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获悉,上海市总工会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将对参加“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退休职工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自动报销”,此项便民措施预计年内可推出,届时,355万退休职工不出家门就能获得补充医疗保障金。
好消息1: 退休职工住院报销的钱 将直接打到养老金账户 据今年4月底统计显示:本市参加“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退休职工为355.2万人,约占全市享有基本医保退休职工的近90%。 尽管目前申领保障金可以就近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办理,但是对于大部分高龄年迈的老年市民来说,还是比较麻烦,有些高龄老人只能由家属代替其前去办理手续。 为了给退休职工提供更多便利,市总工会从今年年初起,积极和医保办等相关部门协商,进行数据的集中共享管理。 今后,参保人员出院以后,职保会将和医保进行数据交换。“最迟两周后,就可以把报销的钱打到参保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账户里,再也不用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办理了。”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管委会主任顾学庆表示,目前包括养老金账户、发放的银行等环节正在一项一项解决,争取在下半年能够实现自动报销。 好消息2: 自动报销将从退休职工 延伸到在职职工 据透露,等“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完全实施医疗费自动报销后,将开始延伸到在职职工。“此举也是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贯彻落实本市群团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服务职工、方便职工。”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简称“退休住院保障计划”)推出于2001年4月。 2015年,“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向110.6万人次给付了7.43亿元互助保障金。 15年来,累计向1082.36万人次的退休职工给付了59.01亿元互助保障金。 该计划以享有本市基本医保的退休职工为保障对象,通过“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加该计划的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本计划的保障责任范围为在本市医保部门认定的医院进行以下四种情况的治疗:
对医保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可按一定比例申领补充医疗保障金,一个保障年度累计最高可达4万元。 1、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家庭病床治疗补充医疗保障金的给付标准:
2、门诊大病治疗补充医疗保障金的给付标准: 分类自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本会按该费用的5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 3、补充医疗保障金的累计最高给付额: 在保障期内被保障人的补充医疗保障金,累计最高给付额为4万元。 当达到累计最高给付额时,保障责任终止。 保障期限为1年或1年之内: (1)六月份参保的:保障期限为1年,自当年6月2日零时起到下一年度的6月1日24时止。 (2)社会新退休人员在退休后2个月内首次参保的:保障期限自当月2日零时起到一周年之内的6月1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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