解决。截至2018年6月,中美贸易摩擦中,中国作为起诉方12件,应诉方22件。但是通过DSM解决中美贸易摩擦还存在诸多问题:程序持续时间长、效率低,无法掌握非关税壁垒的有关信息导致中美双方不合作概率提高,DSM调查取证力度不足可能导致误判等。 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案件数据库统计,自2001年中国入世以来至2017年已中止调查反倾销案件共27件,多数出口商选择积极应诉。其中,3件申诉方撤诉或者延期立案,4件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不构成损害未提交商务部终裁,3件商务部做出中国企业未构成倾销终裁,10件商务部做出认定中国企业倾销终裁,6件国际贸易委员会否决商务部做出的认定中国倾销终裁,1件中国向WTO上诉,WTO认定美国反倾销违规。 5、美国在中国入世时设置牵制条件:市场经济地位、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中国入世经历长达十五年的艰苦谈判,主要是与美国谈判,美方最终支持中国加入WTO是有条件的,体现在《入世协定书》中的第15、16条规定,涉及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和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这成为美国及盟国牵制中国的工具,也被称作咬住中国的“两颗毒牙”。 1)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2001年中国加入WTO的缔约条款,并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约定其它缔约国15年后不能再借口中国不具备“市场经济地位”而以替代国产品价格为参照来对中国进行“反倾销”,但这也不意味着我国到期就能够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2016年底,美国宣布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在中国不被承认市场经济地位期间,中国企业必须举证自身处于公平的交易环境中,才能在反倾销的过程中不被适用替代国。否则,反倾销的国家尽可能选择成本高于中国的替代国,导致中国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处于十分不利地位。对于发起诉讼的进口国通常有利可图,进一步刺激美对华发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实际上,根据世界银行数据,中国营商环境在19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78位,高于100名的印度,但印度却被承认为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牵制中国的意图明显。 以2003年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案为例。2003年5月2日,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国际电子业工人兄弟会、美国国际电子产品会等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商务部提起对包括长虹在内的10多家中国彩电企业和马来西亚企业的反倾销申诉。 2003年5月7日、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对此申诉进行立案,作出肯定性初步裁决,有迹象表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彩电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伤害。长虹、康佳等中国企业被纳入强制性应诉人,应诉人就市场导向产业、替代国、替代国价值等向美国商务部提供信息和看法,但遭美国商务部否定,最终以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为由,选取生产成本更高的印度为替代国计算我国彩电生产成本,并于11月裁定对中国电视机企业征收反倾销税。2004年5月21日,美国商务部签署反倾销征税令,总价值16亿美元,造成中国彩电业大量产能闲置。 2)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入世议定书》第16条规定了“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在中国加入WTO后12年内,如果中国产品出口至WTO成员国时,造成进口国“市场扰乱”,WTO成员国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对中国的不利影响在于一旦WTO成员国认定自中国进口产品对国内生产者造成恶劣影响时,即可采取措施限制自中国的进口,并且采取临时性保障措施甚至可以不经中国同意。 以2009年中美轮胎特保案为例,是美国针对中国最大规模特保案,涉及金额达17亿美元、企业20多家。金融危机背景下,美国意图转嫁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制造成为主要靶子;特保案起诉方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劳工团体是奥巴马政府的铁杆支持者,失业率攀升使奥巴马政府压力巨大。奥巴马政府于2009年9月12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第一年加征35%,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中国商务部次日反击,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并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要求仲裁。 2010年12月,WTO宣布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采取的过渡性特保措施并未违反世贸组织规则。 四、历次中美贸易摩擦的经验和启示 1、中美贸易摩擦服从于世界政经局势、社会意识形态演化以及中美关系,要深刻认识到此次中美贸易战不同于以往的长期性和日益严峻性。贸易战不仅是经济实力的较量,还是政治、文化、科技、网络、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全方位综合实力较量。与以往摩擦不同的是:当前中国的GDP与美国之比、美对华逆差占美国逆差总额比重均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国家,包括80年代的日本,引发美国警觉与恐慌,美国打压欧洲和日本的态度和行动一定会运用到中国;随着中国制造从中低端走向中高端,中美贸易从互补性走向竞争性;美国决策层和社会的思想基础发生变化,不同于80年代因遏制苏联的对华友好及90年代希望打开中国巨大市场的对华整体温和,以班农的日本演讲、莱特希泽否定中国入世贡献的证词、纳瓦罗《致命中国》为代表,认为美国制造业的衰落由中国造成,认为中国不再可能走上西方的自由民主式政治与市场经济,是对其制度和霸权的挑战;美国贫富差距拉大、制造业衰落等国内矛盾需要出口;美国积累起贸易(对华摩擦的五大方面)、货币金融汇率(对日本)、资源战(对欧洲)的多维打击经验和手段。 2、历次贸易摩擦均由美国主动挑起,中国有妥协有斗争,总体上中国化压力为动力,走向更加开放。美国挑起贸易摩擦,利用其霸权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地位和迫使对方开放市场是惯用方式。在知识产权争端、市场准入争端、反倾销反补贴、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出口管制和人民币汇率等问题上面,中国历次更多是妥协让步,也有斗争,但最终都顶住压力,未拿核心利益进行交换,比如美国试图进入中国发行与出版音像制品进入文化宣传等敏感领域、借人民币汇率问题要求中国金融全面开放都被拒绝。在压力面前,中国选择推进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改革人民币汇率制度,改善营商环境等。 当前面对更激烈的一轮中美贸易摩擦,中国更应顶住压力,维护中国制造2025等核心利益,资本项下的开放要循序渐进,扩大对美进口而非主动限制出口,决不能重蹈日本覆辙。更重要的是在外部争取战略机遇期,在内部勤练内功,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国企、社保、财政等基础性改革,发展基础科技的大国重器。 3、美国对华贸易摩擦多发于经济金融危机和政治选举期间,作为其转移矛盾及政治筹码的工具。反倾销反补贴、奥巴马轮胎特保案均多发生在中期选举和总统选举期间。互联网泡沫破灭及2008年金融危机后,贸易摩擦明显频繁。 中美贸易摩擦虽伴随双方相互反击过程但最终多以磋商和签署协议告终,美国更多是以施压作为谈判的筹码,争取更大的主动权,最大化满足本国需求。从历次摩擦可以看到,即使双方处于剑拔弩张之时,双方仍保持谈判,加征关税等手段较少真正实施,而作为谈判筹码施压。考虑到金融市场的剧烈反应、国内经济和通胀的承受力,此次加征关税的大动作如果实施必将两败俱伤。 美国制造贸易摩擦短期内可减少中美贸易逆差上升的速度,但并未扭转贸易失衡问题。中美贸易逆差根源在于美元国际储备货币地位、过度消费的低储蓄模式、全球价值链分工以及美国对华高新技术出口限制等,原因在美而不在华,单纯依靠限制中国进出口贸易无法解决贸易失衡。 4、只有深入研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和民粹主义抬头的经济社会背景,清醒认识特朗普新政的核心、诉求和底牌,才能避免战略误判,着眼长远,沉着应对。 “铁锈州”失落的工人投票给特朗普逆袭总统,而不是东部的华尔街和西部的硅谷。大选期间特朗普的政策主张是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混合体。胜选后特朗普政策框架核心开始明确细节并着手实施,比如签署税改法案、加快加息节奏、收紧移民政策、对中日欧全面开打贸易战等。 我们在《如果希拉里or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政策分歧及影响》《特朗普逆袭:这是“沉默大多数”对精英主义的胜利——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传递出的时代信号》《特朗普政策效果展望》《特朗普税改》等文章中系统研究并持续跟踪了特朗普大选期间的政策主张及其后续推进。 1)财税政策:特朗普倡导减少政府开支,如废除奥巴马的医保方案和停止政府部门的新员工招聘。特朗普财政政策的另一核心是减税以刺激国内投资和消费,同时加大基建投资刺激经济。 2)货币政策:特朗普曾多次抨击美联储低利率政策带来的扭曲,特朗普的言论表明未来可能调整低利率政策。 3)贸易政策:特朗普的贸易政策更为激进,为保护传统产业,他一直主张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反对自由贸易协议如NAFTA和TPP。特朗普建议把中国宣布为汇率操纵国,并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征收45%的关税。 4)金融监管:特朗普认为应该放松金融监管,建议废除《多德-弗兰克法案》。 5)移民政策:特朗普的移民政策偏极端,他宣称当选后会在墨西哥边境筑墙,并驱逐1100万的非法移民。 6)对中国的态度和立场:特朗普在中国议题上政策立场强硬。特朗普经常批评中国,将美国的困境归咎于中国的崛起。他曾表示,当选后将加强美在东海、南海的军力部署,威慑中国。 与特朗普在竞选期间的政策主张基本一致,5月4日美方要价清单展示了其真实意图:中方削减2000亿美元对美贸易逆差;停止对“中国制造业2025”的补贴和支持;保护知识产权;降低关税;扩大农产品进口;改进美方在中国的投资限制。其中,“中国制造2025”被三次提及。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的领域并不是中国更具比较优势的中低端制造,而是《中国制造2025》中计划主要发展的高科技产业,包括航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这是打着贸易保护主义旗号的赤裸裸的遏制,新冷战思维引发在位霸权国家遏制新兴大国崛起。 5、与流行的观点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很快会结束不同,我们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具有长期性和日益严峻性。 1)广场协议签订前,日本GDP占美比重接近40%;中国当前GDP占美比约60%。按照6%左右的GDP增速再增长十年左右,即大约在2027年前后,中国有望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与80年代日本不同,中国不会拿核心利益作交换。 2)从全球新经济的独角兽企业来看,美国和中国占了超七成以上的企业,展现了中国新经济的勃勃生机。据CB Insight数据统计显示,从2013年至2018年3月,全球共有237家独角兽企业。其中来自美国的共118家,占49.78%;中国紧随其后,共62家占26.16%;排名第三和第四为英国和印度,分别有13家和9家。 3)中国研发支出占GDP比重与美国的差距在缩小。中国工程师人数逐步上升,理工科毕业生逐年增加,中国从人口数量红利转向工程师红利。 4)中国制造业快速崛起,增加值占全球制造业增加值总额比持续上升。 5)中美贸易战:直接原因是贸易失衡,迫使中国进一步对美开放市场,深层次目的在于试图重演80年代美日贸易战以遏制中国复兴。中美贸易失衡既有中国部分领域开放度不够、部分产品进口关税较高、政府给予部分国企补贴以保护发展中的幼稚产业等原因,但更主要、更深层次的七大原因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贸易战解决不了:中美经济结构、全球价值链分工、美元国际储备货币地位、美元嚣张的特权、美国低储蓄过度消费模式、限制对华高科技出口、美国大量跨国企业在华投资等。这在当前美欧、美日贸易战均有清楚的先例。 6、谈判和应对策略:力争达成共识,守住底线,寻求共赢,避免最坏情形和摩擦升级,坚定不移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 1)双方要有基本共识和谈判前提:不打贸易战,并停止互相加征关税,避免最坏情形的发生,美方单方面大幅提高关税是错误的而且很不专业;中美双方必须管理好贸易争端,防止升级,否则受损的将是两国人民。 2)通过共赢来缓解中美贸易失衡:中国可以主动扩大进口,美方在贸易上的大部分诉求得到不同程度满足,有利于满足中国人民消费需求和削减美国贸易赤字,努力寻求共赢; 3)最大原则是守住底线:中国制造2025,不拿核心利益做交换,坚决抵制遏制美国的霸权行为。 4)中国将积极推动对外开放和结构性改革,双方可以进一步推进、磋商和明确:扩大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放开投资限制。 5)最大的问题是,美方必须清楚,中国单方面作出努力不能解决美国贸易赤字问题。虽然中美贸易谈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一些深层次问题并未解决:美国过度消费模式、美元霸权、美国限制对华高科技出口、全球价值链分工。 6)外部霸权是内部实力的延伸,中美贸易战,我方最好的应对是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冷静和战略定力。中国需要赢得时间窗口来去杠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高质量发展:务必保持清醒,继续谦虚学习,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 7)短期边打边谈,以“升级—接触试探—再升级—再接触试探—双方妥协”的逻辑演化,打是为了在谈判桌上要个好价钱,斗而不破。但中长期随着中美经济实力的此消彼长和经贸竞争性的增强,贸易摩擦具有长期性和日益严峻性。如管控失当,中美贸易战全面升级,不排除后续扩大到金融战、经济战、资源战、地缘战等,美方将动用其二战以来建立的霸权体系从贸易、金融、汇率、军事等全方位遏制中国崛起。 8)联合欧盟、东盟、日韩、南美、非洲与“一带一路”国家,寻求WTO等国际协调机制,避免贸易战升级扩大。 9)在此次中美贸易战之前,国内存在一些过度膨胀和过度自信的思潮。中美贸易战无异于最好的清醒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科技创新、高端制造、金融服务、大学教育、关键核心技术、军事实力等领域跟美国的巨大差距,中国新经济繁荣大部分是基于科技应用但是基础技术研发存在明显短板,我们必须继续保持谦虚学习,必须继续保持韬光养晦,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从这个意义上,此次中美贸易战未必是坏事,转危为机,化压力为动力。 (责任编辑:晓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